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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农信社省级联社的改革方向,即"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要达到这一理想的改革目标,亟需具备引入存款保险、农信社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国家支农服务形成正向激励、防止地方政府控制农信社及给予省级联社强化服务的成长机制等5个方面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省级联社改革实践及农村金融发展规律,未来省级联社改革将出现减弱行政职能、撤销现有机构、现有机构转型三种可能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