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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6]27号)精神,决定将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