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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各方当事人之间总是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诚意金即是其中一种。但由于诚意金本身无明确法律依据,因此,一旦产生纠纷,诚意金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也影响着法庭对案件的处理。特别是通过居间人购买房屋的,往往涉及几方当事人,即使欲将纠纷诉诸法庭,对诉讼主体的确定也是困惑当事人的主要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