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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从文职人员自身和文职制度两个方面分析了目前文职人员管理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文职人员 问题 对策
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军委适应新时期我军历史使命要求,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军吸纳社会人才的一项新措施。文职人员制度的出台,正是贯穿了军队服务保障人员逐步实现社会化的思想,突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用人的基本精神,适应了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既是社会转型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军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文职人员自身面临的思想问题
思想特点来自于岗位特点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文职人员岗位的基层性、职位的稳定性、工作的技能性等特点,加上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就构成了文职人员的思想特点。
(1)思想上的自卑感。在应聘之初大部分求职者可能抱着对军旅的憧憬进入军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心里都有一种收获后的满足感。但满足感一过,大多数文职人员又会产生一种较为严重的自卑感。首先,“文职人员是不穿军装的军人”,但毕竟不是军人。穿着便衣的他们行走在自己工作的军营,总有一种外来人的感觉。其次,每次发工资时“同工不同酬”的不公正现象,刺激着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的自尊心。
(2)目标的模糊感。文职人员应聘到军队工作大体有两点原因。其一,出于对军队的热爱,想圆自己的军营梦;其二,出于找工作的压力,想先找份稳定的工作以待更好的发展。无论出于哪种原因,在工作了一段时问并跟周围的人做了比较之后,都有一种陷于茫然的感觉。
(3)对军校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当前,军校文职人员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自我身份认识的偏差,具体表现为方向感缺失,归属感缺乏、焦虑感增强、荣誉感消弱。
二、文职人员制度目前面临的问题
(1)相关政策尚待完善,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文职人员制度进行规范。尽管《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对文职人员的身份、权利和义务、聘用范围和岗位设置、审批权限、教育管理、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聘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等做出了规定,从总体上看,为文职人员制度的实施确定了指导纲领,搭建了整体框架,但许多相关细则并不明确,也没有提供在实际中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2)考核体制不健全。建立文职人员综合评价体系关系到文职人员制度能否贯彻落实到位,发挥最大效能,关系到能否聘用到优秀的文职人员,达到推动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弥补现役教员队伍的不足,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的良性局面。
(3)文职人员待遇经费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目前有关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缺乏,只在2005年12月5日出台了《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但是规定中没有明确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于经费的管理问题,也只是第三条和第四条有所涉及,远远不能形成一个项目齐全、要素规范、功能互补的有机体系。
(4)关于文职人员制度的观念有待转变。在许多人看来,文职人员就是军队的“二等公民”、“合同工”、“军队从地方招聘的廉价劳动力”、“国家缩减军费的牺牲品”。在这些观念下,有些单位根本不允许文职人员继续深造,忽视其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这必然导致他们的心理失衡、组织认同感和职业认同感缺失,影响自我价值的实现,也容易使他们与现役干部的关系陷入紧张。
三、完善文职人员制度的举措
文职人员制度由于运行时间较短,两种用人体制并行的特殊军情,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国情,必然使文职人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而政策笼统、缺乏细化,执行者的理解偏差,军地双方协调不畅,人们对新生事物的心理排斥等情况则无形中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甚至滋生了更多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1)完善政策和管理机构,切实将政策落实到位。任何改革都需要政策法规保驾护航。明确的政策是解决问题的依据,也是防止人为因素干扰的重要保证。因此,相关配套政策的健全成熟是我军文职人员制度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
(2)完善科学评价机制。加强非现役文职人员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评价标准,探索评价方法,按照非现役文职人员的不同专业和层次,建立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3)构建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机制。首先,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完善经费的审批制度及保障模式完善审批制度及保障模式是科学构建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机制的前提和基拙。最后,提高监管手段的信息化要实现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的规范化。
改制所带来的利益结构调整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新老员工之间的矛盾与摩擦。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许多人必须承受改革带来的冲击和阵痛,这是他们为社会进步和子孙后代更加美好的未来付出的代价是其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者应该真正本着以人为本、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工作的原则,尽量减轻体制转型产生的阵痛,保护参与者的切身利益,让他们看到希望,对改革充满信心,他们才会成为改革坚定的支持者,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和行动承受改革的压力,从而顺利实现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9.
[2]施晓花.军校文职人员自我身份认同偏差及其消除[J].解放军理工大学学报。2010(2):46—48.
[3]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12.
[4]李秀玲.以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为指导.完善文职人员制度[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11(1):78—80.
[5]周杨,向勇.关注军校文职人员绩效考评工作.中国军事教育[J].2008(4):35-37.
[6]许应春,黄志刚.论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机制的构建[J].军队财务.2009(6):28—30.
关键词 文职人员 问题 对策
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军委适应新时期我军历史使命要求,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军吸纳社会人才的一项新措施。文职人员制度的出台,正是贯穿了军队服务保障人员逐步实现社会化的思想,突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用人的基本精神,适应了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既是社会转型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军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文职人员自身面临的思想问题
思想特点来自于岗位特点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文职人员岗位的基层性、职位的稳定性、工作的技能性等特点,加上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就构成了文职人员的思想特点。
(1)思想上的自卑感。在应聘之初大部分求职者可能抱着对军旅的憧憬进入军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心里都有一种收获后的满足感。但满足感一过,大多数文职人员又会产生一种较为严重的自卑感。首先,“文职人员是不穿军装的军人”,但毕竟不是军人。穿着便衣的他们行走在自己工作的军营,总有一种外来人的感觉。其次,每次发工资时“同工不同酬”的不公正现象,刺激着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的自尊心。
(2)目标的模糊感。文职人员应聘到军队工作大体有两点原因。其一,出于对军队的热爱,想圆自己的军营梦;其二,出于找工作的压力,想先找份稳定的工作以待更好的发展。无论出于哪种原因,在工作了一段时问并跟周围的人做了比较之后,都有一种陷于茫然的感觉。
(3)对军校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当前,军校文职人员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自我身份认识的偏差,具体表现为方向感缺失,归属感缺乏、焦虑感增强、荣誉感消弱。
二、文职人员制度目前面临的问题
(1)相关政策尚待完善,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文职人员制度进行规范。尽管《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对文职人员的身份、权利和义务、聘用范围和岗位设置、审批权限、教育管理、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聘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等做出了规定,从总体上看,为文职人员制度的实施确定了指导纲领,搭建了整体框架,但许多相关细则并不明确,也没有提供在实际中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2)考核体制不健全。建立文职人员综合评价体系关系到文职人员制度能否贯彻落实到位,发挥最大效能,关系到能否聘用到优秀的文职人员,达到推动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弥补现役教员队伍的不足,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的良性局面。
(3)文职人员待遇经费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目前有关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缺乏,只在2005年12月5日出台了《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但是规定中没有明确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于经费的管理问题,也只是第三条和第四条有所涉及,远远不能形成一个项目齐全、要素规范、功能互补的有机体系。
(4)关于文职人员制度的观念有待转变。在许多人看来,文职人员就是军队的“二等公民”、“合同工”、“军队从地方招聘的廉价劳动力”、“国家缩减军费的牺牲品”。在这些观念下,有些单位根本不允许文职人员继续深造,忽视其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这必然导致他们的心理失衡、组织认同感和职业认同感缺失,影响自我价值的实现,也容易使他们与现役干部的关系陷入紧张。
三、完善文职人员制度的举措
文职人员制度由于运行时间较短,两种用人体制并行的特殊军情,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国情,必然使文职人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而政策笼统、缺乏细化,执行者的理解偏差,军地双方协调不畅,人们对新生事物的心理排斥等情况则无形中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甚至滋生了更多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1)完善政策和管理机构,切实将政策落实到位。任何改革都需要政策法规保驾护航。明确的政策是解决问题的依据,也是防止人为因素干扰的重要保证。因此,相关配套政策的健全成熟是我军文职人员制度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
(2)完善科学评价机制。加强非现役文职人员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评价标准,探索评价方法,按照非现役文职人员的不同专业和层次,建立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3)构建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机制。首先,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完善经费的审批制度及保障模式完善审批制度及保障模式是科学构建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机制的前提和基拙。最后,提高监管手段的信息化要实现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的规范化。
改制所带来的利益结构调整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新老员工之间的矛盾与摩擦。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许多人必须承受改革带来的冲击和阵痛,这是他们为社会进步和子孙后代更加美好的未来付出的代价是其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者应该真正本着以人为本、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工作的原则,尽量减轻体制转型产生的阵痛,保护参与者的切身利益,让他们看到希望,对改革充满信心,他们才会成为改革坚定的支持者,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和行动承受改革的压力,从而顺利实现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9.
[2]施晓花.军校文职人员自我身份认同偏差及其消除[J].解放军理工大学学报。2010(2):46—48.
[3]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12.
[4]李秀玲.以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为指导.完善文职人员制度[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11(1):78—80.
[5]周杨,向勇.关注军校文职人员绩效考评工作.中国军事教育[J].2008(4):35-37.
[6]许应春,黄志刚.论文职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监管机制的构建[J].军队财务.2009(6):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