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一种有限权力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在公共管理职能上应由“划桨”变为“掌舵”,由微观管理为主变为宏观管理为主,由直接管理为主变为监督管理为主。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凡是市场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与自我管理的,政府没有必要越俎代庖。政府要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不断给企业、居民或生产者、消费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解决市场不能或不愿解决的公共问题,如公共安全、发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社会基础设施领域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