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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翻译作为一种复杂的人类活动系统,离不开特定的人类行为主体。本文从唯物辩证法角度解析翻译主体,分析了各个不同理论背景的学者从各个不同角度看待翻译主体问题所形成的不同的翻译主体观。
关键词:翻译主体 译者 译者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一 从唯物主义系统论看翻译主体
唯物辩证法认为,所谓“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不存在绝对孤立的事物。正如恩格斯所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现代系统论是对唯物辩证法中普遍联系思想的具体化和深化,它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若干因素结合而成的整体,都要以系统的方式存在。从普遍联系和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的综合系统工程。这些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共同决定着整个大系统的整体功能。
翻译主体系统是一种由译者、原文作者、译文读者等共同参与翻译活动的、若干特定的主体要素按照差异互补、竞争、互相排斥吸引甚至对立统一等方式构成的辩证有机整体,出现在特定的翻译活动及翻译环境中,并在翻译活动及翻译环境中相互作用,体现为一种不断的运动和演化过程。
翻译作为一种复杂的人类活动,离不开特定的人类行为主体,参与翻译活动的人类主体,各自具有一定的语言、艺术、信息、审美、社会、文化、生理甚至自然特征,他们在翻译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地位,执行不同的功能,使翻译活动得以实现。不同理论背景的学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看待翻译主体的问题,各自关注翻译主体系统中不同主体的不同特性、地位和作用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翻译主体观。
二 各种译论对翻译主体的认识
1 卡特福德与翻译转换
卡特福德遵循韩礼德的语言学模式,认为语言是交际性的,在上下文中发挥功能,而且是在不同的层次(如语音、词形、语法及词汇)和级阶(句子、分句、片语、词及词素等)发挥功能。卡特福德认为,翻译是“用一种等值的语言(译语)的文本材料去替换另一种语言(原语)的文本材料”。卡特福德从翻译的程度、层次和等级3个方面将翻译进行如下分类:(1)就其程度而论,翻译可分为全文翻译和部分翻译。前者指“原语文本的每一部分都要用译语文本的材料来替代”;后者指“原语文本的某一部分或某些部分是未翻译的,只需把它们简单地转移并掺和到译语文本中即可。部分翻译并非“节译”,而是因为种种原因某些词不译或不可译,只能原封不动地搬进译文。(2)就其层次即语法、词汇、语音、词形等而论,翻译可分为“完全翻译”和“有限翻译”。前者指原语从语法结构到词汇都有译文的等值形式;后者指原语的文本材料仅仅在一个层次(如语音翻译、词形翻译、语法翻译和词汇翻译)上被等值的译语文本材料所替换。由于原语和译语分属两种不同的语言,译文的语音和词形就不可能和原文完全对等。因此,完全翻译也不可能是完全的,有时是有限度的翻译。(3)就语言的等级(即词素、词、短语或意群、分句或句子)而论,翻译可分为逐词翻译、直译和意译。逐词翻译是建立在单词“级上”的等值关系;意译“不受限制……可以在上下级阶变动,总是趋于向较高级的等级变动……甚至比句子更大”;直译则介于逐字翻译与意译之间。卡特福德是从纯语言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两种语言的结构转化,但却忽略了译者的能动性,译者在他看来只是实现这种语言结构转化的工具,只应该机械地遵循语言规则,他仅仅把翻译看成单向的、线性的语音操作过程,忽视了翻译的双向交际过程及其中的主体要素,将译者、原文作者,特别是译文读者排除在外,更谈不上关注其主体性和主体地位了。
2 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从功能理论和行为理论的角度来考察翻译,功能派翻译观的理论基础在于它对翻译本质的全新规定:翻译是人类的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这种目的性在信息社会的翻译实践中,对翻译策略的选择起着重要作用。翻译不但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参与的各方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互动的系统。功能派翻译理论将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划分为基本的5类:翻译的发起者和委托人、译者、原文生产者、译文接受者、译文使用者。而且这5种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及其所承担的任务,并不是绝对分开的,有些职能也可能由同一个人担当。其中译文接受者是决定译文的关键因素,影响到译者的分析判断和翻译目的的最终实现,因此它也属于翻译要求的组成部分。在“目的决定一切”的标准指导下,原文作者的意图被排斥在翻译过程中,没有了原文的限制,翻译似乎可以根据目的随心所欲地进行。他们注重翻译活动的目的性和人际性,强调翻译方法和翻译目的之间的联系,强调翻译中各种主体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突出了译者的角色和翻译目的的关键地位。然而,这些学者主要着眼于翻译活动的社会方面,而没有对译者及其他主体的个体能动性给以足够的重视。
3 操纵与重写
列费维尔(Lefevere)是操纵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研究超越了语言的层面,注重翻译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文化对翻译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在《翻译、重写与文学声誉的操控》一书中,列费维尔将研究集中于诸如“权力、意识形态、体制和操控的问题”,认为重写包括翻译、历史撰写、选集的编撰、批评和修改编辑。列费维尔尤其注重考察“十分具体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系统地支配着对文学文本的接受或拒绝。他认为,翻译在文学系统中的运作受到3种因素的制约:第一,文学系统中的专业人员,包括批评家和评论家(影响作品的接受)、教师(决定用什么作教材)以及翻译家(决定翻译文本的诗学观念和意识形态)。第二,文学系统之外的赞助者,即促进或阻碍文学的阅读、创作和重写的力量。其中包括有影响或有权力的个人、团体(出版商、媒体、政党或政治阶层),以及规范文学和文艺思想流通的机构(国家学术机构、学术期刊,特别是教育机构),赞助者应当包括意识形态、经济、地位因素。第三,主流诗学。主流诗学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文学手法,即文学体裁、符号、主题以及典型情况与特征;二是文学的功能观,即文学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在上述几个因素中,意识形态至关紧要。所谓的意识形态通常是指译者或赞助人强加给译者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目标文化的主流诗学共同决定了翻译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操纵理论的观点突出了译者的地位和主体性,也看到了译者与目标文化中的赞助人等作为个体或群体的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这较之以前仅关注原文文本和译文文本的对照,寻找最佳对等的语言学派的观点,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
4 女性主义翻译理论
女性主义翻译主要代表人物是西蒙(S.Simon)。她从性别研究的角度看待翻译。她看到在翻译研究中存在着性别歧视的语言,其中还伴随着支配、忠诚、忠实、背叛的诸种形象。女性主义的理论认为,翻译的地位与女人的地位之间是相似而平行的,翻译通常被认为是原文的衍生而显得低下,而女人则长期以来或受压迫于社会的底层或遭贬于文学之中。女性主义译者因其拥有女性与译者的双重身份而受到双重的歧视。对她们而言,翻译是其表达政治观念的场所,用来抵制并推翻原文本中的女性歧视和男权中心。女性主义翻译理论极力彰显译者的主体性与传统的翻译理论是完全对立的。传统的翻译理论坚持以原作为中心,过于强调译者的“隐形”,遮蔽了译者的主体性。而女性主义翻译理论对此提出了质疑,要求拓宽对译者主体的界定,加深对译者主体的认识,尤其是要充分认识译者主体的文化身份和作为“双重作者”的责任所在。女性主义译者公开宣布利用译者主体性这一因素提倡将翻译作为重写的机会,以此凸显女性在文本中的地位,强调译者的存在,强调译者对原文的占有和操纵。
5 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
后殖民主义翻译研究始于20世纪80 年代末,是建立在解构主义、阐释学、多元系统论、描写主义、目的论和新历史主义基础上的翻译研究的新视角。该理论从后殖民主义理论审视不同历史条件下的翻译行为,关注隐藏在译文背后的两种文化之间的权力争斗和权力运作,认为不同文化间存在着权力差异,不同文化间从未有过真正平等的对话。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以权力差异理论为基础,借助描写的方式观察,研究和解释权力差异语境中译者自觉与不自觉的价值取向和策略选择。与传统翻译理论不同,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关注的问题是,译本生成的外部制约条件以及译本生成后对目标文化的颠覆作用,通过对译本与历史条件之间的关系描写性追述,揭示译本生成的历史条件与权力关系,以及翻译暴力的存在。后殖民主义译论认为译者应该主动地把握和占有原文;译者不是消极被动的模仿者,而应是积极主动的创造者。译者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作品的不同理解,不断地、反复地修改和重建原文;因此不存在确定无疑的绝对的所谓“原意”。而且,“翻译所必然涉及到的文化上的差异和表述上的困境,使得任何翻译都注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对原作的再创造。”清楚无疑的原文原意是不存在的,真正的译者不是对原文亦步亦趋,而是主动地把握甚至吞食原文,为自己所用。
三 结语
上述各派译论对翻译主体的认识可以看到,以上各种观点或多或少看到了翻译主体系统的多个方面和多种联系,同时也各自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从趋向于崇拜原文作者,并将其视为具有至高无上地位的主体,将译者视为其忠实的仆人;发展到将原文分解成信息编码,将译者看做是信息的机械复制者;再发展到关注各种翻译主体,关注他们的社会性、目的性、功能性,强调译者社会交往的目的性。我们在探讨翻译主体的时候,不要忘记了翻译主体所处的环境以及他们之所以成为特定阶段翻译活动中主体的客体要素和客观环境,还要考虑到翻译主体在整个翻译活动时间维上的演化过程。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有一个过程,对翻译的认识当然也不例外。这也符合唯物辩证法认识事物和事物发展的规律。无论是传统的“忠实观”还是后起的“后殖民主义”,都存在偏颇性和片面性,我们要做的应是不取其端,而取其中。正因如此,我们更应宽容地对待任何一种学术思想、思潮或者观念,不失时机地将其视为丰富理论内容或提高学术水平的一个契机,从而尽快地实现认识的深化。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 贾正传:《融合与超越:走向翻译辩证系统论》,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
[3] J.C.卡特福德,穆雷译:《翻译的语言学理论》,旅游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4] Nord,Christiane.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5] 杰里米·芒迪,李德凤等译:《翻译学导论——理论与
实践》,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6] 张其海:《译者主体性》,《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7] 金敬红:《后殖民主义翻译策略研究》,《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作者简介:温弘,女,1977—,河南驻马店人,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9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翻译主体 译者 译者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一 从唯物主义系统论看翻译主体
唯物辩证法认为,所谓“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不存在绝对孤立的事物。正如恩格斯所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现代系统论是对唯物辩证法中普遍联系思想的具体化和深化,它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若干因素结合而成的整体,都要以系统的方式存在。从普遍联系和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的综合系统工程。这些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共同决定着整个大系统的整体功能。
翻译主体系统是一种由译者、原文作者、译文读者等共同参与翻译活动的、若干特定的主体要素按照差异互补、竞争、互相排斥吸引甚至对立统一等方式构成的辩证有机整体,出现在特定的翻译活动及翻译环境中,并在翻译活动及翻译环境中相互作用,体现为一种不断的运动和演化过程。
翻译作为一种复杂的人类活动,离不开特定的人类行为主体,参与翻译活动的人类主体,各自具有一定的语言、艺术、信息、审美、社会、文化、生理甚至自然特征,他们在翻译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地位,执行不同的功能,使翻译活动得以实现。不同理论背景的学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看待翻译主体的问题,各自关注翻译主体系统中不同主体的不同特性、地位和作用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翻译主体观。
二 各种译论对翻译主体的认识
1 卡特福德与翻译转换
卡特福德遵循韩礼德的语言学模式,认为语言是交际性的,在上下文中发挥功能,而且是在不同的层次(如语音、词形、语法及词汇)和级阶(句子、分句、片语、词及词素等)发挥功能。卡特福德认为,翻译是“用一种等值的语言(译语)的文本材料去替换另一种语言(原语)的文本材料”。卡特福德从翻译的程度、层次和等级3个方面将翻译进行如下分类:(1)就其程度而论,翻译可分为全文翻译和部分翻译。前者指“原语文本的每一部分都要用译语文本的材料来替代”;后者指“原语文本的某一部分或某些部分是未翻译的,只需把它们简单地转移并掺和到译语文本中即可。部分翻译并非“节译”,而是因为种种原因某些词不译或不可译,只能原封不动地搬进译文。(2)就其层次即语法、词汇、语音、词形等而论,翻译可分为“完全翻译”和“有限翻译”。前者指原语从语法结构到词汇都有译文的等值形式;后者指原语的文本材料仅仅在一个层次(如语音翻译、词形翻译、语法翻译和词汇翻译)上被等值的译语文本材料所替换。由于原语和译语分属两种不同的语言,译文的语音和词形就不可能和原文完全对等。因此,完全翻译也不可能是完全的,有时是有限度的翻译。(3)就语言的等级(即词素、词、短语或意群、分句或句子)而论,翻译可分为逐词翻译、直译和意译。逐词翻译是建立在单词“级上”的等值关系;意译“不受限制……可以在上下级阶变动,总是趋于向较高级的等级变动……甚至比句子更大”;直译则介于逐字翻译与意译之间。卡特福德是从纯语言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两种语言的结构转化,但却忽略了译者的能动性,译者在他看来只是实现这种语言结构转化的工具,只应该机械地遵循语言规则,他仅仅把翻译看成单向的、线性的语音操作过程,忽视了翻译的双向交际过程及其中的主体要素,将译者、原文作者,特别是译文读者排除在外,更谈不上关注其主体性和主体地位了。
2 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从功能理论和行为理论的角度来考察翻译,功能派翻译观的理论基础在于它对翻译本质的全新规定:翻译是人类的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这种目的性在信息社会的翻译实践中,对翻译策略的选择起着重要作用。翻译不但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参与的各方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互动的系统。功能派翻译理论将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划分为基本的5类:翻译的发起者和委托人、译者、原文生产者、译文接受者、译文使用者。而且这5种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及其所承担的任务,并不是绝对分开的,有些职能也可能由同一个人担当。其中译文接受者是决定译文的关键因素,影响到译者的分析判断和翻译目的的最终实现,因此它也属于翻译要求的组成部分。在“目的决定一切”的标准指导下,原文作者的意图被排斥在翻译过程中,没有了原文的限制,翻译似乎可以根据目的随心所欲地进行。他们注重翻译活动的目的性和人际性,强调翻译方法和翻译目的之间的联系,强调翻译中各种主体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突出了译者的角色和翻译目的的关键地位。然而,这些学者主要着眼于翻译活动的社会方面,而没有对译者及其他主体的个体能动性给以足够的重视。
3 操纵与重写
列费维尔(Lefevere)是操纵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研究超越了语言的层面,注重翻译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文化对翻译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在《翻译、重写与文学声誉的操控》一书中,列费维尔将研究集中于诸如“权力、意识形态、体制和操控的问题”,认为重写包括翻译、历史撰写、选集的编撰、批评和修改编辑。列费维尔尤其注重考察“十分具体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系统地支配着对文学文本的接受或拒绝。他认为,翻译在文学系统中的运作受到3种因素的制约:第一,文学系统中的专业人员,包括批评家和评论家(影响作品的接受)、教师(决定用什么作教材)以及翻译家(决定翻译文本的诗学观念和意识形态)。第二,文学系统之外的赞助者,即促进或阻碍文学的阅读、创作和重写的力量。其中包括有影响或有权力的个人、团体(出版商、媒体、政党或政治阶层),以及规范文学和文艺思想流通的机构(国家学术机构、学术期刊,特别是教育机构),赞助者应当包括意识形态、经济、地位因素。第三,主流诗学。主流诗学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文学手法,即文学体裁、符号、主题以及典型情况与特征;二是文学的功能观,即文学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在上述几个因素中,意识形态至关紧要。所谓的意识形态通常是指译者或赞助人强加给译者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和目标文化的主流诗学共同决定了翻译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操纵理论的观点突出了译者的地位和主体性,也看到了译者与目标文化中的赞助人等作为个体或群体的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这较之以前仅关注原文文本和译文文本的对照,寻找最佳对等的语言学派的观点,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
4 女性主义翻译理论
女性主义翻译主要代表人物是西蒙(S.Simon)。她从性别研究的角度看待翻译。她看到在翻译研究中存在着性别歧视的语言,其中还伴随着支配、忠诚、忠实、背叛的诸种形象。女性主义的理论认为,翻译的地位与女人的地位之间是相似而平行的,翻译通常被认为是原文的衍生而显得低下,而女人则长期以来或受压迫于社会的底层或遭贬于文学之中。女性主义译者因其拥有女性与译者的双重身份而受到双重的歧视。对她们而言,翻译是其表达政治观念的场所,用来抵制并推翻原文本中的女性歧视和男权中心。女性主义翻译理论极力彰显译者的主体性与传统的翻译理论是完全对立的。传统的翻译理论坚持以原作为中心,过于强调译者的“隐形”,遮蔽了译者的主体性。而女性主义翻译理论对此提出了质疑,要求拓宽对译者主体的界定,加深对译者主体的认识,尤其是要充分认识译者主体的文化身份和作为“双重作者”的责任所在。女性主义译者公开宣布利用译者主体性这一因素提倡将翻译作为重写的机会,以此凸显女性在文本中的地位,强调译者的存在,强调译者对原文的占有和操纵。
5 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
后殖民主义翻译研究始于20世纪80 年代末,是建立在解构主义、阐释学、多元系统论、描写主义、目的论和新历史主义基础上的翻译研究的新视角。该理论从后殖民主义理论审视不同历史条件下的翻译行为,关注隐藏在译文背后的两种文化之间的权力争斗和权力运作,认为不同文化间存在着权力差异,不同文化间从未有过真正平等的对话。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以权力差异理论为基础,借助描写的方式观察,研究和解释权力差异语境中译者自觉与不自觉的价值取向和策略选择。与传统翻译理论不同,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关注的问题是,译本生成的外部制约条件以及译本生成后对目标文化的颠覆作用,通过对译本与历史条件之间的关系描写性追述,揭示译本生成的历史条件与权力关系,以及翻译暴力的存在。后殖民主义译论认为译者应该主动地把握和占有原文;译者不是消极被动的模仿者,而应是积极主动的创造者。译者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作品的不同理解,不断地、反复地修改和重建原文;因此不存在确定无疑的绝对的所谓“原意”。而且,“翻译所必然涉及到的文化上的差异和表述上的困境,使得任何翻译都注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对原作的再创造。”清楚无疑的原文原意是不存在的,真正的译者不是对原文亦步亦趋,而是主动地把握甚至吞食原文,为自己所用。
三 结语
上述各派译论对翻译主体的认识可以看到,以上各种观点或多或少看到了翻译主体系统的多个方面和多种联系,同时也各自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从趋向于崇拜原文作者,并将其视为具有至高无上地位的主体,将译者视为其忠实的仆人;发展到将原文分解成信息编码,将译者看做是信息的机械复制者;再发展到关注各种翻译主体,关注他们的社会性、目的性、功能性,强调译者社会交往的目的性。我们在探讨翻译主体的时候,不要忘记了翻译主体所处的环境以及他们之所以成为特定阶段翻译活动中主体的客体要素和客观环境,还要考虑到翻译主体在整个翻译活动时间维上的演化过程。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有一个过程,对翻译的认识当然也不例外。这也符合唯物辩证法认识事物和事物发展的规律。无论是传统的“忠实观”还是后起的“后殖民主义”,都存在偏颇性和片面性,我们要做的应是不取其端,而取其中。正因如此,我们更应宽容地对待任何一种学术思想、思潮或者观念,不失时机地将其视为丰富理论内容或提高学术水平的一个契机,从而尽快地实现认识的深化。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 贾正传:《融合与超越:走向翻译辩证系统论》,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
[3] J.C.卡特福德,穆雷译:《翻译的语言学理论》,旅游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4] Nord,Christiane.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5] 杰里米·芒迪,李德凤等译:《翻译学导论——理论与
实践》,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6] 张其海:《译者主体性》,《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7] 金敬红:《后殖民主义翻译策略研究》,《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作者简介:温弘,女,1977—,河南驻马店人,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9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