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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群书呆子,聚在一起,交流爱书心得,有人问大家:“拿到一本书,你们都在扉页上写上什么?”有人说盖上红印章,有人说签上名及购书日期、地点,有人说印上一个吻,有人说抄上书中的一句话,比如说在《麦田守望者》的扉页上抄上塞林格的一句话——“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个人来。”还有人说,在扉页上什么也不写,就清水芙蓉,素年锦时,原汁原味地封存起来。
我也爱书,也是个呆子,扉页在我眼中,也是特别的存在,若用乐曲的序章、居室的玄关等来形容它,好像缺少了爱书人与书交流的那份互动意味,对,互动!一本厚厚的书中字里行间都是作者言之滔滔不绝、读者闻之不绝于耳之词,唯有扉页是安静的,给读的人一片休憩的空地,你可以随便选一处角落,留下“到此一游”的字迹。
慢!“到此一游”,看到这儿,“所有优雅的爱书人都按‘停止键”’(安妮·法迪曼语),要鄙视我这种“乱涂乱画”的没素质行为了!的确,对于优雅的爱书人来说,他们爱书,最爱书的处子之身,书在他们眼中始终是一块无瑕白玉,不允许有一丝折痕,更不能随便在上面题字,他们手中的书,驻颜有术,从不见一丝老态,比新还新。
与这样纤尘不染的爱书方式相比较,我之爱书就显得“匪气十足”:是我的书,得盖上我的戳,签上我的名,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跑到哪儿都带有我的印记,别人不许染指,不许动歪脑筋,总之,这书归我,口说无凭,得立字为证。
毕淑敏曾在散文中感叹:“我常常在书的扉页里,听到树的哭泣”,每当我在扉页上欣喜地签上名时,都会想起这句话,心里小小地自责一番,但我和毕老师的看法略有不同:我觉得,书是将树以纸的形式植入书房,大自然的全部奥秘,都被树在化身为纸的同时,印留在了纸上,因此,我在书的扉页里,虽然也听到树的哭泣声,但更多听到的是树的召唤:读吧,读我吧,从我这里开始,去广袤深邃的世界探险吧……
自买第一本书起,我就用笔在扉页上开始了“跑马占地”之旅,每每从书店捧书回家,想到即将要在洁白的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就兴奋异常,按捺不住跃跃欲试之心,嘿嘿!又要征服一位佳人,又即将在一块领地上插上了我的番号,美啊!
但是有一天,不美了!因为我无意间翻开好友米粒的藏书,发现她留在扉页上的签名,字迹竟是那么地优美,笔画与笔画之间,仿佛手指轻搭,脚尖轻触,在跳探戈舞,一进一退间是那么错落有致,反观我的签名,也像跳舞,跳忠字舞,笔触生硬,笔画僵直,太难看了!
我受打击了,再面对簇新的扉页就迟迟不愿下笔,但扉页上的空地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它们不停地向我招手:“来呀!来玩啊!不练花活,翻个跟头、打个把势也行!”我怎能受得了这种诱惑?!当即决定:不签名了,我要在扉页上画画!
有没有一类画家被称作“课本画家”?就是指那些从小上学总爱一边听课,一边在课本的留白处描描画画的人——当然听课的时候是三心二意,画画的时候确是一心一意——这类“课本画家”,都是艺术的预科生,我就曾是这样的“预科生”,在成长的过程中,把对艺术的一腔热爱全倾洒在教课书的每一处角落,日积月累下来,尽管始终画技平平,但却练出了“无知者无畏”的脸皮,和敢于在白纸上落笔的勇气。
就像林妙可唱的:“爱我就抱抱我”,我的书也在向我发出邀请:“爱我就画画我”,我要和我的书做一个游戏:将每本书都看作是一间演播室,每个扉页都当做一个场景,我要虚构出一个人物来,让他在每个场景中以不同的造型出现——换句话说,我要在书的扉页上,画出一部肥皂剧来。
主意已定,我便开始动笔,肥皂剧怎能没有主角?举贤不避亲,就选自家的儿子吧,儿子小时候是大眼睛,长大后是大眼镜,但丝毫不影响他的人见人爱,于是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儿子神气十足地出现在“纸舞台”上:
在小说《午夜善恶园》的扉页上,将作者的名字当做树枝,儿子荡起小身板,做纸上的人猿泰山;在《世纪风格》这本带领读者一口气跑完欧美百年视觉史的扉页上,儿子从罗伯特·佩采塔设计的烟囱状的冰箱后面探出头来,鬼鬼地一笑,看上去他已经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解读时尚的钥匙:“杰作只表现了单个的天才;而鄙俗的物件儿,却仿佛更能体现出‘时代精神’”;《近距离》的封三印有作家安妮·普鲁的照片,照片中的她正以纤纤玉手支住前额,在扉页上,儿子也学她的样子做思考状,一场无声的模仿秀正在上演;M.K.费雪《写给牡蛎的情书》的扉页上,儿子难得安静下来,坐在书桌旁,一手执笔,一手托腮,想:如果是我,才不给牡蛎写情诗,我要将情诗写给肉……
在别人家的文字花园门口,让自家儿子恣意搞起行为艺术来,若是让优雅的爱书人知道,定会指责我教子无方、爱书无法吧?我不在乎,因为我的扉页我做主。我只是发愁:留有儿子率性顽皮狡黠天真的身影的,具体是哪些本书,我已记不清了,每每要找时,只能望书架兴叹:“只在此架中,书多不知处”。
就当那些书是藏在书林中的宝藏吧,希望儿子长大后,会成为那个挖宝人,偶然间翻到一本,就惊喜地轻呼一声“WO”!他会明白:留在扉页上的那些画,是我为他创作的漫游仙境版的成长日记。
我也爱书,也是个呆子,扉页在我眼中,也是特别的存在,若用乐曲的序章、居室的玄关等来形容它,好像缺少了爱书人与书交流的那份互动意味,对,互动!一本厚厚的书中字里行间都是作者言之滔滔不绝、读者闻之不绝于耳之词,唯有扉页是安静的,给读的人一片休憩的空地,你可以随便选一处角落,留下“到此一游”的字迹。
慢!“到此一游”,看到这儿,“所有优雅的爱书人都按‘停止键”’(安妮·法迪曼语),要鄙视我这种“乱涂乱画”的没素质行为了!的确,对于优雅的爱书人来说,他们爱书,最爱书的处子之身,书在他们眼中始终是一块无瑕白玉,不允许有一丝折痕,更不能随便在上面题字,他们手中的书,驻颜有术,从不见一丝老态,比新还新。
与这样纤尘不染的爱书方式相比较,我之爱书就显得“匪气十足”:是我的书,得盖上我的戳,签上我的名,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跑到哪儿都带有我的印记,别人不许染指,不许动歪脑筋,总之,这书归我,口说无凭,得立字为证。
毕淑敏曾在散文中感叹:“我常常在书的扉页里,听到树的哭泣”,每当我在扉页上欣喜地签上名时,都会想起这句话,心里小小地自责一番,但我和毕老师的看法略有不同:我觉得,书是将树以纸的形式植入书房,大自然的全部奥秘,都被树在化身为纸的同时,印留在了纸上,因此,我在书的扉页里,虽然也听到树的哭泣声,但更多听到的是树的召唤:读吧,读我吧,从我这里开始,去广袤深邃的世界探险吧……
自买第一本书起,我就用笔在扉页上开始了“跑马占地”之旅,每每从书店捧书回家,想到即将要在洁白的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就兴奋异常,按捺不住跃跃欲试之心,嘿嘿!又要征服一位佳人,又即将在一块领地上插上了我的番号,美啊!
但是有一天,不美了!因为我无意间翻开好友米粒的藏书,发现她留在扉页上的签名,字迹竟是那么地优美,笔画与笔画之间,仿佛手指轻搭,脚尖轻触,在跳探戈舞,一进一退间是那么错落有致,反观我的签名,也像跳舞,跳忠字舞,笔触生硬,笔画僵直,太难看了!
我受打击了,再面对簇新的扉页就迟迟不愿下笔,但扉页上的空地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它们不停地向我招手:“来呀!来玩啊!不练花活,翻个跟头、打个把势也行!”我怎能受得了这种诱惑?!当即决定:不签名了,我要在扉页上画画!
有没有一类画家被称作“课本画家”?就是指那些从小上学总爱一边听课,一边在课本的留白处描描画画的人——当然听课的时候是三心二意,画画的时候确是一心一意——这类“课本画家”,都是艺术的预科生,我就曾是这样的“预科生”,在成长的过程中,把对艺术的一腔热爱全倾洒在教课书的每一处角落,日积月累下来,尽管始终画技平平,但却练出了“无知者无畏”的脸皮,和敢于在白纸上落笔的勇气。
就像林妙可唱的:“爱我就抱抱我”,我的书也在向我发出邀请:“爱我就画画我”,我要和我的书做一个游戏:将每本书都看作是一间演播室,每个扉页都当做一个场景,我要虚构出一个人物来,让他在每个场景中以不同的造型出现——换句话说,我要在书的扉页上,画出一部肥皂剧来。
主意已定,我便开始动笔,肥皂剧怎能没有主角?举贤不避亲,就选自家的儿子吧,儿子小时候是大眼睛,长大后是大眼镜,但丝毫不影响他的人见人爱,于是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儿子神气十足地出现在“纸舞台”上:
在小说《午夜善恶园》的扉页上,将作者的名字当做树枝,儿子荡起小身板,做纸上的人猿泰山;在《世纪风格》这本带领读者一口气跑完欧美百年视觉史的扉页上,儿子从罗伯特·佩采塔设计的烟囱状的冰箱后面探出头来,鬼鬼地一笑,看上去他已经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解读时尚的钥匙:“杰作只表现了单个的天才;而鄙俗的物件儿,却仿佛更能体现出‘时代精神’”;《近距离》的封三印有作家安妮·普鲁的照片,照片中的她正以纤纤玉手支住前额,在扉页上,儿子也学她的样子做思考状,一场无声的模仿秀正在上演;M.K.费雪《写给牡蛎的情书》的扉页上,儿子难得安静下来,坐在书桌旁,一手执笔,一手托腮,想:如果是我,才不给牡蛎写情诗,我要将情诗写给肉……
在别人家的文字花园门口,让自家儿子恣意搞起行为艺术来,若是让优雅的爱书人知道,定会指责我教子无方、爱书无法吧?我不在乎,因为我的扉页我做主。我只是发愁:留有儿子率性顽皮狡黠天真的身影的,具体是哪些本书,我已记不清了,每每要找时,只能望书架兴叹:“只在此架中,书多不知处”。
就当那些书是藏在书林中的宝藏吧,希望儿子长大后,会成为那个挖宝人,偶然间翻到一本,就惊喜地轻呼一声“WO”!他会明白:留在扉页上的那些画,是我为他创作的漫游仙境版的成长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