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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达州市通川区为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明确界定前任和继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等规定,由通川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达州市通川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对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各乡(镇)、莲花湖管委会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莲花湖管委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