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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政策为研究对象、政策主体为研究视角,解析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协同的内涵;运用供需理论为指导,以政策目标主体、政策制定主体、政策执行主体三维度解构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协同;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等诊断出知识产权政策协同失灵源于政策制定主体认知理念误区、体制机制障碍、工作机制受阻的深层问题。以此为基础,以协同学为指导,创建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协同运行机制,以期提升知识产权政策协同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