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年12月31日上午10时许,我忽然收到一则微信,是上海旅游局一位朋友发来的。内容很短,就6个字:“镇江遥遥领先”。我一头雾水,不知道什么意思。一会儿她又发来一则消息:“江苏13市的城市及旅游宣传语,哪一句堪称最佳?”急忙点击开来,原来是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江苏中心独家策划实施的一项活动,就是把江苏13个地级市的城市宣传语,集中在上海东方明珠附近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大厦、高约百米的楼宇灯幕上滚动播出。这个巨幅LED展示灯幕,占据了“上海外滩看浦东”的绝佳视角方位,堪称我国传播城市品牌的一流载体,被誉为“东方蓝宝石”,完全可以与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巨型显示屏相媲美。展示期间,主办方还同时在网上开展最佳主题语投票活动,时间从2016年12月28日开始,到2017年1月8日截止,仅仅只有12天。因为是第三方独家组织的活动,我们事先都不知道,直到上海朋友微信告诉我,投票时间还剩下8天。仔细一看,“镇江,一座美得让您吃醋的城市”广告语,网上得票率已占总数的27%,确实“遙遥领先”。后面还跟着不少网评,大都是对镇江旅游广告语的肯定,譬如@东篱采菊留言:“13个城市的宣传语对比后,还是觉得镇江的宣传语更好”;@卖题库的小君君留言:“镇江的最好听”;@任夕虎则建议:“镇江把‘您’换用‘你’更亲切点”等等。根据活动结束后的统计结果,镇江得票率竟高达31%,比第二名高出整整18个百分点。
早在2003年,我当时还在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联系旅游、园林和民族宗教等条口。大约是在这一年的10月份,我应邀参加了由市旅游局举办的“镇江旅游广告语征集大赛专家评审会”,印象中就有一条“镇江,美得让您吃醋”被评为优秀广告语。第二年3月份,我就被正式调到市旅游局,具体分管宣传促销工作,所以这件事记得比较清楚。这句广告语虽然有特色,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的思想理念和思维方式还比较保守,总认为“吃醋”还不是个“褒义”词,往往是“迂腐”“酸溜溜”和“嫉妒”的代名词,因而我们只是在某种场合偶尔使用一两次,社会上也没有引起什么反应。后来还加了几个字,变成了“镇江,一座美得让您(人)吃醋的城市”。2008年初我曾经写过一篇《漫说镇江旅游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语》,列举了镇江近20年曾经使用过的十条广告语并进行分析评述,其中就有这条广告语。我的评语是这样写的:“应该讲,无论是参赛作者还是评审专家,都是有水平、有眼光的。镇江“唯一”的东西不算多,但‘醋’当之无愧地算一个……”
又过了几年,大约是2012年吧,网上有市民又提起了这句广告语,而且附议声越来越大,好评声越来越多。一时间,旅游、宣传、文化、交通等部门的使用频率突然高起来,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市民网友、从旅游系统到其他行业、从专家学者到机关干部、从全市上下到周边省市广泛热议、普遍叫好的氛围,这是多少年来镇江少有的景象。后来,分管市领导将“一座……城市”改成“一个……地方”,因为“江”和“方”同韵,读起来更朗朗上口,并从2013年1月开始,先后花了4000多万元,分别在CCTV-1“今日说法”、“新闻30分”、“朝闻天下”和新闻频道并机播出10秒、15秒、30秒的宣传广告;市旅游局、市交通局联手旅游企业在全市160辆公交车身上做广告;镇江交投在市区主要公路入口处树立巨型广告牌等等。本市媒体、新华日报、中国旅游报和香港文汇报也纷纷给予关注和评论报道。其中,2013年5月7日出版的《新华日报》A6版头条刊发了记者高伟的文章《“一座美得让您吃‘醋’的城市”引出话题:城市广告,光靠惊人之语还不够》。文章说:“一个以‘镇江,一座美得让您吃醋的城市’为主题的30秒宣传片,自上月起在央视三个栏目中连续播出后,引发人们对城市广告的关注和议论。”作者还说:“平心而论,镇江这句别出心裁的城市口号,既让人对当地著名景点充满向往,又讓人记住当地的特产香醋,可谓一举两得。所以,叫好的人不在少数……当然也有人不以为然……不过,正如旅游学者魏小安所言,或许人们对这句话褒贬不一,但并不能影响它深深印在脑海。就此而言,这就是一次成功的城市营销。”
在好评如潮的情况下,还是2013年,一位网友一封人民来信寄到了市旅游局,信中以责问的口气写道:“我去年在网上最早提出了这句广告语,你们使用了,不奖励也就算了,到现在都不跟我打个招呼。”
办公室的同事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件事,有点不知所措,来问我怎么办。我说你们据实回复,就说这个广告语早在十年前就征集到了。可同事说找不到原始资料,由于单位搬了几次家,这部分档案材料早已丢失。我说别急,你们去《镇江年鉴》里找找。果然,在当年的年鉴里查到了这则广告语的获奖情况。回复了那位网友,他也无话可说了。但年鉴里并没有记载作者的姓名,这至今仍然是个谜。
虽然作者尚未找到,不过这则广告语却一直沿用至今。
早在2003年,我当时还在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联系旅游、园林和民族宗教等条口。大约是在这一年的10月份,我应邀参加了由市旅游局举办的“镇江旅游广告语征集大赛专家评审会”,印象中就有一条“镇江,美得让您吃醋”被评为优秀广告语。第二年3月份,我就被正式调到市旅游局,具体分管宣传促销工作,所以这件事记得比较清楚。这句广告语虽然有特色,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的思想理念和思维方式还比较保守,总认为“吃醋”还不是个“褒义”词,往往是“迂腐”“酸溜溜”和“嫉妒”的代名词,因而我们只是在某种场合偶尔使用一两次,社会上也没有引起什么反应。后来还加了几个字,变成了“镇江,一座美得让您(人)吃醋的城市”。2008年初我曾经写过一篇《漫说镇江旅游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语》,列举了镇江近20年曾经使用过的十条广告语并进行分析评述,其中就有这条广告语。我的评语是这样写的:“应该讲,无论是参赛作者还是评审专家,都是有水平、有眼光的。镇江“唯一”的东西不算多,但‘醋’当之无愧地算一个……”
又过了几年,大约是2012年吧,网上有市民又提起了这句广告语,而且附议声越来越大,好评声越来越多。一时间,旅游、宣传、文化、交通等部门的使用频率突然高起来,形成了从市委书记到市民网友、从旅游系统到其他行业、从专家学者到机关干部、从全市上下到周边省市广泛热议、普遍叫好的氛围,这是多少年来镇江少有的景象。后来,分管市领导将“一座……城市”改成“一个……地方”,因为“江”和“方”同韵,读起来更朗朗上口,并从2013年1月开始,先后花了4000多万元,分别在CCTV-1“今日说法”、“新闻30分”、“朝闻天下”和新闻频道并机播出10秒、15秒、30秒的宣传广告;市旅游局、市交通局联手旅游企业在全市160辆公交车身上做广告;镇江交投在市区主要公路入口处树立巨型广告牌等等。本市媒体、新华日报、中国旅游报和香港文汇报也纷纷给予关注和评论报道。其中,2013年5月7日出版的《新华日报》A6版头条刊发了记者高伟的文章《“一座美得让您吃‘醋’的城市”引出话题:城市广告,光靠惊人之语还不够》。文章说:“一个以‘镇江,一座美得让您吃醋的城市’为主题的30秒宣传片,自上月起在央视三个栏目中连续播出后,引发人们对城市广告的关注和议论。”作者还说:“平心而论,镇江这句别出心裁的城市口号,既让人对当地著名景点充满向往,又讓人记住当地的特产香醋,可谓一举两得。所以,叫好的人不在少数……当然也有人不以为然……不过,正如旅游学者魏小安所言,或许人们对这句话褒贬不一,但并不能影响它深深印在脑海。就此而言,这就是一次成功的城市营销。”
在好评如潮的情况下,还是2013年,一位网友一封人民来信寄到了市旅游局,信中以责问的口气写道:“我去年在网上最早提出了这句广告语,你们使用了,不奖励也就算了,到现在都不跟我打个招呼。”
办公室的同事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件事,有点不知所措,来问我怎么办。我说你们据实回复,就说这个广告语早在十年前就征集到了。可同事说找不到原始资料,由于单位搬了几次家,这部分档案材料早已丢失。我说别急,你们去《镇江年鉴》里找找。果然,在当年的年鉴里查到了这则广告语的获奖情况。回复了那位网友,他也无话可说了。但年鉴里并没有记载作者的姓名,这至今仍然是个谜。
虽然作者尚未找到,不过这则广告语却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