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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是庭审实质化实现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措施。在庭前会议中,争点整理发挥着重要功能。实证研究发现,归纳式争点整理模式运用最广,但是运用该模式易导致归纳出的争点不具备足够的争议性。运用三方促进模式可以有效提炼争议,但是易出现法官把握不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界限的问题。针对争点整理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建议如下:一是合理定位庭前会议争点整理功能,不再将其看做探知辩方策略的工具;二是总结实践经验,制定细化且明确的常见犯罪类型的争点整理指导细则;三是将庭前会议报告宣读时间提前至开庭时。以此促进庭前会议中争点整理工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