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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电体制改革的完成,结束了各县(市)电力公司独自为阵的局面,形成了恩施州的八个县(市)电力公司由恩施州电力总公司代管,恩施州电力总公司由湖北省电力公司代管的独特电力体制。各个代管层面的公司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通过近十年的运作,各县(市)电力公司基本上形成了规范有序、操作性强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