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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为顺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基本原则,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建设,对火炬计划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
近日,2011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宣告结束,正式进入评审阶段。与往年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明显不同的是,68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重大项目以及相关子项目成为此次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的重头戏。
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时期科技部火炬中心为顺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基本原则,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建设,对火炬计划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此次调整的核心是从过去的“小而散”转变为“相对集中”,调整后的火炬计划项目将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重点支持“两项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科技部全面启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并确定3个基本原则:聚焦国家目标,加强系统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统筹集成;理顺权责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根据这3个基本原则,火炬计划项目从原来的“面上推动”向“突出重点”转变,支持方式由“分散支持”向“集中支持”转变,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权限和作用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今年7月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火炬工作的定位,并确定新时期火炬工作的重点是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简称“一个行动、两项工程”)。“在这样的背景下,火炬计划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新设了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两类重大项目。其总体思路是从过去‘小而散’向‘相对集中’转变,重点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建设,通过重点项目示范来引导实施火炬计划。”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面上项目与重大项目相结合
调整后的火炬计划项目将实行面上项目与重大项目相结合的方式,重大项目下可设子项目。原则上,面上项目国家拨款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1 000万元,创新型产业集群体系下的子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科技服务体系下的子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其中,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服务于行业和地方发展战略,支撑行业和地方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项目。面上项目分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两大类,包括:高新区和基地、科技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科技兴贸示范4种项目;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重点战略需求,对行业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项目。重大项目由若干子项目组成,采取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服务机构和服务机构与服务机构联动的方式实施。
今年火炬计划项目新设立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两类重大项目。在创新型产业集群领域,支持国家高新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支持集群领军企业和重点企业创新发展;在科技服务领域,支持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支持研发设计和技术转移、科技创业支撑、产业促进、人才培训、科技金融等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国创新服务网络的国家站点、区域站点、基层站点建设。
“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实行定向申报和定向通知制度,只有进入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初选名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名单的单位,才有资格申报重大项目。”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持续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业发展
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988年火炬计划项目正式实施,成为火炬计划付诸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火炬计划项目实施
23年来,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柱作用。
“十一五”时期,火炬计划项目共认定重点项目1 016项,安排国拨经费60 777万元;火炬计划历年执行项目平均每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 340.5亿元、产品销售收入3 194亿元,上缴利税572.25亿元,出口创汇75.5亿美元。
“此次火炬计划项目调整,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为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发挥重要作用。”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近日,2011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宣告结束,正式进入评审阶段。与往年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明显不同的是,68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重大项目以及相关子项目成为此次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的重头戏。
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时期科技部火炬中心为顺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基本原则,支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建设,对火炬计划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此次调整的核心是从过去的“小而散”转变为“相对集中”,调整后的火炬计划项目将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重点支持“两项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科技部全面启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并确定3个基本原则:聚焦国家目标,加强系统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统筹集成;理顺权责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根据这3个基本原则,火炬计划项目从原来的“面上推动”向“突出重点”转变,支持方式由“分散支持”向“集中支持”转变,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权限和作用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今年7月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火炬工作的定位,并确定新时期火炬工作的重点是开展“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简称“一个行动、两项工程”)。“在这样的背景下,火炬计划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新设了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两类重大项目。其总体思路是从过去‘小而散’向‘相对集中’转变,重点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建设,通过重点项目示范来引导实施火炬计划。”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面上项目与重大项目相结合
调整后的火炬计划项目将实行面上项目与重大项目相结合的方式,重大项目下可设子项目。原则上,面上项目国家拨款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1 000万元,创新型产业集群体系下的子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科技服务体系下的子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其中,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服务于行业和地方发展战略,支撑行业和地方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项目。面上项目分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两大类,包括:高新区和基地、科技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科技兴贸示范4种项目;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重点战略需求,对行业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项目。重大项目由若干子项目组成,采取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服务机构和服务机构与服务机构联动的方式实施。
今年火炬计划项目新设立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两类重大项目。在创新型产业集群领域,支持国家高新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支持集群领军企业和重点企业创新发展;在科技服务领域,支持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支持研发设计和技术转移、科技创业支撑、产业促进、人才培训、科技金融等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国创新服务网络的国家站点、区域站点、基层站点建设。
“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实行定向申报和定向通知制度,只有进入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初选名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名单的单位,才有资格申报重大项目。”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持续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业发展
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988年火炬计划项目正式实施,成为火炬计划付诸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火炬计划项目实施
23年来,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柱作用。
“十一五”时期,火炬计划项目共认定重点项目1 016项,安排国拨经费60 777万元;火炬计划历年执行项目平均每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 340.5亿元、产品销售收入3 194亿元,上缴利税572.25亿元,出口创汇75.5亿美元。
“此次火炬计划项目调整,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为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发挥重要作用。”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