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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校规”不止源于问责缺位
近日,某学校在校食堂实施“男女生分区域就餐”的消息引发关注。校方称缘于有学生借就餐搞对象。
学生搞对象非得借就餐不可么?依笔者看,要想彻底禁绝学生搞对象,这样的校规恐怕还不够严,最好下令让男女学生分区域或分校上课。或者如鲁迅所言,“要彻底划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少,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
但问题是,划清空间上的界限容易,划清思想或情感上的界限却绝非易事,青年男女集中的地方必有爱情火花的碰撞。一味的禁绝既消灭不了爱情火花的碰撞,也否定了男女生的正常交往,忽略了对学生人格的起码尊重,培养不出合格的现代公民。
所以,校规的制定应以尊重学生人格、遵循教育规律为前提,其目的在于“更好育人”而非“方便整人”。换言之,学校不能滥用管理权,制定校规也应“守规矩”。
为了让校规“守规矩”,教育部曾于2012年11月22日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要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要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
遗憾的是,为了管理上的方便,无视“规矩”,热衷于出台各类“雷人校规”的学校仍然不在少数。原因就在于教育部只出台了“规矩”,却没有明确指出校规“不守规矩”应受到具体的何种处理。
经验告诉我们,只提要求而没有明确的问责,相关的法规往往会沦为一纸空文。所以,为了有效清理和杜绝种种让学校教育蒙羞的“雷人校规”,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完善学生对校规的监督和投诉渠道,严格落实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失察失误责任。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学校的掌权者也不例外。通过培训,提升其教育管理水平、认识水平固然重要,但眼下更要紧的是通过严格问责来给其管理权划一条清晰的界限,使其不敢也不愿“越界”。
大学生逃课:不能只算经济成本
近日,有网友晒出了“读大学成本计算公式”,此举让大学生纷纷核算逃课一天所需的“成本”。有學生称:“逃课三周等于丢一部iPhone5”,结论惊呆小伙伴。此话题一经走红,马上勾起上班族的求学回忆,感慨青春年华里太过“铺张浪费”。
把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计算在内,大学生的逃课成本确实不低。如此计算,大学生逃课也的确太过“铺张浪费”。不过,我们不能忘了,读大学除了要付出经济成本外,也要付出时间成本。况且,衡量一种行为值不值得,要看成本,更要看收益。
上班族之所以感叹当年逃课太过“铺张浪费”,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只是浪费了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时间成本,逃课取得的收益甚低,甚至是负收益。如果逃课取得的收益大于上课收益,或许他们就不会如此感慨了。
事实上,逃课收益大于上课收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比如,眼下某些高校老师无心教学,授课能力差,不是照本宣科读教材就是念PPT,而且所讲内容老套过时,还要求学生奋笔疾书记笔记。留在这样的课堂,固然对得起经济成本,却对不起时间成本。而时间成本的价值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时间成本所带来的收益也是单纯的经济成本难以实现的。此种情况下,学生自己上网看名师授课视频或多找些参考书自学,绝对要比听老师“背书”所获收益大得多。或者,有些学生水平非常突出,老师所讲的内容他早就懂了,还不如逃课学点别的。
对于逃课,大师们也深谙这一点。比如,钱钟书当年是“横扫清华图书馆”的“铁杆逃课分子”,知名学者薛涌是北大的“逃课大王”,西南联大时期叶企孙更是给予了李政道“逃课豁免权”。据说,季羡林先生读书时也逃课。
怕的是,学生碰上水平很烂的老师,逃课之后不是去自学,而是去打游戏、睡懒觉、逛街、谈情说爱。更有学生无心向学,即便老师授课水平相当可以,也一逃了之,纵情娱乐去了。
网上的一份调查显示,大学生逃课“选择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的占37%,选择在宿舍呆着或闲逛的占22%,选择有急事或病情的占16%,选择其它的占25%”。如此一来,大部分逃课学生既浪费了金钱,又糟蹋了时间,将来能不追悔莫及吗?
所以,对于大学生逃课既不能一棍子打死,只算经济成本,也不能“过分美化”,一概为逃课学生开脱。
(编辑 刘霜)
近日,某学校在校食堂实施“男女生分区域就餐”的消息引发关注。校方称缘于有学生借就餐搞对象。
学生搞对象非得借就餐不可么?依笔者看,要想彻底禁绝学生搞对象,这样的校规恐怕还不够严,最好下令让男女学生分区域或分校上课。或者如鲁迅所言,“要彻底划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少,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
但问题是,划清空间上的界限容易,划清思想或情感上的界限却绝非易事,青年男女集中的地方必有爱情火花的碰撞。一味的禁绝既消灭不了爱情火花的碰撞,也否定了男女生的正常交往,忽略了对学生人格的起码尊重,培养不出合格的现代公民。
所以,校规的制定应以尊重学生人格、遵循教育规律为前提,其目的在于“更好育人”而非“方便整人”。换言之,学校不能滥用管理权,制定校规也应“守规矩”。
为了让校规“守规矩”,教育部曾于2012年11月22日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要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要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
遗憾的是,为了管理上的方便,无视“规矩”,热衷于出台各类“雷人校规”的学校仍然不在少数。原因就在于教育部只出台了“规矩”,却没有明确指出校规“不守规矩”应受到具体的何种处理。
经验告诉我们,只提要求而没有明确的问责,相关的法规往往会沦为一纸空文。所以,为了有效清理和杜绝种种让学校教育蒙羞的“雷人校规”,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完善学生对校规的监督和投诉渠道,严格落实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失察失误责任。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学校的掌权者也不例外。通过培训,提升其教育管理水平、认识水平固然重要,但眼下更要紧的是通过严格问责来给其管理权划一条清晰的界限,使其不敢也不愿“越界”。
大学生逃课:不能只算经济成本
近日,有网友晒出了“读大学成本计算公式”,此举让大学生纷纷核算逃课一天所需的“成本”。有學生称:“逃课三周等于丢一部iPhone5”,结论惊呆小伙伴。此话题一经走红,马上勾起上班族的求学回忆,感慨青春年华里太过“铺张浪费”。
把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计算在内,大学生的逃课成本确实不低。如此计算,大学生逃课也的确太过“铺张浪费”。不过,我们不能忘了,读大学除了要付出经济成本外,也要付出时间成本。况且,衡量一种行为值不值得,要看成本,更要看收益。
上班族之所以感叹当年逃课太过“铺张浪费”,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只是浪费了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浪费了时间成本,逃课取得的收益甚低,甚至是负收益。如果逃课取得的收益大于上课收益,或许他们就不会如此感慨了。
事实上,逃课收益大于上课收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比如,眼下某些高校老师无心教学,授课能力差,不是照本宣科读教材就是念PPT,而且所讲内容老套过时,还要求学生奋笔疾书记笔记。留在这样的课堂,固然对得起经济成本,却对不起时间成本。而时间成本的价值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时间成本所带来的收益也是单纯的经济成本难以实现的。此种情况下,学生自己上网看名师授课视频或多找些参考书自学,绝对要比听老师“背书”所获收益大得多。或者,有些学生水平非常突出,老师所讲的内容他早就懂了,还不如逃课学点别的。
对于逃课,大师们也深谙这一点。比如,钱钟书当年是“横扫清华图书馆”的“铁杆逃课分子”,知名学者薛涌是北大的“逃课大王”,西南联大时期叶企孙更是给予了李政道“逃课豁免权”。据说,季羡林先生读书时也逃课。
怕的是,学生碰上水平很烂的老师,逃课之后不是去自学,而是去打游戏、睡懒觉、逛街、谈情说爱。更有学生无心向学,即便老师授课水平相当可以,也一逃了之,纵情娱乐去了。
网上的一份调查显示,大学生逃课“选择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的占37%,选择在宿舍呆着或闲逛的占22%,选择有急事或病情的占16%,选择其它的占25%”。如此一来,大部分逃课学生既浪费了金钱,又糟蹋了时间,将来能不追悔莫及吗?
所以,对于大学生逃课既不能一棍子打死,只算经济成本,也不能“过分美化”,一概为逃课学生开脱。
(编辑 刘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