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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涉及湖北、湖南、江西三省31市,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1.2亿人,地区生产总值达6万亿元。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三大重点城市群之一,也是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2013年以来,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共同开展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紧扣一体化发展主线,突出重点合作领域,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发展,着力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努力促进城市群合作联动、互利共赢、一体化发展。战略定位是: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到2030年,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总体布局是:强化武汉、长沙、南昌3个中心城市地位,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打造多中心协调发展格局;依托沿江、沪昆、京广、京九、二广“两横三纵”重点发展轴线,形成沿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联动发展格局,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和生态文明示范带;支持咸宁—岳阳—九江、荆州—岳阳—常德—益阳等6个城市组团,促进省际毗邻城市组团发展。
规划明确了“五个协同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四是推动生态文明共建,五是推动公共服务共享。
规划实施一年多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加强协作,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举措有序展开,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在完善合作发展机制方面,三省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会商机制,探索推行区际利益分享、生态补偿、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金融市场互通等合作机制,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初步形成。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三省共同推进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示范区建设,组建了交通运输合作联席会,建立了甩挂运输联盟、统一ETC结算清分制度和体系,区域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在产业协同发展方面,依托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三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对外招商,探索工业园区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產业协同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方面,开通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做到即时结算,实现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跨地区互认、就业创业政策互惠、就业岗位信息互通。在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方面,三省签订了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框架协议,实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标准,协力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走廊,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二、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哈长城市群是东北地区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京哈京广通道纵轴北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中具有重要地位,也对于探索粮食主产区新型城镇化道路、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东北亚区域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黑龙江、吉林两省11个市(州),核心区面积5.1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0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5万亿元。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编制的《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紧紧抓住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战略定位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北方开放重要门户、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绿色生态城市群。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建成在东北亚区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总体布局是: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作用,做大做强哈长发展主轴,重点建设哈大齐牡发展带和长吉图发展带,着力构建“双核一轴两带”的城市群空间格局。
规划明确了哈长城市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致力协同创新。加强创新合作机制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推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水利基础设施、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三是加强产业协作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形成支撑东北振兴发展、辐射东北亚区域的优势产业集聚区。四是加快生态文明共建。重点构建区域生态屏障,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群。五是深化开放合作。加强国内外区域合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六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以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保障体系等为重点,构建适应城市群发展要求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委正会同吉林、黑龙江两省及有关方面,抓紧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推动规划实施今年起好步。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全国城镇化工作总体要求,编制实施相关跨省区城市群规划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好长江中游、哈长两大城市群发展规划,下一步还将组织编制中原城市群等跨省区规划。我们将按照全委统一工作部署,及时总结推广有关城市群发展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城市群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城市群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培育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不断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涉及湖北、湖南、江西三省31市,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1.2亿人,地区生产总值达6万亿元。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三大重点城市群之一,也是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2013年以来,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共同开展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紧扣一体化发展主线,突出重点合作领域,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发展,着力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努力促进城市群合作联动、互利共赢、一体化发展。战略定位是: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到2030年,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总体布局是:强化武汉、长沙、南昌3个中心城市地位,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打造多中心协调发展格局;依托沿江、沪昆、京广、京九、二广“两横三纵”重点发展轴线,形成沿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联动发展格局,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和生态文明示范带;支持咸宁—岳阳—九江、荆州—岳阳—常德—益阳等6个城市组团,促进省际毗邻城市组团发展。
规划明确了“五个协同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四是推动生态文明共建,五是推动公共服务共享。
规划实施一年多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加强协作,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举措有序展开,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在完善合作发展机制方面,三省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会商机制,探索推行区际利益分享、生态补偿、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金融市场互通等合作机制,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初步形成。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三省共同推进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示范区建设,组建了交通运输合作联席会,建立了甩挂运输联盟、统一ETC结算清分制度和体系,区域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在产业协同发展方面,依托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三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对外招商,探索工业园区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產业协同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方面,开通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做到即时结算,实现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跨地区互认、就业创业政策互惠、就业岗位信息互通。在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方面,三省签订了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框架协议,实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标准,协力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走廊,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二、关于《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哈长城市群是东北地区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京哈京广通道纵轴北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中具有重要地位,也对于探索粮食主产区新型城镇化道路、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东北亚区域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黑龙江、吉林两省11个市(州),核心区面积5.1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0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5万亿元。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编制的《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紧紧抓住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战略定位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北方开放重要门户、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绿色生态城市群。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建成在东北亚区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总体布局是: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作用,做大做强哈长发展主轴,重点建设哈大齐牡发展带和长吉图发展带,着力构建“双核一轴两带”的城市群空间格局。
规划明确了哈长城市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致力协同创新。加强创新合作机制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推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水利基础设施、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三是加强产业协作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形成支撑东北振兴发展、辐射东北亚区域的优势产业集聚区。四是加快生态文明共建。重点构建区域生态屏障,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群。五是深化开放合作。加强国内外区域合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六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以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保障体系等为重点,构建适应城市群发展要求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委正会同吉林、黑龙江两省及有关方面,抓紧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推动规划实施今年起好步。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全国城镇化工作总体要求,编制实施相关跨省区城市群规划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好长江中游、哈长两大城市群发展规划,下一步还将组织编制中原城市群等跨省区规划。我们将按照全委统一工作部署,及时总结推广有关城市群发展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城市群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城市群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培育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不断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