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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涉外民商事诉讼案件必将逐渐增多。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确认涉外民商事合同中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是法学界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从协议管辖的概念、条件、原则、协议管辖的几种类型的认定等几个方面出发,对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制度完善作出分析,对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本刊将在第三期、第四期连载该文,敬请读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