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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平江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曾经是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全县土地面积600多万亩,其中,林地面积428万亩,占69%。总人口104.6万,其中,涉林人口16.5万户、80万人。全县森林覆盖率60.12%,有集体林地400万亩,是湖南省重点林业大县。
目前,全县已完成确权勘界387.68万亩,确权率97%。其中,分山到户324.1万亩,到户率83.6%;调处山林权属纠纷2676起,调处面积11.85万亩,调处率95%,群众满意率达98.6%。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带着对老区人民的满腔热情,发动群众搞林改
林农是林改的决策主体,也是林改的受益主体。林农对改革的认识程度、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不仅直接影响到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关系到林改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为使每个林农都成为林改政策的明白人,林改工作的参与人,我们层层召开会议,认真进行宣讲,逐级动员,认真培训,让群众都能认清林改的意义;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简报、公开信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林改政策,让群众准确把握林改的精神。开设林改专题、策划林改专访、设立林改专栏,频繁进行宣传,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林改的氛围。选择咏生、木金、思村三个乡开展林改试点,并大力宣传试点的效果,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让群众都能看到林改的前景。
二、带着对老区人民崇敬心情,依靠群众搞林改
在林改决策和操作过程中,我们怀着对老区人民十分崇敬的心情,充分尊重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保证了林改顺民意、得民心,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是尊重民意。对改革采用哪种模式,落实林权采取什么形式,林地实行什么经营方式等重大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拍板、只协调不做主,把林改的决定权真正交给群众。二是规范操作。我们明确规定了林改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操作程序,要求每个阶段、每道程序和每个环节都必须到位,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加强指导。全县抽调30名懂业务、有经验的同志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改工作,各乡镇林改办都安排了5-7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举办林改政策与业务技术培训班,培训林改技术骨干8000余人,确保各村各组都有林改技术力量。由于将决策权交给了群众,林改的全过程实现了“阳光操作”,确保了结果的公平公正,群众满意率较高。
三、带着对老区人民深厚感情,服务群众促发展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怀着对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完善配套改革,探索兴林富民的有效途径,维护和增进了老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采取多项扶持政策。我县新增县级生态公益林50万亩,并参照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群众每年因此增收200多万元。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每年为林农减负增收1000多万元。二是积极服务老区群众。建立了公共财政体系,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和人员编制正在纳入财政供养体系。在岳阳市率先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了流转程序,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目前,我县已办理森林资源流转47宗,面积48351亩,交易金额1752万元。
四、改出老区人民耕山致富的新希望
通过还山、还权、还利于民,落实了经营主体,理顺了责权利关系,让老区群众十分满意。他们心中象当年革命分到田地一样感到无比高兴,增添了兴林致富的信心,看到了美好生活的新希望,全身心地投入到林业建设中去。一是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林权到户到人,爱林护林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全县森林火灾和乱砍滥伐明显下降,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咏生乡398名群众自发成立了生态资源保护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组建巡逻队伍,在全乡实行禁伐、禁猎、禁捕、禁挖。目前,全县500多个重点林区村群众自发组建了扑火队伍。据统计,通过林改,我县森林覆盖率由59.8%提高到60.12%;活立木蓄积量由402万立方米增加到了418万立方米;确立了南江、冬塔、板江、三墩、思村等12个生态脆弱乡镇为禁伐区;全县森林火警火灾同比下降了36.5%;乱砍滥伐案件同比减少了41.2%。二是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通过林改,昔日的荒山荒滩成了备受青睐的“抢手货”。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5.6万亩,成立各种营林专业合作社13家,参与农户达2000余户。伍市镇返乡农民潘风光、潘江喜等三人在该镇石桥村租赁山林3000亩,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油茶生态公园;板江乡村民李文辉自筹资金50万元,贷款100万元,租赁荒山3000亩,发展楠竹产业。三是林地潜能得到释放。通过实施《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引导林农和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去年以来,我县农民对林地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6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左右,重点林区乡镇林农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2250元,比林改前增长了27%。
(责编:于源)
目前,全县已完成确权勘界387.68万亩,确权率97%。其中,分山到户324.1万亩,到户率83.6%;调处山林权属纠纷2676起,调处面积11.85万亩,调处率95%,群众满意率达98.6%。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带着对老区人民的满腔热情,发动群众搞林改
林农是林改的决策主体,也是林改的受益主体。林农对改革的认识程度、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不仅直接影响到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关系到林改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为使每个林农都成为林改政策的明白人,林改工作的参与人,我们层层召开会议,认真进行宣讲,逐级动员,认真培训,让群众都能认清林改的意义;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简报、公开信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林改政策,让群众准确把握林改的精神。开设林改专题、策划林改专访、设立林改专栏,频繁进行宣传,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林改的氛围。选择咏生、木金、思村三个乡开展林改试点,并大力宣传试点的效果,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让群众都能看到林改的前景。
二、带着对老区人民崇敬心情,依靠群众搞林改
在林改决策和操作过程中,我们怀着对老区人民十分崇敬的心情,充分尊重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保证了林改顺民意、得民心,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是尊重民意。对改革采用哪种模式,落实林权采取什么形式,林地实行什么经营方式等重大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拍板、只协调不做主,把林改的决定权真正交给群众。二是规范操作。我们明确规定了林改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操作程序,要求每个阶段、每道程序和每个环节都必须到位,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加强指导。全县抽调30名懂业务、有经验的同志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改工作,各乡镇林改办都安排了5-7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举办林改政策与业务技术培训班,培训林改技术骨干8000余人,确保各村各组都有林改技术力量。由于将决策权交给了群众,林改的全过程实现了“阳光操作”,确保了结果的公平公正,群众满意率较高。
三、带着对老区人民深厚感情,服务群众促发展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怀着对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完善配套改革,探索兴林富民的有效途径,维护和增进了老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采取多项扶持政策。我县新增县级生态公益林50万亩,并参照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群众每年因此增收200多万元。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每年为林农减负增收1000多万元。二是积极服务老区群众。建立了公共财政体系,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和人员编制正在纳入财政供养体系。在岳阳市率先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了流转程序,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目前,我县已办理森林资源流转47宗,面积48351亩,交易金额1752万元。
四、改出老区人民耕山致富的新希望
通过还山、还权、还利于民,落实了经营主体,理顺了责权利关系,让老区群众十分满意。他们心中象当年革命分到田地一样感到无比高兴,增添了兴林致富的信心,看到了美好生活的新希望,全身心地投入到林业建设中去。一是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林权到户到人,爱林护林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全县森林火灾和乱砍滥伐明显下降,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咏生乡398名群众自发成立了生态资源保护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组建巡逻队伍,在全乡实行禁伐、禁猎、禁捕、禁挖。目前,全县500多个重点林区村群众自发组建了扑火队伍。据统计,通过林改,我县森林覆盖率由59.8%提高到60.12%;活立木蓄积量由402万立方米增加到了418万立方米;确立了南江、冬塔、板江、三墩、思村等12个生态脆弱乡镇为禁伐区;全县森林火警火灾同比下降了36.5%;乱砍滥伐案件同比减少了41.2%。二是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通过林改,昔日的荒山荒滩成了备受青睐的“抢手货”。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5.6万亩,成立各种营林专业合作社13家,参与农户达2000余户。伍市镇返乡农民潘风光、潘江喜等三人在该镇石桥村租赁山林3000亩,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油茶生态公园;板江乡村民李文辉自筹资金50万元,贷款100万元,租赁荒山3000亩,发展楠竹产业。三是林地潜能得到释放。通过实施《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引导林农和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去年以来,我县农民对林地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6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左右,重点林区乡镇林农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2250元,比林改前增长了27%。
(责编: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