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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来我国进行了财税体制改革,确定了我国垂直的政治集权制与经济分权制相结合的财税制度即财政分权。财政分权制改变了中央对地方的激励机制,减少了政府与群众的信息不对称并在其施行的十余年里在我国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在自上而下的标尺竞争下地方政府为了做成"漂亮的业绩"而相互竞争,产生地方保护、市场割据等一系列经济扭曲。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说明并试图找出相应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