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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生就面临背弃,这发生在1955年2月24日,一个叫斯蒂夫·乔布斯的男婴在美国旧金山降生,他的犹太裔父母,在儿子出生不到一周,就冷峻地宣告了对他的遗弃。
也许可以推想,这对欧战以后避难至美国的夫妇,是如何屏息倾听全欧陆的犹太人就住在死亡的隔壁,声息渐弱。对于见惯了一出生就死亡的人来说,他们在生活面前,对生命抱有的希望是卑微的。
但当这个孩子长到17岁的时候,他站在镜前,初次感受到体内锁闭的生命力,却再次意识到死亡随形而至。只是这次,他主动开口了:“如果今天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
连续几天,他的答案都是“不”。
此时的乔布斯对未来还毫无规划,他生长的只是对死亡的知觉。这一年,他在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读大学一年级。只读了一个学期,因为花光养父母的积蓄,他辍学了。
三十三年后,身为苹果公司CEO的乔布斯,出席斯坦福大学的某届毕业典礼,忆及他的十七岁,此时距离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已有一年。
如今,乔布斯的病情牵动全球人的神经,他对死亡似乎也有了更充分的发言权。生命不是一个被死亡剥夺的过程,而是被死亡赋予的过程。“谨记我随时死去,这是我所知道的,来避开将要失去一切的陷阱的最好方法。”
成长
乔布斯从1976年创立苹果公司开始,除去中间不在位的十年,执掌苹果仍然长达25年之久。
他声称在苹果干活,不是为了钱,领着1美元的年薪。在NeXT公司被收购时,他将所获的价值150万美元股票以最低价出售,只留下象征性的一股。
“我们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者挣钱,我们的目标是做尽可能不平凡的事情或者更伟大的事情。”这样的口号如果不是公司的公关标语,听上去倒更像是暴君卡利古拉发出的低吼。
1982年,长发过耳、蓄着一抹雅皮士唇髭的乔布斯创办苹果五年后,身价“一夜爆涨”至1.59亿美元,从而首次登上《时代》杂志封面。财富的急剧膨胀并未让这个青年产生心理倾斜,他对自己的扮相滞后于身份还懵然无知。
有人把这份对自我身份的淡然,归根于乔布斯二十一岁时的印度之旅。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这种自我意识的惰性,也可以理解成对外界的漠不关心。直到创立苹果前夕,乔布斯还延续着学生时代的邋遢作风。他在Atari公司工作期间,因为身上异味太重,被安排去上夜班。这个工作起来连眼皮也不抬一下的年轻人,对周遭的变化表现得似乎很无所谓。
但不是一成不变,他的着装逐渐形成定规,黑上衣、天蓝牛仔裤和灰色运动鞋成了他的标准配置。这套加起来不到200美元的行头如果说是年轻富翁精心的自我符号化,还不如说他具有老式的美国犹太族裔传统。他们常年扣在头上的白色“南瓜皮”和听任生长的大胡子,都像是族群辨认的记号。
功绩
所以,“乔布斯从1975年出道到今天,干了35年——最近这三年仿佛是把35年的功力一掌击出——他用一款iPhone干掉了诺基亚,之前用iPod超越索尼,再回过身来用iPad撼动微软和英特尔。” 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炜对乔布斯的见招拆招,透着一股代入的快感。
在国内IT界,乔布斯的热烈拥趸是周鸿袆、朱骏(第九城市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这样的狂徒。前者以小博大地枪挑瑞星、脚踢腾讯,演绎代入的快感。后者如一块活动人形广告牌,寄希望于用老板的个人符号捆绑品牌形象。
但是,乔布斯式的自我中心并非自我膨胀,他的老搭档斯卡利就曾说,“就算你不是老大,但至少你必须装得像一个老大才好。” 艾马尔-德维特也曾有此感觉:“采访乔布斯不是件容易事。因为他一直在努力保持强势。”
通过“用户体验”的认识论奠基,在从产品研发到生产线再到市场的每一个环节,乔布斯所扮演的“产品经理”角色,将个人意志传达到公司的每一个末梢。
在一手缔造了苹果神话后,乔布斯思索过自己身份的历史使命。在他看来,一家成功的公司的垄断权无非是两种交替作用的结果,要么是新产品的研发,要么是销售业务的拓展,而后者总是因为新产品的垄断而最终谢幕。“有一天,由于某种原因垄断消失了。因此公司就开始经历喧嚣时期,在这种情况下,它要么继续存活下去,要么就彻底消失。”
早在去年4月iPad初次发布,评论界就不乏唱衰的论调,认为iPad是乔布斯在苹果的“绝笔作”。但今年2010年7月的发布会上,乔布斯再次现身,亲自演绎了iPhone4,平复了外界的质疑。但眼看着“乔教主”数十年如一日板在身上的工装蓝牛仔裤腰围渐松,裤管里两根细腿在台上打飘,苹果粉丝们对乔布斯堪忧的身体状况也难免蹙眉,进而连苹果的前途也变得让人担忧。
造神
实际上乔布斯已成为全球“苹果教”的神。
1971年,美国大部分高校正在爆发着激烈的校园运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内,催泪瓦斯弥漫着整个校园,暴乱的学生们四下逃窜。不过,在一块草坪的树荫底下,一个长头发、大胡子、身穿蓝色牛仔裤的年轻人冷眼观望着这一切,并对身边同样外表邋遢窘迫的朋友史蒂夫·沃兹尼克不屑地说道:“我们才是真正的革命家。”
说这话的人正是史蒂夫·乔布斯,那时没有人知道,这个长头发的嬉皮士,日后竟塑造了整个人类的数字生活。他出生于1950年代的美国婴儿潮,青少年时期正值“新左派”运动和“反主流文化”正在成为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主要政治和文化特征。
“新左派”追求的是更为平等的社会秩序,而嬉皮士则玩世不恭,不愿受到任何拘束,这两股思潮汇集到一起,就是年轻乔布斯的价值源泉。他也想打破旧世界的陈规,建立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
“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最为出名的箴言,从中不难看出他的理想主义色彩,而这层理想主义在他年轻时就已形成。他本身是一个私生子,中学时他就知道自己的不幸身份,这导致了他内心恐惧并意志力惊人,11岁时,就已能说服养父母搬家,只因为他不喜欢当时的居住环境。在报考大学时,他又能说服养父母,不惜拿出大量金钱,以供其去学费昂贵的里德学院读书。
从没有办不到的事,这让乔布斯养成了心高气傲的脾气,而被抛弃的事实,又让他感到无助,所以他内心并不甘心接受命运的嘲弄,而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的特殊环境,令他开启了理想。
在这三重因素影响下,他要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正是他的狠劲,以至于他在管理公司时,总是显得强权、刻薄、蛮横和震撼。他总是辱骂员工是“蠢蛋”,就是要让员工怕他,他会不顾一切赶走胆敢挡他道的人,就算是吉尔·阿米里奥这样对他有恩、让他得以重回苹果的人,他也能痛下狠手。
因为,他要掌控一切。新媒体专家魏武挥说,乔布斯就是崇拜马克思、毛泽东、斯大林,这一点尽管目前还无从考证,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对于强权的迷恋,也已是有目共睹,就算到了今年1月,他的身体再次恶化陷入病危,苹果仍然没有安排他的接班人。
独裁
从某种程度上说,乔布斯就是一个独裁者。事实上,他与阿道夫·希特勒就有种种相似之处。
两人都喜欢吃素,都喜欢过简朴生活,乔布斯常年穿着他的李维斯牛仔裤,希特勒的白色衬衣经常打着补丁,两人又都极其擅长在公众面前激情演讲,都能掌控大众欲望,都对“美”极其有研究,希特勒在欧洲油画的鉴赏上有自己的独特见解,乔布斯更不用说,对“美”的理解几乎与生俱来。
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求下属对自己保持绝对的忠诚,并且都很完美主义。
幸好乔布斯对政治并不感兴趣,他的邻居都是“硅谷”元老——惠普公司的职员,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他从小就很迷恋电子学。而1970年代末,个人计算机风潮开始在硅谷出现,如此乔布斯的精力自然完全投放到IT 世界中。
但这并不影响他按照自己方式,来构造世界的蓝图,反而他的坚持,从一开始就让苹果有一种超越平凡的魅力。他顽固坚持设计唯美,以及用户体验至上,就算他们家要购买一台新洗衣机,他也会召集全家人,从耗水量、清洁剂用量、洗涤时间是一小时还是一个半小时、洗衣速度、对衣服的损耗、洗衣是否只需用四分之一的水等疑难问题展开研讨。
整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两个星期,到最后选择洗衣机的问题,竟然变成了产品的设计话题。但乔布斯却很享受欢这种讨论过程,这种“变态心理”也被他带进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中。
所以,不难理解苹果的产品为何总是如此精致,这是一种“独裁”才能达到的效果。然而这种精益求精的精英意识,在1980年代却并不是最有效的,当时,个人计算机乃至其他IT产品,都在走向大众市场。
人们此时对于标准和规模的追求,远远胜过了个性和精致。因此,就算乔布斯在1985年没有被迫离开苹果,他依然无法同代表了大众意识和规模经济的微软相抗衡。
乔布斯成为“神”,是因为金融危机到来,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
因为金融危机,两房破产、雷曼兄弟破产、通用也申请破产重组,这些传统大公司的权威被打跨了,美国人自己也在思考,价廉物美的消费主义是否真的对整个社会有利。这样的社会背景,人们开始寻找精品和新权威的过程。
此时,乔布斯的顽固反而赢得了大众崇拜,苹果坚持的精品策略,又让人们觉得苹果的产品不会贬值,就算价格昂贵,也不会在短时间内抛弃。就这样,金融危机后,从纽约、伦敦、巴黎、悉尼、香港、首尔到东京,全世界都在为一个电子产品——iPhone而排队,这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从那时起,乔布斯就成为全球大众顶礼膜拜的权威,所以就算三分之二的人根本不知道iPad 用途,这个平板产品上市两个月就能卖出200万台。
也许可以推想,这对欧战以后避难至美国的夫妇,是如何屏息倾听全欧陆的犹太人就住在死亡的隔壁,声息渐弱。对于见惯了一出生就死亡的人来说,他们在生活面前,对生命抱有的希望是卑微的。
但当这个孩子长到17岁的时候,他站在镜前,初次感受到体内锁闭的生命力,却再次意识到死亡随形而至。只是这次,他主动开口了:“如果今天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
连续几天,他的答案都是“不”。
此时的乔布斯对未来还毫无规划,他生长的只是对死亡的知觉。这一年,他在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读大学一年级。只读了一个学期,因为花光养父母的积蓄,他辍学了。
三十三年后,身为苹果公司CEO的乔布斯,出席斯坦福大学的某届毕业典礼,忆及他的十七岁,此时距离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已有一年。
如今,乔布斯的病情牵动全球人的神经,他对死亡似乎也有了更充分的发言权。生命不是一个被死亡剥夺的过程,而是被死亡赋予的过程。“谨记我随时死去,这是我所知道的,来避开将要失去一切的陷阱的最好方法。”
成长
乔布斯从1976年创立苹果公司开始,除去中间不在位的十年,执掌苹果仍然长达25年之久。
他声称在苹果干活,不是为了钱,领着1美元的年薪。在NeXT公司被收购时,他将所获的价值150万美元股票以最低价出售,只留下象征性的一股。
“我们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者挣钱,我们的目标是做尽可能不平凡的事情或者更伟大的事情。”这样的口号如果不是公司的公关标语,听上去倒更像是暴君卡利古拉发出的低吼。
1982年,长发过耳、蓄着一抹雅皮士唇髭的乔布斯创办苹果五年后,身价“一夜爆涨”至1.59亿美元,从而首次登上《时代》杂志封面。财富的急剧膨胀并未让这个青年产生心理倾斜,他对自己的扮相滞后于身份还懵然无知。
有人把这份对自我身份的淡然,归根于乔布斯二十一岁时的印度之旅。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这种自我意识的惰性,也可以理解成对外界的漠不关心。直到创立苹果前夕,乔布斯还延续着学生时代的邋遢作风。他在Atari公司工作期间,因为身上异味太重,被安排去上夜班。这个工作起来连眼皮也不抬一下的年轻人,对周遭的变化表现得似乎很无所谓。
但不是一成不变,他的着装逐渐形成定规,黑上衣、天蓝牛仔裤和灰色运动鞋成了他的标准配置。这套加起来不到200美元的行头如果说是年轻富翁精心的自我符号化,还不如说他具有老式的美国犹太族裔传统。他们常年扣在头上的白色“南瓜皮”和听任生长的大胡子,都像是族群辨认的记号。
功绩
所以,“乔布斯从1975年出道到今天,干了35年——最近这三年仿佛是把35年的功力一掌击出——他用一款iPhone干掉了诺基亚,之前用iPod超越索尼,再回过身来用iPad撼动微软和英特尔。” 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炜对乔布斯的见招拆招,透着一股代入的快感。
在国内IT界,乔布斯的热烈拥趸是周鸿袆、朱骏(第九城市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这样的狂徒。前者以小博大地枪挑瑞星、脚踢腾讯,演绎代入的快感。后者如一块活动人形广告牌,寄希望于用老板的个人符号捆绑品牌形象。
但是,乔布斯式的自我中心并非自我膨胀,他的老搭档斯卡利就曾说,“就算你不是老大,但至少你必须装得像一个老大才好。” 艾马尔-德维特也曾有此感觉:“采访乔布斯不是件容易事。因为他一直在努力保持强势。”
通过“用户体验”的认识论奠基,在从产品研发到生产线再到市场的每一个环节,乔布斯所扮演的“产品经理”角色,将个人意志传达到公司的每一个末梢。
在一手缔造了苹果神话后,乔布斯思索过自己身份的历史使命。在他看来,一家成功的公司的垄断权无非是两种交替作用的结果,要么是新产品的研发,要么是销售业务的拓展,而后者总是因为新产品的垄断而最终谢幕。“有一天,由于某种原因垄断消失了。因此公司就开始经历喧嚣时期,在这种情况下,它要么继续存活下去,要么就彻底消失。”
早在去年4月iPad初次发布,评论界就不乏唱衰的论调,认为iPad是乔布斯在苹果的“绝笔作”。但今年2010年7月的发布会上,乔布斯再次现身,亲自演绎了iPhone4,平复了外界的质疑。但眼看着“乔教主”数十年如一日板在身上的工装蓝牛仔裤腰围渐松,裤管里两根细腿在台上打飘,苹果粉丝们对乔布斯堪忧的身体状况也难免蹙眉,进而连苹果的前途也变得让人担忧。
造神
实际上乔布斯已成为全球“苹果教”的神。
1971年,美国大部分高校正在爆发着激烈的校园运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内,催泪瓦斯弥漫着整个校园,暴乱的学生们四下逃窜。不过,在一块草坪的树荫底下,一个长头发、大胡子、身穿蓝色牛仔裤的年轻人冷眼观望着这一切,并对身边同样外表邋遢窘迫的朋友史蒂夫·沃兹尼克不屑地说道:“我们才是真正的革命家。”
说这话的人正是史蒂夫·乔布斯,那时没有人知道,这个长头发的嬉皮士,日后竟塑造了整个人类的数字生活。他出生于1950年代的美国婴儿潮,青少年时期正值“新左派”运动和“反主流文化”正在成为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主要政治和文化特征。
“新左派”追求的是更为平等的社会秩序,而嬉皮士则玩世不恭,不愿受到任何拘束,这两股思潮汇集到一起,就是年轻乔布斯的价值源泉。他也想打破旧世界的陈规,建立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
“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最为出名的箴言,从中不难看出他的理想主义色彩,而这层理想主义在他年轻时就已形成。他本身是一个私生子,中学时他就知道自己的不幸身份,这导致了他内心恐惧并意志力惊人,11岁时,就已能说服养父母搬家,只因为他不喜欢当时的居住环境。在报考大学时,他又能说服养父母,不惜拿出大量金钱,以供其去学费昂贵的里德学院读书。
从没有办不到的事,这让乔布斯养成了心高气傲的脾气,而被抛弃的事实,又让他感到无助,所以他内心并不甘心接受命运的嘲弄,而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的特殊环境,令他开启了理想。
在这三重因素影响下,他要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正是他的狠劲,以至于他在管理公司时,总是显得强权、刻薄、蛮横和震撼。他总是辱骂员工是“蠢蛋”,就是要让员工怕他,他会不顾一切赶走胆敢挡他道的人,就算是吉尔·阿米里奥这样对他有恩、让他得以重回苹果的人,他也能痛下狠手。
因为,他要掌控一切。新媒体专家魏武挥说,乔布斯就是崇拜马克思、毛泽东、斯大林,这一点尽管目前还无从考证,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对于强权的迷恋,也已是有目共睹,就算到了今年1月,他的身体再次恶化陷入病危,苹果仍然没有安排他的接班人。
独裁
从某种程度上说,乔布斯就是一个独裁者。事实上,他与阿道夫·希特勒就有种种相似之处。
两人都喜欢吃素,都喜欢过简朴生活,乔布斯常年穿着他的李维斯牛仔裤,希特勒的白色衬衣经常打着补丁,两人又都极其擅长在公众面前激情演讲,都能掌控大众欲望,都对“美”极其有研究,希特勒在欧洲油画的鉴赏上有自己的独特见解,乔布斯更不用说,对“美”的理解几乎与生俱来。
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求下属对自己保持绝对的忠诚,并且都很完美主义。
幸好乔布斯对政治并不感兴趣,他的邻居都是“硅谷”元老——惠普公司的职员,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他从小就很迷恋电子学。而1970年代末,个人计算机风潮开始在硅谷出现,如此乔布斯的精力自然完全投放到IT 世界中。
但这并不影响他按照自己方式,来构造世界的蓝图,反而他的坚持,从一开始就让苹果有一种超越平凡的魅力。他顽固坚持设计唯美,以及用户体验至上,就算他们家要购买一台新洗衣机,他也会召集全家人,从耗水量、清洁剂用量、洗涤时间是一小时还是一个半小时、洗衣速度、对衣服的损耗、洗衣是否只需用四分之一的水等疑难问题展开研讨。
整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两个星期,到最后选择洗衣机的问题,竟然变成了产品的设计话题。但乔布斯却很享受欢这种讨论过程,这种“变态心理”也被他带进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中。
所以,不难理解苹果的产品为何总是如此精致,这是一种“独裁”才能达到的效果。然而这种精益求精的精英意识,在1980年代却并不是最有效的,当时,个人计算机乃至其他IT产品,都在走向大众市场。
人们此时对于标准和规模的追求,远远胜过了个性和精致。因此,就算乔布斯在1985年没有被迫离开苹果,他依然无法同代表了大众意识和规模经济的微软相抗衡。
乔布斯成为“神”,是因为金融危机到来,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
因为金融危机,两房破产、雷曼兄弟破产、通用也申请破产重组,这些传统大公司的权威被打跨了,美国人自己也在思考,价廉物美的消费主义是否真的对整个社会有利。这样的社会背景,人们开始寻找精品和新权威的过程。
此时,乔布斯的顽固反而赢得了大众崇拜,苹果坚持的精品策略,又让人们觉得苹果的产品不会贬值,就算价格昂贵,也不会在短时间内抛弃。就这样,金融危机后,从纽约、伦敦、巴黎、悉尼、香港、首尔到东京,全世界都在为一个电子产品——iPhone而排队,这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从那时起,乔布斯就成为全球大众顶礼膜拜的权威,所以就算三分之二的人根本不知道iPad 用途,这个平板产品上市两个月就能卖出200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