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议会委员会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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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许多国家的地方议会内,设置了各种委员会,协助议会开展活动。由于各国政治、社会、文化等条件的不同,地方议会委员会的体制、组成、职权等也不尽一致。我国1986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设立法制(政法)、财经、教科文卫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履
其他文献
<正> 为解决广大司法干部长期脱产学习的困难,帮助司法干部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我系注意发挥重点学科的优势和在全国的影响,经过调查研究和认真准备,于1992年11月和1993年5月,先后举办了两期刑法实践问题高级研讨班和一期市场经济与惩治经济犯罪高级研讨班,全国几乎所有省、市、自治区均有司法干部前来参加,研讨效果良好,《法制日报》曾两次专门报道。
<正> 1994年6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接待了台湾辅仁大学法学院教授访问团。台湾辅仁大学法学院是台湾主要法学院之一,在台湾法学界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专任和兼任教授中有许多著名的法律专家学者。1993年8月在北京召开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期间,辅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敦和教授、法律研究所所长邱聪智教授等,曾与中国人民大学暨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座谈,并初步建立了学术联系。这次辅仁大学法学院是应经贸大学的邀
<正> 南诏,是在唐王朝扶植下,建立起来的少数民族地方性奴隶制政权。势力强大时其辖境辽阔,"东距爨,东南属交趾,西摩伽陀,西北与吐蕃接,南女王,西南骠,北抵益州,东北际黔巫"即辖今云南全部、四川南部和贵州西部。南诏立国的时间,起自唐去宋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封云南王皮罗阁为"云南王",终于唐昭宋天夏二年(公元902年)郑氏建立大长和国,共164年。
<正> 最近笔者到延安参加学术讨论会,在翻阅有关史料时,发现陕甘宁边区历届参议会的"提案汇录",阅读之后,深感当时参议会在提案工作方面的成就和经验均值得很好的总结和发扬,故撰写此文,就几个有关问题与读者共同探讨。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身,是在抗战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采用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变通制度。陕甘宁边区设有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依据参议会组织
<正> 台湾现行刑法与大陆现行刑法中,都不乏妨害司法活动犯罪的规定。双方刑法的这些规定,既在许多方面有相同或相近之处,又有许多不同和差异之点。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考察双方规定上的诸多异同,分析优劣,评价得失,有利于两岸刑法和刑法理论相互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鉴于两岸刑法既包括刑法典,又包括刑法典之外的特别刑法,而以刑法典为主,故本文着重对两岸刑法典中妨害司法活动犯罪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必要时适当涉及对两岸特别刑法中妨害司法活动犯罪规定的比较。
<正> 当今,面对作为世界公害的毒品犯罪,各国纷纷采取法律和其他治理措施,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单行禁毒刑法——《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了加强和完善对毒品犯罪的治理与防范,赵秉志教授等中青年刑法理论工作者与司法实际工作者合著了《毒品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该书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与《法制日报》主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法律图书评选中获二等奖。通观全书,该书有四大特点:
<正> 一、博士(一)宪法学《政治权力监督引论》作者:邹星导师:许崇德教授(二)刑法学1.《刑法解释论》作者:李希慧导师:高铭暄教授
<正> 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香港树仁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律师课程培训班",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筹备,今天正式举行开学典礼,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表示热烈地祝贺。这个培训班是适应我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为帮助港、澳、台地区居民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而办的允许港、澳、台居民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培训后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是
<正> 1994年4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筹备组织,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了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讨会。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奚广庆同志主持会议,该办文科处长李丹阳、理工科处长李建民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校领导李文海教授致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新城教授及学位处胡炎生处长,法学院副院长曾宪义教授及赵秉志、毛利明、赵中孚教授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王叔文教授,北京大学副校长罗豪才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陶髦教授,对外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