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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学界有关裁判文书说理的论述,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文件,均存在混用"裁判依据"与"裁判理由"范畴的现象。本文立足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的视角,专门对"裁判依据"与"裁判理由"范畴的各自内涵及相互关系进行法理辨析,进而对裁判文书中宪法条款和指导性案例的实践效力即法律定位加以延伸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