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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