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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高校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目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不容乐观。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及意义入手,对江苏省内161所高等院校进行调查,剖析高校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状况以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举措,以期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落实提供方向。
关键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问题;举措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93-04
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及意义
第一,增进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获取,推动了“阳光高校”的建设。高校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它的资金主要源于国家财政的拨款。随着近年来财政拨款的缓慢增长,高校资金供需不平衡的矛盾逐渐凸显,因此多渠道寻求资金改变了高校资金来源的单一结构,这也意味着更多利益相关者的出现。对高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有助于保障利益相关者,对财务信息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通过对高校财务信息的监督,更好地推进“阳光高校”的建设。
第二,争创和谐财务关系,提升财务管理管理效率。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在财务活动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他们对信息的获取渠道、要求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在财务信息没有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就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易引发各利益相关体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激化会使高校财务管理者陷入一种不必要的纠缠,疲于缓解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大大降低了财务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因此,对高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透明的发布,有利于创建一种和谐的财务关系,提升财务管理者的工作效率。
第三,发挥监督作用,争创廉政校园。随着近年来高校自主权的逐步扩大,高校腐败事件频发,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对内有利于财务工作者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弥补工作中的缺陷,查找失误,积极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使内控建设得到加强和完善;对外而言,能够使财务工作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管,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创建廉政校园添砖加瓦。
第四,拓展资金渠道,改善财务结构。高校资金来源单一是现阶段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近年来高校数量的激增,资金短缺愈加明显,有些高校甚至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积极筹措经费成了当今阶段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财务信息公开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这一困境,增大对高校的投资,为高校拓展资金渠道,吸纳社会投资,改善单一财务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江苏省内高校分布情况
本文选取了江苏省内共161所高等本专科院校,高校分布情况(见下页表1)。
根据所属的主管部门的不同可以将这161所高校,划分是否为地方部门主管两类,由中央部门主管的有11所,其余均为地方管辖,在这11所高校中,南京9所,徐州、无锡各1所。
根据2010年9月1日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本文统计的161所高校中,仅有68所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所占比重仅为42.24%。
按照行政区划分,南京市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的有30所,占南京高校比例的55.56%;徐州市有9所,占徐州市高校比例为72.73%;无锡有4所,占比为33.33%;苏州有4所,占比为16.67%;扬州有3所,占比为37.5%;镇江有2所,占比为33.33%;南通有4所占比例为44.44%;常州有7所,占比70%;淮阴有2所,占比为28.57%;连云港有2所,占比为40%;盐城有2所,占比为40%;宿迁和泰州均无任何一所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见下页图)。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徐州的主动性最好,南京紧随其后,宿迁和泰州的情况最差。
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划分,江苏省内本科院校中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的有35所,占本科院校比例为46.05%;专科院校有33所,占全部专科院校比例为38.82%。在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中,无一所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在中央部门所属的11所高校中,仅有2所高校没有开辟信息公开栏。
(二)省内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状况分析
由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标准不统一,在统计的时候采用较为宽松的方法,将只要含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均计算在内,而不具体细化内容的完整性。
按此标准,在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的68所高校中仅有32所对高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占比例47.06%,占总体样本高校比例为19.88%。
按照行政区划分,南京有13所,占南京高校比例为24.07%;徐州有3所,占比为27.27%;无锡有3所,占比为25%;苏州有2所,占比为8.33%;镇江有1所,占比为16.67%;南通有4所,占比为44.44%;常州有5所,占比为50%;连云港有1所,占比为20%;扬州、淮安、盐城、宿迁、泰州,均无一所高校进行财务信息公开。
按照办学层次划分,专科院校主动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有15所,占比为17.65%;本科院校主动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有18所,占比为23.68%;若除去本科院校的独立院校,则不改变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大学数量,比例提升至35.29%。在隶属中央的11所高校中,有7所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南京有5所,无锡和徐州各1所。
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分析
在201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但从调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形势并不乐观。大多数高校并没有进行相关财务信息的公开,甚至不存在信息公开专栏。所公开的财务信息大都未通过整合,不涉及专业分类,有的仅存在收费标准及相关制度,更有甚者,仅存在相关链接,页面打不开。本文进行的统计只是一种宽松的涵蓋,若是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调查,则情况更不容乐观。
(二)差异性分析 1.隶属部门差异。隶属于中央部门的高校在信息主动公开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明显高于全部样本高校。由此可以推断出,隶属中央的高校在贯彻落实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更到位,中央部门对高校的监管和教育比地方力度更大。
2.本专层次差异。本科类院校在主动公开信息和财务信息方面明显优于专科院校。这意味着办学层次越高,信息公开程度越高。但这其中不包括本科院校的独立学院,据调查,江苏省内所有本科院校的独立学院,均不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独立院校的财务信息公开究竟隶属于该本科院校还是单独划分,形成一个尴尬的存在。本文认为,无论怎样的原因,都不能成为独立院校不开设财务信息公开专栏的理由。
3.财务信息公开标准存在差异。在进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调查中发现,虽然很多高校开设了财务信息公開专栏,但其公开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仅存在这个页面并有链接打不开的现象,有些尽管能打开,但其内容设置不全面,仅在财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列明了一些规范、准则、财务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没有相关实质性的内容,即便是存在预决算报表的高校,其报表内容也不全面,有的仅提供部分报表并且发布不及时。
(三)潜在性分析
1.关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制尚不完善。自2010年以来,即便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但对于该类文件的贯彻实施并不是很到位。这其中缺乏相关的惩戒机制,且已发布的文件中没有对实际操作中的内容规定进行细化,在财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报告的质量方面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致使现阶段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面临诸多困境。
2.高校相关人员对财务信息公开的观念不到位。现阶段,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是高校信息公开中最敏感的一环。有些高校认为财务信息属于机密性内容,甚至认为公开财务信息会对办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高校领导在此方面意识淡薄。随着近年来高校腐败现象的频发,财务信息公开所受到的阻力愈加增大。另外,政府机关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高校管理者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致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迟缓不前。
3.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监管激励机制的缺位。自《高校信息公开办法》颁布五年以来,至今没有建立良好的公开平台,对相关工作的考评缺少行之有效的机制,这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内部人员缺乏对高校财务信息知情权的行使意识,二是上级部门缺乏对财务信息公开监管的重视。监管激励机制的缺位,是造成当下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迟缓、执行力低下的重要原因。
4.高校财物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自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要求实施以来,高校大都没有进行专业的人员配置,而是从各科室抽调拼凑成一个团队或将此项目作为财务管理人员的一项副业,且少有会对财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导致对此项业务不熟悉,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会出现失误或错误。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配置是促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环。
四、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举措
第一,转变观念,树立主动公开意识。高校的财务公开,不仅是财务管理者的责任,要对财务公开工作进行切实保障的实施,需要相关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树立公开意识,并进行由上而下的传达,才能保障财务工作者对财务公开的及时施行,成为高校工作中的常态。
第二,健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确立清晰公开标准。高校除了应公开教育部规定必须公开的收支预决算表之外,还应该公开一些非强硬规定的信息,并细化公开的标准,形成公开信息发布模板,符合实际操作的需求。另外,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校监管的考核机制,鼓励高校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财务信息,并在经费拨款方面对公开工作绩优者,实行政策偏向,以示鼓励;在领导政绩考核中列示此项。
第三,建设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现阶段,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水平参差不齐,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统一平台建设,建立标准相对统一、规范的平台。避免高校财务工作中信息公开的随意性,也便于广大师生对相关财务信息的查询,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也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间财务信息的比对,规范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业务水平。高校财务公开专业人才的培养,将是高校推进财务公开建设的重要一环。首先应该提高财务管理者对高校财务公开专业素养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加大对现在科学管理、计算机应用的学习,并定期组织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将好的案例和坏的典型汇编成册,以供学习,以提升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五、结语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实现和谐财务关系、廉洁校园的必由之路。目前,高校财务信息主动公开率还处于较低水平。高校应树立主动公开意识,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确定明晰标准,创建财务信息工作平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以实现财务管理的透明和公正。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Z].1985.
[2] 郑鸣,赵璧辉.基于非财务信息的我国高校财务绩效评价实证研究[J].教育科学,2008,(1):54-58.
[3] 王丰.高校财务绩效考核体系构建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S3).
[4] 王江丽,张建初.高校财务绩效评价的效能分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21-124.
[5] 姜宏青,王玉莲,孙晓琦.我国高校财务报告体系构建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3,(11):161-165.
[6] 萧天.国家教委教财[1994]64 号文再学习札记[J].教育财会研究,1996,(3):44-47.
[责任编辑 吴明宇]
关键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问题;举措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93-04
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及意义
第一,增进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获取,推动了“阳光高校”的建设。高校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它的资金主要源于国家财政的拨款。随着近年来财政拨款的缓慢增长,高校资金供需不平衡的矛盾逐渐凸显,因此多渠道寻求资金改变了高校资金来源的单一结构,这也意味着更多利益相关者的出现。对高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有助于保障利益相关者,对财务信息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通过对高校财务信息的监督,更好地推进“阳光高校”的建设。
第二,争创和谐财务关系,提升财务管理管理效率。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在财务活动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他们对信息的获取渠道、要求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在财务信息没有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就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易引发各利益相关体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激化会使高校财务管理者陷入一种不必要的纠缠,疲于缓解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大大降低了财务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因此,对高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透明的发布,有利于创建一种和谐的财务关系,提升财务管理者的工作效率。
第三,发挥监督作用,争创廉政校园。随着近年来高校自主权的逐步扩大,高校腐败事件频发,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对内有利于财务工作者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弥补工作中的缺陷,查找失误,积极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使内控建设得到加强和完善;对外而言,能够使财务工作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管,社会各界的监督,为创建廉政校园添砖加瓦。
第四,拓展资金渠道,改善财务结构。高校资金来源单一是现阶段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近年来高校数量的激增,资金短缺愈加明显,有些高校甚至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积极筹措经费成了当今阶段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财务信息公开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这一困境,增大对高校的投资,为高校拓展资金渠道,吸纳社会投资,改善单一财务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江苏省内高校分布情况
本文选取了江苏省内共161所高等本专科院校,高校分布情况(见下页表1)。
根据所属的主管部门的不同可以将这161所高校,划分是否为地方部门主管两类,由中央部门主管的有11所,其余均为地方管辖,在这11所高校中,南京9所,徐州、无锡各1所。
根据2010年9月1日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本文统计的161所高校中,仅有68所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所占比重仅为42.24%。
按照行政区划分,南京市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的有30所,占南京高校比例的55.56%;徐州市有9所,占徐州市高校比例为72.73%;无锡有4所,占比为33.33%;苏州有4所,占比为16.67%;扬州有3所,占比为37.5%;镇江有2所,占比为33.33%;南通有4所占比例为44.44%;常州有7所,占比70%;淮阴有2所,占比为28.57%;连云港有2所,占比为40%;盐城有2所,占比为40%;宿迁和泰州均无任何一所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见下页图)。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徐州的主动性最好,南京紧随其后,宿迁和泰州的情况最差。
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划分,江苏省内本科院校中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的有35所,占本科院校比例为46.05%;专科院校有33所,占全部专科院校比例为38.82%。在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中,无一所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在中央部门所属的11所高校中,仅有2所高校没有开辟信息公开栏。
(二)省内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状况分析
由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标准不统一,在统计的时候采用较为宽松的方法,将只要含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均计算在内,而不具体细化内容的完整性。
按此标准,在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的68所高校中仅有32所对高校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占比例47.06%,占总体样本高校比例为19.88%。
按照行政区划分,南京有13所,占南京高校比例为24.07%;徐州有3所,占比为27.27%;无锡有3所,占比为25%;苏州有2所,占比为8.33%;镇江有1所,占比为16.67%;南通有4所,占比为44.44%;常州有5所,占比为50%;连云港有1所,占比为20%;扬州、淮安、盐城、宿迁、泰州,均无一所高校进行财务信息公开。
按照办学层次划分,专科院校主动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有15所,占比为17.65%;本科院校主动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有18所,占比为23.68%;若除去本科院校的独立院校,则不改变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大学数量,比例提升至35.29%。在隶属中央的11所高校中,有7所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南京有5所,无锡和徐州各1所。
三、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分析
在201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但从调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形势并不乐观。大多数高校并没有进行相关财务信息的公开,甚至不存在信息公开专栏。所公开的财务信息大都未通过整合,不涉及专业分类,有的仅存在收费标准及相关制度,更有甚者,仅存在相关链接,页面打不开。本文进行的统计只是一种宽松的涵蓋,若是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调查,则情况更不容乐观。
(二)差异性分析 1.隶属部门差异。隶属于中央部门的高校在信息主动公开和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明显高于全部样本高校。由此可以推断出,隶属中央的高校在贯彻落实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更到位,中央部门对高校的监管和教育比地方力度更大。
2.本专层次差异。本科类院校在主动公开信息和财务信息方面明显优于专科院校。这意味着办学层次越高,信息公开程度越高。但这其中不包括本科院校的独立学院,据调查,江苏省内所有本科院校的独立学院,均不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独立院校的财务信息公开究竟隶属于该本科院校还是单独划分,形成一个尴尬的存在。本文认为,无论怎样的原因,都不能成为独立院校不开设财务信息公开专栏的理由。
3.财务信息公开标准存在差异。在进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调查中发现,虽然很多高校开设了财务信息公開专栏,但其公开程度各不相同。有的仅存在这个页面并有链接打不开的现象,有些尽管能打开,但其内容设置不全面,仅在财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列明了一些规范、准则、财务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没有相关实质性的内容,即便是存在预决算报表的高校,其报表内容也不全面,有的仅提供部分报表并且发布不及时。
(三)潜在性分析
1.关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制尚不完善。自2010年以来,即便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但对于该类文件的贯彻实施并不是很到位。这其中缺乏相关的惩戒机制,且已发布的文件中没有对实际操作中的内容规定进行细化,在财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报告的质量方面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致使现阶段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面临诸多困境。
2.高校相关人员对财务信息公开的观念不到位。现阶段,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是高校信息公开中最敏感的一环。有些高校认为财务信息属于机密性内容,甚至认为公开财务信息会对办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高校领导在此方面意识淡薄。随着近年来高校腐败现象的频发,财务信息公开所受到的阻力愈加增大。另外,政府机关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高校管理者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致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迟缓不前。
3.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监管激励机制的缺位。自《高校信息公开办法》颁布五年以来,至今没有建立良好的公开平台,对相关工作的考评缺少行之有效的机制,这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内部人员缺乏对高校财务信息知情权的行使意识,二是上级部门缺乏对财务信息公开监管的重视。监管激励机制的缺位,是造成当下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迟缓、执行力低下的重要原因。
4.高校财物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自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要求实施以来,高校大都没有进行专业的人员配置,而是从各科室抽调拼凑成一个团队或将此项目作为财务管理人员的一项副业,且少有会对财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导致对此项业务不熟悉,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会出现失误或错误。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配置是促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环。
四、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举措
第一,转变观念,树立主动公开意识。高校的财务公开,不仅是财务管理者的责任,要对财务公开工作进行切实保障的实施,需要相关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树立公开意识,并进行由上而下的传达,才能保障财务工作者对财务公开的及时施行,成为高校工作中的常态。
第二,健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确立清晰公开标准。高校除了应公开教育部规定必须公开的收支预决算表之外,还应该公开一些非强硬规定的信息,并细化公开的标准,形成公开信息发布模板,符合实际操作的需求。另外,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校监管的考核机制,鼓励高校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财务信息,并在经费拨款方面对公开工作绩优者,实行政策偏向,以示鼓励;在领导政绩考核中列示此项。
第三,建设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现阶段,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水平参差不齐,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统一平台建设,建立标准相对统一、规范的平台。避免高校财务工作中信息公开的随意性,也便于广大师生对相关财务信息的查询,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也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间财务信息的比对,规范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业务水平。高校财务公开专业人才的培养,将是高校推进财务公开建设的重要一环。首先应该提高财务管理者对高校财务公开专业素养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加大对现在科学管理、计算机应用的学习,并定期组织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将好的案例和坏的典型汇编成册,以供学习,以提升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五、结语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实现和谐财务关系、廉洁校园的必由之路。目前,高校财务信息主动公开率还处于较低水平。高校应树立主动公开意识,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确定明晰标准,创建财务信息工作平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以实现财务管理的透明和公正。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Z].1985.
[2] 郑鸣,赵璧辉.基于非财务信息的我国高校财务绩效评价实证研究[J].教育科学,2008,(1):54-58.
[3] 王丰.高校财务绩效考核体系构建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S3).
[4] 王江丽,张建初.高校财务绩效评价的效能分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21-124.
[5] 姜宏青,王玉莲,孙晓琦.我国高校财务报告体系构建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3,(11):161-165.
[6] 萧天.国家教委教财[1994]64 号文再学习札记[J].教育财会研究,1996,(3):44-47.
[责任编辑 吴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