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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关系曾是困扰当前我国行政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建构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新领域是解决问题有效途径之一。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进,民营化是实现社会公共服务良性发展的新形式,法治化是实现社会公共服务良性发展的保障,培育公民社会是实现社会公共服务良性发展的基础。这些对推进我国行政改革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