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政办发[2018]4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4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