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小学音乐课标准》中明确指出:“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为中心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音乐音响形式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中学生正值人生最特殊的阶段——青春期,他们情感波动较大,审美能力正在形成,这一阶段的孩子情感丰富、情绪多变,自我意识增强。他们喜欢音乐,却不愿上音乐课的现象普遍存在。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如果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就会调动学生欣赏音乐、感受音乐、表现音乐的积极性,使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