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编辑同志:
去年11月份我在山东省威海市某钢构公司上班时发生工伤,住进了镇医院。出院时,我向医院索要我的病历复印件及X光片,但是医院和公司拒绝给我。因为公司没给我购买保险,所以我住院时用的是公司里买了保险的同事的名字。我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不受理。我只好拖着病体回到云南老家,因为骨质增生不能干活,也没钱看病。我该怎么办?
读者 杨云
杨云读者:
你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聘用你的公司用别人的医疗保险户名报销你的医疗费是不对的,这是一种诈保的行为。聘用你的公司应以你的真实姓名让你住院治疗,而不能用别人的名义代替你。你目前伤还未痊愈,而且还未得到补偿,你应当向聘用单位索要病历复印件和X光片后立即去做法医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伤残几级?如劳动部门不管,你可向法院直接起诉聘用单位,讨回继续治疗的医药费、误工补贴、交通费、护理费及伤残补助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通律师
未保强制险就要被扣车吗
编辑同志:
我于2006年1月份购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并及时到交警部门申领了摩托车驾驶证和牌照。今年春节期间,我骑该辆摩托车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检查后说我的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了,要扣我的车。请问,我的车证件齐全,交警扣我的车合法吗?
读者 徐明
徐明读者:
执勤交通警察扣你的车是合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交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因此,你的车交“强险”已过期而没有及时到保险部门投保,交警不但可以扣留你的车辆,还可以处罚你。
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罗长来
编辑同志:
去年11月份我在山东省威海市某钢构公司上班时发生工伤,住进了镇医院。出院时,我向医院索要我的病历复印件及X光片,但是医院和公司拒绝给我。因为公司没给我购买保险,所以我住院时用的是公司里买了保险的同事的名字。我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不受理。我只好拖着病体回到云南老家,因为骨质增生不能干活,也没钱看病。我该怎么办?
读者 杨云
杨云读者:
你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聘用你的公司用别人的医疗保险户名报销你的医疗费是不对的,这是一种诈保的行为。聘用你的公司应以你的真实姓名让你住院治疗,而不能用别人的名义代替你。你目前伤还未痊愈,而且还未得到补偿,你应当向聘用单位索要病历复印件和X光片后立即去做法医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伤残几级?如劳动部门不管,你可向法院直接起诉聘用单位,讨回继续治疗的医药费、误工补贴、交通费、护理费及伤残补助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通律师
未保强制险就要被扣车吗
编辑同志:
我于2006年1月份购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并及时到交警部门申领了摩托车驾驶证和牌照。今年春节期间,我骑该辆摩托车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检查后说我的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了,要扣我的车。请问,我的车证件齐全,交警扣我的车合法吗?
读者 徐明
徐明读者:
执勤交通警察扣你的车是合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交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因此,你的车交“强险”已过期而没有及时到保险部门投保,交警不但可以扣留你的车辆,还可以处罚你。
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罗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