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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新一轮地方投资冲动,地方平台的融资模式开始推陈出新。某些“创新”举措渐渐触及监管底线。
2012年11月初,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暂停副省级以下城市地方融资平台项目。随后,国土资源部、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162号文件,对于土地储备规模、结构及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当月,国家发改委也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另类企业债的融资“创新”叫停。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几条“收紧”政策,似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防范问题。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市场化改造、调解地方财政收入结构以及遏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才是治本之策。
警惕金融风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研究室主任刘煜辉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实际上从今年开始,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方式就已出现“变种”倾向。主要体现是“影子银行”的放开。
自2010年中央清理地方融资平台以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传统融资方式日渐受到监管。这迫使投资需求依然旺盛的地方政府不得不开始寻觅其他替代性融资工具。于是,城投债、基建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池信托、中期票据和短融等与影子银行相关的融资方式接踵而来。
影子银行的放开,很重要一项任务就是帮助地方政府“借新债还旧债”。在银行信贷管控仍维持“降旧控新,总量不突破”的规则下,影子银行成为地方政府应对偿债高峰到期的救命稻草。
然而,由于目前大部分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其蕴含的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引发担忧。已有专家预测,2013年,信托方面的风险便会开始显现。
据刘煜辉了解,“目前地方区县政府都在搞基建信托”,总体资金规模已至“1.2万~1.5万亿元”。刘煜辉表示,地方金融创新工具层出不穷,借债之势甚于2009年。
2012年12月17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发出警告,随着中国地方政府信托合作产品金额的持续增长,部分地方政府的信用质量将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信托产品的资金投向与工商企业、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均有关联。这其中,哪些项目会与地方融资平台挂钩,很难看得清楚。但“出了事后,却总由政府兜底”。
袁增霆表示,在研究信托问题时,他所在研究机构遇到的一大苦恼是,“一直无法获得真实信息和数据”。目前,仅能通过信托公司的官网或者信托协会、监管机构官网获取信息。但有关资金投向的信息“非常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钱金叶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往往通过各类“理财产品”向地方平台“输血”。而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出问题,原因之一也在于信息模糊。
鉴于上述状况,刘煜辉认为,新一届政府上台后,“新一轮的地方债务摸底可能又要展开”。
争议162号文
另一项防范地方融资平台“变脸”风险的“收网”行动,是从土地政策层面展开的。
2012年11月初,国土资源部联合其他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162号文件。要求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以往,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如果对新增土地储备规模没有必要的控制,地方政府就会乐意于做大储备土地的抵押融资,地方债务规模容易超出地方政府所能承受的极限,引发土地融资信贷风险。
基于此,162号文件对新增土地储备规模作出严控。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认为,此举可以看出,“土地融资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已经不得不防了”。
然而,市场也有反对的声音。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李伟认为,162号文“是对推进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的打击”。在他看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其充分合理性,但不能一味地“堵”,还要从地方政府投融资渠道如何疏解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值得玩味的是,2010年,中央清理地方债还留了一个“口子”,即“已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其出让金收入可以视为合理的偿债来源”。由此,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开始包装项目,用已储备的土地资源支撑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的融资;而为了解决土地注入的问题,一些平台公司被授予土地储备职能,甚至变身为土地储备机构或与土地储备中心以各种方式进行融合。
在李伟看来,162号文件明显直指上述地方平台融资的“口子”。
东部沿海某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傅哲祥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坦言:“这次的162号文,确实对地方融资起到了抑制作用”。但他认为,如果要彻底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系统性风险问题,162号文的分量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地方政府总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根本解决之道
“要通过未来社会财富的增长,才能够消除这部分债务的风险。”傅哲祥表示,只要明年经济能够好转,就会为地方债务留下一个可流转的空间,风险就会是可控的。
同时他提到,他所在的融资平台也在通过资产重组、资源的重新配置的方式,解决现金流入和投资需求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他们将2004年以前投入的,成本比较低、规划在经济发达区域、效益好的高速公路,和2004年之后投资的,成本高、在边缘山区或省际之间的接口、效益非常差的项目进行整合。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营压力。
“在风险转移的过程中,政府要准确定位,不能再无限量地新增项目,继续再扩大投资,那就是非常危险的。”傅哲祥说,“最根本的,是解决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
有分析人士指出,地方融资平台是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因为它是一个政企不分的载体。融资平台之所以会出现风险,就是它一方面要执行政府的职能,一方面又想把政府的意志加于市场,这才导致矛盾的爆发。将来应该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界定或理顺,如果是政府的话,就应该由财政来承担,财政有多少能力就解决多少。如果是企业的话,就应该用市场机制来完成,必须要有创造现金流的能力。
李伟提到,现在已经有了一些探索,国开行成立的国开金融,跟地方融资平台合作,合资后等于就改成了社会化的企业了。
“平台公司就不是市政府一家说了算了,而是市场决定哪些事情应该干,哪些事情不应该干。平台公司下一步的市场化的改造,是一个趋势。”李伟说。
与此同时,一些专家把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寄托于现在的税制改革——为地方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在采访中,一些监管机构的内部人士表示,希望营改增撬动央地之间的财税关系,改变现在的央地分成比例。此外,业界还寄望房产税能成为未来的地方第一大税种。
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问题不是根本问题,最重要的是要遏制地方投资冲动。目前大量项目不具备经济合理性,地方融资平台所实行软预算约束体制,需要改变。
刘煜辉说,政府的投资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根本的预算制度,市长书记拍板要建立的项目,得跟市民进行商量。这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公众听证的制度。“什么叫国家预算制度?就是财政要做到预算的民主和支出的透明,要有监督,这才是根本。”
2012年11月初,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暂停副省级以下城市地方融资平台项目。随后,国土资源部、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162号文件,对于土地储备规模、结构及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当月,国家发改委也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另类企业债的融资“创新”叫停。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几条“收紧”政策,似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防范问题。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市场化改造、调解地方财政收入结构以及遏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才是治本之策。
警惕金融风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研究室主任刘煜辉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实际上从今年开始,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方式就已出现“变种”倾向。主要体现是“影子银行”的放开。
自2010年中央清理地方融资平台以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传统融资方式日渐受到监管。这迫使投资需求依然旺盛的地方政府不得不开始寻觅其他替代性融资工具。于是,城投债、基建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池信托、中期票据和短融等与影子银行相关的融资方式接踵而来。
影子银行的放开,很重要一项任务就是帮助地方政府“借新债还旧债”。在银行信贷管控仍维持“降旧控新,总量不突破”的规则下,影子银行成为地方政府应对偿债高峰到期的救命稻草。
然而,由于目前大部分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其蕴含的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引发担忧。已有专家预测,2013年,信托方面的风险便会开始显现。
据刘煜辉了解,“目前地方区县政府都在搞基建信托”,总体资金规模已至“1.2万~1.5万亿元”。刘煜辉表示,地方金融创新工具层出不穷,借债之势甚于2009年。
2012年12月17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发出警告,随着中国地方政府信托合作产品金额的持续增长,部分地方政府的信用质量将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信托产品的资金投向与工商企业、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均有关联。这其中,哪些项目会与地方融资平台挂钩,很难看得清楚。但“出了事后,却总由政府兜底”。
袁增霆表示,在研究信托问题时,他所在研究机构遇到的一大苦恼是,“一直无法获得真实信息和数据”。目前,仅能通过信托公司的官网或者信托协会、监管机构官网获取信息。但有关资金投向的信息“非常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钱金叶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往往通过各类“理财产品”向地方平台“输血”。而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出问题,原因之一也在于信息模糊。
鉴于上述状况,刘煜辉认为,新一届政府上台后,“新一轮的地方债务摸底可能又要展开”。
争议162号文
另一项防范地方融资平台“变脸”风险的“收网”行动,是从土地政策层面展开的。
2012年11月初,国土资源部联合其他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162号文件。要求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以往,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如果对新增土地储备规模没有必要的控制,地方政府就会乐意于做大储备土地的抵押融资,地方债务规模容易超出地方政府所能承受的极限,引发土地融资信贷风险。
基于此,162号文件对新增土地储备规模作出严控。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认为,此举可以看出,“土地融资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已经不得不防了”。
然而,市场也有反对的声音。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李伟认为,162号文“是对推进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的打击”。在他看来,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其充分合理性,但不能一味地“堵”,还要从地方政府投融资渠道如何疏解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值得玩味的是,2010年,中央清理地方债还留了一个“口子”,即“已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其出让金收入可以视为合理的偿债来源”。由此,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开始包装项目,用已储备的土地资源支撑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的融资;而为了解决土地注入的问题,一些平台公司被授予土地储备职能,甚至变身为土地储备机构或与土地储备中心以各种方式进行融合。
在李伟看来,162号文件明显直指上述地方平台融资的“口子”。
东部沿海某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傅哲祥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坦言:“这次的162号文,确实对地方融资起到了抑制作用”。但他认为,如果要彻底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的系统性风险问题,162号文的分量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地方政府总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根本解决之道
“要通过未来社会财富的增长,才能够消除这部分债务的风险。”傅哲祥表示,只要明年经济能够好转,就会为地方债务留下一个可流转的空间,风险就会是可控的。
同时他提到,他所在的融资平台也在通过资产重组、资源的重新配置的方式,解决现金流入和投资需求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他们将2004年以前投入的,成本比较低、规划在经济发达区域、效益好的高速公路,和2004年之后投资的,成本高、在边缘山区或省际之间的接口、效益非常差的项目进行整合。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营压力。
“在风险转移的过程中,政府要准确定位,不能再无限量地新增项目,继续再扩大投资,那就是非常危险的。”傅哲祥说,“最根本的,是解决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
有分析人士指出,地方融资平台是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因为它是一个政企不分的载体。融资平台之所以会出现风险,就是它一方面要执行政府的职能,一方面又想把政府的意志加于市场,这才导致矛盾的爆发。将来应该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界定或理顺,如果是政府的话,就应该由财政来承担,财政有多少能力就解决多少。如果是企业的话,就应该用市场机制来完成,必须要有创造现金流的能力。
李伟提到,现在已经有了一些探索,国开行成立的国开金融,跟地方融资平台合作,合资后等于就改成了社会化的企业了。
“平台公司就不是市政府一家说了算了,而是市场决定哪些事情应该干,哪些事情不应该干。平台公司下一步的市场化的改造,是一个趋势。”李伟说。
与此同时,一些专家把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寄托于现在的税制改革——为地方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在采访中,一些监管机构的内部人士表示,希望营改增撬动央地之间的财税关系,改变现在的央地分成比例。此外,业界还寄望房产税能成为未来的地方第一大税种。
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问题不是根本问题,最重要的是要遏制地方投资冲动。目前大量项目不具备经济合理性,地方融资平台所实行软预算约束体制,需要改变。
刘煜辉说,政府的投资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根本的预算制度,市长书记拍板要建立的项目,得跟市民进行商量。这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公众听证的制度。“什么叫国家预算制度?就是财政要做到预算的民主和支出的透明,要有监督,这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