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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分析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的淋巴细胞亚群室间质量评价(EQA)报告数据以及上海市2家实验室室内质控上报数据,探讨目前国内淋巴细胞亚群检测EQA评判规则的合理性,为进一步提高国内该检测项目的质量水平提供依据。方法对BD流式细胞仪用户组2014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及2015年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第1次淋巴细胞亚群EQA报告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各浓度质评样本上报数据的标准差(s)和变异系数(CV),选取上海市2家BD流式细胞仪用户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的淋巴细胞亚群室内质控数据,计算月s和月CV值。并对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第201403和201405号质评样本CD3+CD4+百分比(CD3+CD4+%)项目(靶值分别为42.7%、42.1%)、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第1521和1525号质评样本CD3+CD4+%项目(靶值分别为43.2%,44.13%)的回报数据以及2家上海市临床实验室CD3+CD4+%项目中值水平(月组均值为44.39%~46.80%)室内质控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2014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5份EQA样本的s为1.10%~1.55%,CV为3.1%~5.5%,平均CV为3.36%;2015年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第1次EQA 5份样本的s为0.67%~1.63%,CV为3.51%~8.64%,平均CV为4.83%。在样本CD3+CD4+%值相近的情况下,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2个EQA样本组s(1.55%、1.35%)和组CV(3.6%、3.2%)、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2个EQA样本的组s(1.63%、1.55%)和组CV(3.78%、3.51%)均在上海市2家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月s(1.06%~2.44%、0.98%~2.03%)和月CV(2.18%~5.28%、2.14%~4.35%)的变化范围之内。结论由于仪器品牌和型号、溶血方法、荧光抗体的品牌和用量、设门方法、实验人员、环境条件等不同因素的影响,EQA数据统计中的s和CV低于室内质控的s和CV不合理。其原因可能是部分参与EQA的实验室在数据上报前对检测结果进行了交流、核对和更改。当前除了加强对实验室的质量教育外,EQA组织者还需要探讨建立更合适的质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