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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应被理解为有限责任;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不必然意味着排除了法人成员就法人债务承担除出资以外责任的可能性.我国对法人民事责任含混不清的规定,以及学界由此产生的理论误区,已使我国有关合伙企业的立法和正在制定中的陷入理论困境中,也难以解释公法人的设立者对公法人应承担的无限责任.因此,从理论上重塑我国法人民事责任制度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