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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小额保险是一种旨在帮助农村中低收入人群规避某些风险的简易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金融扶贫手段。文章以河北省兴隆县为例,以农村家庭对小额保险的需求为出发点,采用农户入户式调查的方法,分析制约农户购买农村小额保险的因素,归纳农村小额保险现阶段遇到的难题,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
关键词:农村小额保险;需求;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0-0203-2
0 前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维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没有任何保险,农民因灾、因病致贫、老无所养的例子比比皆是。传统商业保险涉及农村较少,价格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具有“保费低、手续简单、保险范围广”特点的农村小额保险是支持保护“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农业风险、保障农民利益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地区概况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位于承德市南部,是环京津的35个市县之一。兴隆县总面积3123平方公里,共有人口31万,当地农户收入主要组成部分为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收入与外出务工的非农业收入,其中农业年均收入为5601.98元,非农业年收入为24901.23元。河北省为2009年增加的农村小額保险的试点省去,其中共设50个试点县,根据2009年12月统计数据可知,兴隆县农村小额保险乡村人口覆盖率达4.36%,名列50个试点县之首。
2 研究结果分析
农村小额保险自2008年6月开展以来,取得卓越的成绩。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保费收入超过2.7亿元,提供的保障金额近1700亿元。
但是农村小额保险毕竟处于推广试行阶段,种种不足时有发生,阻碍了农村小额保险的健康发展。只要存在以下三种问题:
2.1 宣传力度不足
2.1.1 保险公司推广力度较小 任何一个产品在推广初期,都不会立即盈利,需经历一定的产品适应期,农村小额保险也不例外。农村小额保险保费较低,保险手续简单,农户获得理赔所要达到的标准较低,种种特点都表明农村小额保险在推广初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亏损。利润的有无是保险公司能否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之一,推广期的亏损限制保险公司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推广。
调查地区兴隆县,有外出打工人员家庭占整个农村家庭的92.5%,其中外出打工的成年男子主要从事建筑、油田工人、司机等意外风险发生概率较大的职业,风险较大意味着保险公司承担较大的理赔风险,保险公司不愿推行此种保险。
2.1.2 保险推销员怠于推广 保险产品为非生活必需品,农户主要通过保险推销员的上门推销才能更清楚的获得保险产品的相关知识,农户只有较高的生活收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才会考虑是否购买。保险公司结合自己产品的特点,常常对保险推销员采取任务完成机制激励员工完成任务。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较低,在兴隆县一人一年只需交30元钱,即可获得不高于1万元的理赔限额。对保险推销员来说,为完成相同的任务,推行农村小额保险需要去更多的家庭进行宣传介绍,增加了推广的难度。相应的,农户一旦发生意外需要获得理赔时,保险推销员在处理理赔问题时工作强度会远高于保费较高的商业保险。因此,很少有保险推销员主动介绍宣传农村小额保险。
2.2 险种单一,购买方式缺乏多样化
2.2.1 险种单一 农产品收成受季节、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狂风、暴雨、冰雹的恶劣的自然灾害会严重的影响农产品收成,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的风险较大,成为限制保险公司部开展与农业相关的小额保险因素。目前,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开展的小额保险主要为小额健康险与小额意外险。在调查地区——兴隆县,保险公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百姓收入与公司盈利,只开展了农村小额意外保险。百姓需求量较大的医疗、养老保险并没有涉及。
2.2.2 销售方式缺乏多样化 受访农户在肯定农村小额意外伤害险的同时,都提出保险的宣传力度不足严重制约着购买的热情,这种惠农的保险政策可以通过全村集团购买的方式让大家获得保障,而保险公司只是通过保险推销员上门推销的方式,不但限制农户对小额保险的了解,更限制了农户对小额保险这种实惠又惠农的保险产品的购买。此种销售的方式并不能涵盖包括偏远山区的全部农户,此部分农户消息较为闭塞,收入较低,也不能享受到此种保障机制的好处。
2.3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2.3.1 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在传统的商业购买中时常出现,作为处于“婴儿”期的农村小额保险更是避免不了。农村小额保险购买手续简单,购买时并不需要对农户进行体检等商业保险需要的项目。少部分农户知道自己身体状况不好,积极主动购买保险,这种逆向选择大多出现在寿险及医疗保险等险种。在兴隆县这种情况鲜有发生,因为兴隆县只提供农村小额意外伤害险,对身体状况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但这不等于对此种风险的忽视,随着农村小额保险的逐步完善,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将会很大,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降低此种风险的概率。
2.3.2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在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中也极易出现。农村小额保险试行地区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乡镇,农户购买小额保险的条件之一是有农村户口且收入较低,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较低,理赔金额较为合理,较低要求的进入机制与合理理赔条件必定会受到非农户或不满足收入条件的农户的青睐,隐瞒虚报户口及收入情况,参加农村小额保险。兴隆县发生此种情况可能性较低。兴隆县经济较为不发达,因此百姓只要有农村户口且年龄低于65岁,都能参加小额保险。
3 结论和建议
农村小额保险虽然取得了成功,参保人数及保险覆盖率连连攀登,但是处于“试点”阶段的小额保险必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只有在不足中寻求解决办法,农村小额保险才能不断适应农民的各种要求,实现 “农户获得保障、保险公司获得盈利、政府减轻扶贫负担”三方盈利的目标。
3.1 扩大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
国际经验显示,加大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与推广,是小额保险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保险公司改变观念,加大对农村小额保险的投入。
改变保险公司狭隘的观念,深入理解小额保险,从根本上重视小额保险的推广工作,加大投入,推进小额保险的发展。
深入农村扩大宣传。虽然农户的保险意识增强,由排斥到逐渐接受,但保险毕竟不是生活必须品,农户对各种保险的认识主要来自于保险宣传员的上门推销介绍,因此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渠道宣传,逐渐改变农户对保险的观念,使百姓更深入、透彻的了解农村小额保险,加大对小额保险的购买积极性。
3.2 增加农村小额保险险种与销售渠道的创新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情况不同,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户收入情况、保障需求方向、生产周期等设计多种形式的小额保险险种。
在销售渠道方面,一方面加强传统的入户式介绍销售,另一方面结合小额保险本身保费低的特点,保险公司可以与农村其他金融机构联合,与其他惠农产品结合,配套销售给农户,使得农户获得更多的保障措施,相应降低农村小额保险的风险。
3.3 增加政府对农村小额保险的扶植力度
农村小额保险体系的完善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薄弱的农村金融力量制约了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与推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润的活动才是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根本动力。能否保持农村小额保险的可持续性,让保险公司盈利是试点成功的关键。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植与帮助,保险公司很难有推广农村小额保险的积极性。因此,小额保险的推广需要来自财政、扶贫、税务、工商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各级政府与新闻媒体应通过加强宣传,助小额保险的一臂之力。
3.4 完善农村小额保险的进入机制
农村小额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政策。进入机制较为简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有机可乘的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大。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成为保证农村小额保险良好的发展秩序的重要手段。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农户的家庭收入、参保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等。通过制定一系列要求逐步完善农村小额保险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 荆涛,陈雪,万里虹.关于在城市低收入人群中推广小额人身保险的思考[J].南方金融,2007.
[2] 张文庆.论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面临的机遇及对策[J].经济师,2009.
[3] 王文军,张庆芮. 农村小额保险情况调查[J].中国保险,2009.
[4] 刘玉焕,吴婷婷.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面临的难题及破解策略[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08.
[5] 刘玉焕.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水面临的难题及对策[J].中国保险,2008.
项目来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编号091030737。
作者简介:付颖赫(1987-),女,南京农业大学金融本科生,研究方向:金融及相关方向。
关键词:农村小额保险;需求;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0-0203-2
0 前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维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没有任何保险,农民因灾、因病致贫、老无所养的例子比比皆是。传统商业保险涉及农村较少,价格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具有“保费低、手续简单、保险范围广”特点的农村小额保险是支持保护“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农业风险、保障农民利益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地区概况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位于承德市南部,是环京津的35个市县之一。兴隆县总面积3123平方公里,共有人口31万,当地农户收入主要组成部分为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收入与外出务工的非农业收入,其中农业年均收入为5601.98元,非农业年收入为24901.23元。河北省为2009年增加的农村小額保险的试点省去,其中共设50个试点县,根据2009年12月统计数据可知,兴隆县农村小额保险乡村人口覆盖率达4.36%,名列50个试点县之首。
2 研究结果分析
农村小额保险自2008年6月开展以来,取得卓越的成绩。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保费收入超过2.7亿元,提供的保障金额近1700亿元。
但是农村小额保险毕竟处于推广试行阶段,种种不足时有发生,阻碍了农村小额保险的健康发展。只要存在以下三种问题:
2.1 宣传力度不足
2.1.1 保险公司推广力度较小 任何一个产品在推广初期,都不会立即盈利,需经历一定的产品适应期,农村小额保险也不例外。农村小额保险保费较低,保险手续简单,农户获得理赔所要达到的标准较低,种种特点都表明农村小额保险在推广初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亏损。利润的有无是保险公司能否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之一,推广期的亏损限制保险公司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推广。
调查地区兴隆县,有外出打工人员家庭占整个农村家庭的92.5%,其中外出打工的成年男子主要从事建筑、油田工人、司机等意外风险发生概率较大的职业,风险较大意味着保险公司承担较大的理赔风险,保险公司不愿推行此种保险。
2.1.2 保险推销员怠于推广 保险产品为非生活必需品,农户主要通过保险推销员的上门推销才能更清楚的获得保险产品的相关知识,农户只有较高的生活收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才会考虑是否购买。保险公司结合自己产品的特点,常常对保险推销员采取任务完成机制激励员工完成任务。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较低,在兴隆县一人一年只需交30元钱,即可获得不高于1万元的理赔限额。对保险推销员来说,为完成相同的任务,推行农村小额保险需要去更多的家庭进行宣传介绍,增加了推广的难度。相应的,农户一旦发生意外需要获得理赔时,保险推销员在处理理赔问题时工作强度会远高于保费较高的商业保险。因此,很少有保险推销员主动介绍宣传农村小额保险。
2.2 险种单一,购买方式缺乏多样化
2.2.1 险种单一 农产品收成受季节、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狂风、暴雨、冰雹的恶劣的自然灾害会严重的影响农产品收成,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的风险较大,成为限制保险公司部开展与农业相关的小额保险因素。目前,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开展的小额保险主要为小额健康险与小额意外险。在调查地区——兴隆县,保险公司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百姓收入与公司盈利,只开展了农村小额意外保险。百姓需求量较大的医疗、养老保险并没有涉及。
2.2.2 销售方式缺乏多样化 受访农户在肯定农村小额意外伤害险的同时,都提出保险的宣传力度不足严重制约着购买的热情,这种惠农的保险政策可以通过全村集团购买的方式让大家获得保障,而保险公司只是通过保险推销员上门推销的方式,不但限制农户对小额保险的了解,更限制了农户对小额保险这种实惠又惠农的保险产品的购买。此种销售的方式并不能涵盖包括偏远山区的全部农户,此部分农户消息较为闭塞,收入较低,也不能享受到此种保障机制的好处。
2.3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2.3.1 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在传统的商业购买中时常出现,作为处于“婴儿”期的农村小额保险更是避免不了。农村小额保险购买手续简单,购买时并不需要对农户进行体检等商业保险需要的项目。少部分农户知道自己身体状况不好,积极主动购买保险,这种逆向选择大多出现在寿险及医疗保险等险种。在兴隆县这种情况鲜有发生,因为兴隆县只提供农村小额意外伤害险,对身体状况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但这不等于对此种风险的忽视,随着农村小额保险的逐步完善,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将会很大,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降低此种风险的概率。
2.3.2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在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中也极易出现。农村小额保险试行地区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乡镇,农户购买小额保险的条件之一是有农村户口且收入较低,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较低,理赔金额较为合理,较低要求的进入机制与合理理赔条件必定会受到非农户或不满足收入条件的农户的青睐,隐瞒虚报户口及收入情况,参加农村小额保险。兴隆县发生此种情况可能性较低。兴隆县经济较为不发达,因此百姓只要有农村户口且年龄低于65岁,都能参加小额保险。
3 结论和建议
农村小额保险虽然取得了成功,参保人数及保险覆盖率连连攀登,但是处于“试点”阶段的小额保险必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只有在不足中寻求解决办法,农村小额保险才能不断适应农民的各种要求,实现 “农户获得保障、保险公司获得盈利、政府减轻扶贫负担”三方盈利的目标。
3.1 扩大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
国际经验显示,加大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与推广,是小额保险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保险公司改变观念,加大对农村小额保险的投入。
改变保险公司狭隘的观念,深入理解小额保险,从根本上重视小额保险的推广工作,加大投入,推进小额保险的发展。
深入农村扩大宣传。虽然农户的保险意识增强,由排斥到逐渐接受,但保险毕竟不是生活必须品,农户对各种保险的认识主要来自于保险宣传员的上门推销介绍,因此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渠道宣传,逐渐改变农户对保险的观念,使百姓更深入、透彻的了解农村小额保险,加大对小额保险的购买积极性。
3.2 增加农村小额保险险种与销售渠道的创新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情况不同,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户收入情况、保障需求方向、生产周期等设计多种形式的小额保险险种。
在销售渠道方面,一方面加强传统的入户式介绍销售,另一方面结合小额保险本身保费低的特点,保险公司可以与农村其他金融机构联合,与其他惠农产品结合,配套销售给农户,使得农户获得更多的保障措施,相应降低农村小额保险的风险。
3.3 增加政府对农村小额保险的扶植力度
农村小额保险体系的完善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薄弱的农村金融力量制约了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与推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润的活动才是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的根本动力。能否保持农村小额保险的可持续性,让保险公司盈利是试点成功的关键。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植与帮助,保险公司很难有推广农村小额保险的积极性。因此,小额保险的推广需要来自财政、扶贫、税务、工商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各级政府与新闻媒体应通过加强宣传,助小额保险的一臂之力。
3.4 完善农村小额保险的进入机制
农村小额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政策。进入机制较为简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有机可乘的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大。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成为保证农村小额保险良好的发展秩序的重要手段。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农户的家庭收入、参保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等。通过制定一系列要求逐步完善农村小额保险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 荆涛,陈雪,万里虹.关于在城市低收入人群中推广小额人身保险的思考[J].南方金融,2007.
[2] 张文庆.论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面临的机遇及对策[J].经济师,2009.
[3] 王文军,张庆芮. 农村小额保险情况调查[J].中国保险,2009.
[4] 刘玉焕,吴婷婷.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面临的难题及破解策略[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08.
[5] 刘玉焕.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水面临的难题及对策[J].中国保险,2008.
项目来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编号091030737。
作者简介:付颖赫(1987-),女,南京农业大学金融本科生,研究方向:金融及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