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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的整体状况,促进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和学术繁荣,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对2011年度法学核心期刊和知识产权专业期刊进行了逐一调查,统计分析了2011年度我国知识产权专业文章的相关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统计数据来源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来源分为两个部分:
(1)法学核心期刊。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年来源期刊目录》21种法学期刊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7种法学期刊为数据来源,重合部分只做一次统计。27种法学核心期刊分别为:《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知识产权》、《法学杂志》、《法学论坛》、《法学家》、《当代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检察》、《中国法医学杂志》和《中国司法鉴定》。
(2)知识产权专业期刊。共有9种,分别为:《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中国知识产权》、《科技与法律》、《中国发明与专利》、《中国专利代理》、《中国专利与商标》和《中华商标》。
二、统计说明
1、本报告统计的文章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文章,包括学术论文、专业评论、案例分析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文章;
2、本报告只统计文章的第一作者及其第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只统计到一级名称,如“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统计为“上海大学”;
3、期刊、杂志记者的新闻报道、采访,以及未注明工作单位的文章,不在本报告统计范围以内;
4、本报告中的区域以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为统计单位;
5、本报告将所有机构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司法系统、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其中,司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公安局;政府部门包括国家政府行政机关,不包括公安局;科研院所包括高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包括一般企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
三、特别声明
本报告的统计分析只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统计可能会有误差,如发现错误,敬请联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1-68866489转170;邮箱:cfh86@shipa.org。
一、2011年度法学核心期刊知识产权专业文章发表统计
二、2011年度专业期刊知识产权专业文章发表统计
一、统计数据来源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来源分为两个部分:
(1)法学核心期刊。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年来源期刊目录》21种法学期刊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7种法学期刊为数据来源,重合部分只做一次统计。27种法学核心期刊分别为:《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知识产权》、《法学杂志》、《法学论坛》、《法学家》、《当代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检察》、《中国法医学杂志》和《中国司法鉴定》。
(2)知识产权专业期刊。共有9种,分别为:《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中国知识产权》、《科技与法律》、《中国发明与专利》、《中国专利代理》、《中国专利与商标》和《中华商标》。
二、统计说明
1、本报告统计的文章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文章,包括学术论文、专业评论、案例分析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文章;
2、本报告只统计文章的第一作者及其第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只统计到一级名称,如“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统计为“上海大学”;
3、期刊、杂志记者的新闻报道、采访,以及未注明工作单位的文章,不在本报告统计范围以内;
4、本报告中的区域以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为统计单位;
5、本报告将所有机构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司法系统、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其中,司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公安局;政府部门包括国家政府行政机关,不包括公安局;科研院所包括高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包括一般企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
三、特别声明
本报告的统计分析只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
统计可能会有误差,如发现错误,敬请联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1-68866489转170;邮箱:cfh86@shipa.org。
一、2011年度法学核心期刊知识产权专业文章发表统计
二、2011年度专业期刊知识产权专业文章发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