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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的角度审视江西省“体育、艺术2+1项目”中体育项目认定的价值取向,发现项目认定工作中存在整体与个体关系失调、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关系模糊、社会价值与体育价值失衡、集体与个人价值主体冲突等四方面的价值取向偏差。在分析价值取向偏差的基础上,建构出生命价值取向、优势教学资源最大化价值取向、终身体育意识培养价值取向、多元价值取向等项目认定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