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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以理性著称的逻辑世界,本来一切皆是合情合理的,但有时候也会闹出不少有趣的矛盾案例,出现公说有理婆说也有理的情况。
悖论
在逻辑学中有“悖论”一词,它指的是逻辑推理过程中本身存在的“漏洞”:你沿着一条无懈可击的推理思路往前走,一切都正常,一切确定无误,但走到头却猛然发觉自己已陷入左右为难的矛盾之中。
如古希腊最早研究悖论的芝诺,他提出过以下著名的悖论:假设乌龟先爬一段路后,再让善跑英雄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诺认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前者在追上后者之前必须首先达到后者的出发点,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于是前者又必须赶上这段路,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由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依次分成无数小段,因此阿基里斯虽然越追越近,但永远追不上乌龟。当然,这个结论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但奇怪的是这一论证在逻辑上却没有任何毛病。
悖论,又称逆论或反论,是一种推理过程,形式上是合理的,但悖论的内部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以下就是两个典型的悖论例子,离奇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如著名的“说谎者悖论”,某人说:“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对于这样一句很平常的话,我们却陷于不能判断其真假的尴尬境地:说他说的是真话,那就该相信他所说的是谎话;说他说的是谎话,他明明说自己是说谎,又该说是真话!
如彻姆巴赫悖论,假设将人分为有趣的和乏味的两类,那么乏味者一类中,必定会有一个最乏味的人,这种极度无聊,使他颇具特色,因而可转入有趣者一类,其结果是乏味者类中又有一个成了最无聊者。于是,到最后,所有乏味的人都成了有趣的人。显然,正确的推理却导致了荒谬结果。
对现阶段科学认识来说,悖论是“在逻辑上对,在实践上错”的怪胎。但这一事实说明了一个问题: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分别有着不同的用处。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实际上这并不很难理解,我们在数学中讲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等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中的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应用到事实中去。
诡辩
什么是诡辩?简单地说,即对一事物的评价可以得出看似有理却歪曲事实的结论。在古希腊时代,有一天,一名学生去请教他的老师,问道:“老师,究竟什么叫诡辩呢?”老师想了一会儿,说:“有两个人到我这里做客,一个很爱干净,一个很脏。我请他们俩洗澡,他们两人谁会洗呢?”学生脱口而出:“当然是那个脏人。”老师摇摇头说:“不对,是干净人去洗。因为他养成了爱清洁的习惯,而脏人却不当一回事,根本不想洗。你再想想看,是谁会洗澡呢?”学生忙改口:“是爱干净的人!”“不对,是脏的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老师反驳后再次问学生:“这么看来,谁洗澡了呢?”“脏人!”学生只好又改回到开始的答案。“又错了,当然是两人都洗了。”老师说:“爱干净的人有洗澡的习惯,脏人有洗澡的必要,怎么样,到底谁洗了呢?”学生眨巴着眼睛,犹豫不决地说:“那看来就是两人都洗了。”“又错了!”老师笑道,“两人都没有洗。因为脏人不爱洗澡,而干净人不需要洗澡。”学生无可适从,问:“那……老师你好像每次说的都有道理,可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样,我们该怎样理解呢?”老师望着学生,答道:“这很简单,因为这就是诡辩。”
古希腊有个著名的诡辩派,专门教人打官司。有个师傅带了个弟子,定了合同:学费先付一半,剩下那半由学生毕业后一年内打第一场官司的结果来决定是否支付。如果官司赢了,证明教学成功,学生就该把钱交清;如果输了,证明师傅教得不怎样,学生可以不必付钱。学生毕业后想赖掉这笔钱,迟迟不去接官司,心想拖足一年,债务就不存在了。
师傅看透了这个诡计,就上衙门去告学生,他对学生说:“如果我赢了官司,那么按法庭裁决,你该付我钱;如果我输了,那么按咱们的合同,你该付我钱。所以不管官司是赢是输,你都该付我钱。”
“不,”学生答道,“您错了。如果我赢了官司,那么按法庭裁决,我不用付您钱;如果我输了,那么按咱们的合同,我也不用付您钱。所以不管官司是赢是输,我都不用付您钱。” 请你说说,这两人都有理,到底是咋回事儿?
以上两则故事都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诡辩的目的并不在于真实地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其思维方式只是从有利于自身的某一个角度来看待客观事物。但是,“诡辩”认识问题角度选择的可能性和灵活性,也深刻地反映出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换句话说,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同一问题,却可得出不同的结论,而且结论可能是截然相反的。
责任编辑 张家瑜
悖论
在逻辑学中有“悖论”一词,它指的是逻辑推理过程中本身存在的“漏洞”:你沿着一条无懈可击的推理思路往前走,一切都正常,一切确定无误,但走到头却猛然发觉自己已陷入左右为难的矛盾之中。
如古希腊最早研究悖论的芝诺,他提出过以下著名的悖论:假设乌龟先爬一段路后,再让善跑英雄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诺认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前者在追上后者之前必须首先达到后者的出发点,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于是前者又必须赶上这段路,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由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依次分成无数小段,因此阿基里斯虽然越追越近,但永远追不上乌龟。当然,这个结论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但奇怪的是这一论证在逻辑上却没有任何毛病。
悖论,又称逆论或反论,是一种推理过程,形式上是合理的,但悖论的内部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以下就是两个典型的悖论例子,离奇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如著名的“说谎者悖论”,某人说:“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对于这样一句很平常的话,我们却陷于不能判断其真假的尴尬境地:说他说的是真话,那就该相信他所说的是谎话;说他说的是谎话,他明明说自己是说谎,又该说是真话!
如彻姆巴赫悖论,假设将人分为有趣的和乏味的两类,那么乏味者一类中,必定会有一个最乏味的人,这种极度无聊,使他颇具特色,因而可转入有趣者一类,其结果是乏味者类中又有一个成了最无聊者。于是,到最后,所有乏味的人都成了有趣的人。显然,正确的推理却导致了荒谬结果。
对现阶段科学认识来说,悖论是“在逻辑上对,在实践上错”的怪胎。但这一事实说明了一个问题: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分别有着不同的用处。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实际上这并不很难理解,我们在数学中讲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等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中的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应用到事实中去。
诡辩
什么是诡辩?简单地说,即对一事物的评价可以得出看似有理却歪曲事实的结论。在古希腊时代,有一天,一名学生去请教他的老师,问道:“老师,究竟什么叫诡辩呢?”老师想了一会儿,说:“有两个人到我这里做客,一个很爱干净,一个很脏。我请他们俩洗澡,他们两人谁会洗呢?”学生脱口而出:“当然是那个脏人。”老师摇摇头说:“不对,是干净人去洗。因为他养成了爱清洁的习惯,而脏人却不当一回事,根本不想洗。你再想想看,是谁会洗澡呢?”学生忙改口:“是爱干净的人!”“不对,是脏的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老师反驳后再次问学生:“这么看来,谁洗澡了呢?”“脏人!”学生只好又改回到开始的答案。“又错了,当然是两人都洗了。”老师说:“爱干净的人有洗澡的习惯,脏人有洗澡的必要,怎么样,到底谁洗了呢?”学生眨巴着眼睛,犹豫不决地说:“那看来就是两人都洗了。”“又错了!”老师笑道,“两人都没有洗。因为脏人不爱洗澡,而干净人不需要洗澡。”学生无可适从,问:“那……老师你好像每次说的都有道理,可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样,我们该怎样理解呢?”老师望着学生,答道:“这很简单,因为这就是诡辩。”
古希腊有个著名的诡辩派,专门教人打官司。有个师傅带了个弟子,定了合同:学费先付一半,剩下那半由学生毕业后一年内打第一场官司的结果来决定是否支付。如果官司赢了,证明教学成功,学生就该把钱交清;如果输了,证明师傅教得不怎样,学生可以不必付钱。学生毕业后想赖掉这笔钱,迟迟不去接官司,心想拖足一年,债务就不存在了。
师傅看透了这个诡计,就上衙门去告学生,他对学生说:“如果我赢了官司,那么按法庭裁决,你该付我钱;如果我输了,那么按咱们的合同,你该付我钱。所以不管官司是赢是输,你都该付我钱。”
“不,”学生答道,“您错了。如果我赢了官司,那么按法庭裁决,我不用付您钱;如果我输了,那么按咱们的合同,我也不用付您钱。所以不管官司是赢是输,我都不用付您钱。” 请你说说,这两人都有理,到底是咋回事儿?
以上两则故事都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诡辩的目的并不在于真实地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其思维方式只是从有利于自身的某一个角度来看待客观事物。但是,“诡辩”认识问题角度选择的可能性和灵活性,也深刻地反映出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换句话说,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同一问题,却可得出不同的结论,而且结论可能是截然相反的。
责任编辑 张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