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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制度经济学的视野,从教育产权与教育体制创新角度分析研究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实践及模式。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教育产权;教育体制创新
教育创新首要的是教育理论创新,但关键是教育制度创新,即教育体系与教育体制创新,而实现教育体制创新与改革,从根本上讲,就是必须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特别是产权理论。教育产权是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基础或根本所在,因为只有教育产权明晰,才能使教育体制发生根本性变革与创新。本文试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从教育产权与教育体制创新角度,分析研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实践及模式。
教育产权与教育体制创新理论
产权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范畴,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简称为财产权利,包括权利和利益。产权是由一组权利束构成,主要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等。近年来,在我国兴起了运用产权来解读教育问题的一股热潮,这为教育问题,特别是教育中的经济问题的探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到目前为止,对教育产权这一关键概念的理解仍然众说纷纭,因而有必要对这一关键概念进行分析和阐述。
将产权的概念引入教育领域,形成“教育产权”的概念,客观的说是容易引起歧义的。这种歧义一是来自于“教育产权”字面结构理解上的多义性,二是来自于教育概念本身的抽象性及其实践意义的丰富性。根据结构语言学分析方法,教育产权既可以理解为“教育的产权”,也可以理解为“教育中的产权”。前者可引申为教育性组织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后者可引申为教育活动中的产权问题和产权现象。而且,教育既是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其又是灵动的概念,它可以随设定的语境而变化自己的具体内涵。为了使“教育产权”成为一个更为严谨的概念,本文首先对教育产权理论中的“教育”内涵做一个界定。
法国教育家米阿拉雷指出:“就教育一词来说,我们发现该词至少有四种含义:(1)教育是一种机构(Education as institution)——是一种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体系;(2)教育即行动(Education as action)——包含行动规则;(3)教育即内容(Education as content)——包含内容的规则体系;(4)教育是一种产品(Education as a product)——是一种结果。因此,“教育”是一个具有多种指向的,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只有将其运用到具体的语言背景下,它的指向才能清晰起来。
在本文“教育产权”概念的界定中,我们将教育的语言背景和意图背景界定为“教育活动”,它包括各类制度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围绕着这种活动而形成的其他各种辅助性活动。如,教育决策活动、教育组织活动、教育交易活动、教育管理活动、办学活动、教育资源聚集和配置活动等。因此,教育产权即是反映教育活动领域中产权现象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借鉴已有的观点,我们认为,所谓“教育产权”(Educational property rights),简而言之,就是教育财产权利,即参与教育活动的社会各主体,围绕教育财产而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关系(包括所有、占有、处分、收益、使用等各种权力关系,见图1),其本质是确定基于教育形成的各主体间的权力关系。教育产权反映的是教育活动中各主体围绕着教育财产所形成的权力关系,最终表达的是教育活动各主体意志和财产的价值。
由于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样也存在着长期低效率的问题,若它们由私人投资,如果能够既使教育产权明晰,又不使其公共性质发生变化,就有可能解决办学低效率问题。制度或体制是指协调和维护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一种行为规则。体制改革与创新,其实质是改变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是通过改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去影响高等教育的体制。高等教育创新的关键是教育制度创新。教育制度创新从宏观层面上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教育体系创新,二是教育体制创新。教育体系在创新中,将使我国逐步形成新的高等教育体系,即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其构成除学历教育体系外,还将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网络信息教育体系、培训体系、继续教育体系等。而高等教育的体制创新,其目标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其核心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及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涉及的内容主要有: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教育主管部门职能和管理模式问题,教育结构和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能力问题等。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决定着办学效率和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阻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关键是要排除教育体制上的障碍,推进教育体制的创新与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产权理论对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影响,包括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均具有直接的影响与作用。
基于教育产权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从学校财产归属性质和教育投资体制方面分析,教育产权与办学体制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是单一的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国家包揽办学,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投资办学模式,高校财产均属于全民公有。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办学体制出现新的局面,高校产权呈现了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了以国家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办学的格局,出现了国有民办高校、民办高校、中外合资办学、股份合作制办学等多种形式,呈现出了由于教育投资体制多元化而形成的教育产权结构多元化的现象,从而带动了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的发展。随着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的发展,教育产权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下面具体分析几种新兴的办学模式及其产权结构。
国有民办高校即由国有公办高校改制而成的公有性质的民办高校。由于其资产是国家长期投资积累起来的,学校的国有资产的属性不会改变,因而,国家是这类高校的投资者。毫无疑问,一方面,这类民办高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仍然属于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故国有民办高校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政府产权。另一方面,由于这类高校实行民营运作机制,其财产支配权、处置权委托给学校法人——学校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等机构,并建立类似企业法人产权的制度。经营管理权赋予校长,收益分配权则在校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监管下主要由校长执行。如果实行股份合作制,国有资产作为入股资金,利润部分上缴或作为学校滚动发展基金计入国有股金,决不能改作他用或分给其他股东。这一办学模式具有一定活力,并且具有创新价值,逐步得到社会的肯定与认同。如,浙江万里学院就是典型的国有民办高校,其产权结构如图2所示。
教育集团高等教育是一种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产业。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应该讲求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从直接的经济关系上来说,高等院校举办者要有一定的投入,通过提供教育服务,获得一定的、直接的经济回报,只不过高等院校所得到的这部分回报还要用于高等教育本身,而不能全用于私人的消费。既然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它就可以用一种产业集团的模式去经营。高等教育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可以提高办学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增强办学和竞争实力。产业性,按照市场运作的机制,遵循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实现教育规模的集团化,举办高等教育集团,做到以学养学,并做强做大。另一种模式是,高等教育的举办者在举办大学的同时,还兼办一些与高等教育有关的产业,在以学养学的同时,做到以业养学,并做强做大。关于第一种产业集团模式,目前我国已涌现出了许多办得较成功的教育集团,如上海中锐教育集团。产业集团模式下民办高校的发展道路,有具体的几种形式可供选择:孵化模式——通过与公办名校联合与合作,孵化出民办名校;嫁接模式——与实力强大的企业和实业嫁接,借助私人资本的注入,强化民办高校;联合模式——业已发展起来的有基础的民办高校,采取股份制方式,联合成实力强大的民办高校集团,发展为品牌名校;海外联姻模式——与海外教育机构联姻,借助海外名校的品牌与优势,发展为名牌大学。关于第二种模式的教育集团,目前还不是很多,但发展前景看好。事实上实施高校后勤社会化走的就是一条产业集团的路子。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产业有教育出版社(课本、教材、参考书、课余读物等)、教育文具器厂(如笔、墨、盒、板、筒、袋、灯、校队旗、鼓徽等)、教育服装厂、教育保健品厂、学生营养配餐公司、玩具教具厂、教育旅游公司、教育高科技集团公司等。
“中外合资”办学模式从教育产权角度来讲,外资在我国投资教育,产权上可拥有多数,但从教育主权上来讲,他们不能当校长。这种办学体制将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指导思想为“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质,就是让我国教育服务市场换取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办学、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的软件资源,最终缩短差距,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教育股份合作制学校”办学模式从教育产权上讲,这种办学体制有两种具体模式。一种为教育股份合作制学校,另一种为股份制企业集团举办的学校,股民持有该企业集团的股份,其子女具有优先入学和其他优惠待遇,其实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教育股份制学校。教育股份制学校的主要特点,是能有效地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规模资本,把居民消费吸引到教育投资上来;股份制办学产权明晰,责权分明,有利于举办者与学校的财产清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就是典型的股份制企业集团办学模式,建校10来年,把创建“百年涉外,一流涉外”作为学校长远的办学理想;学校大力推行“外语 专业 技能 创业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强岗位”、“厚基础”、“重实践”的原则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模式;以“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主体人格化、产权关系明晰化、产权属性商品化”为特征,构建了现代产权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系列方针、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使学校不仅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独具匠心,而且在产权制度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领先于同行,真正形成了一套具有“涉外”特色的运行机制(见图3)。
教育产权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微观层面问题,即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是整个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基础,更应该引起重视。
高校的管理体制,主要是指高等教育活动中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组织结构、机构设置。所谓运行机制,则是在管理体制的框架之下具体的、规则性的、动态的工作方式。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应是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其核心是高校领导体制与机构设置、权力分配、职责划分。
从教育产权角度讲高校组织内部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其核心是高校组织内部如何处理好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教育产权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高校开始重视政府给予的“办学自主权”和“自我约束”的权利,逐步构建了高校自觉接受外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高校内部开始逐步实施“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高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发挥学校内部资源利用率,提高办学效率与效益,因此,同样需要运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特别是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因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安排主要是解决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如果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安排得好,具有良好的制度环境,就可以发挥制度效益。其中主要涉及竞争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及报酬制度等。以股份制民办高校为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逐步将学校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实行教师聘用制,将人才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学校,按照市场公平竞争法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度;运用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在招生、毕业分配方面实行淘汰制度等。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学校、教师、学生各自权力基础上的内部交易活动,也会涉及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契约关系。在制度经济学理论指导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会逐步减少行政管理色彩,凸现出科学管理的新体制(见图4)。
教育产权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从教育产权角度分析,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及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即政府要转变职能,让高校自主发展。高等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共同协调作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更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多缺陷,比如:政校不分,党政不分;组织庞大,职责不清;行政工作的严重曲解;行政行为规范不健全,导致权力的滥用,等等。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不断深化,应该运用教育产权理论进一步创新,逐步实现学校与政府脱离,使学校成为办学法人实体,政府仅对学校起宏观政策指导与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刘诗白.产权新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
[2]米阿拉雷.教育科学导论[M].北京:光明日报出报社,1989.
[3]张铁明.教育产业论——教育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新视角[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4]康永久.教育制度的生成与变革——新制度教育学论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5]潘懋元.教育主权与教育产权关系辨析[J].中国高等教育(半月刊),2003,(6).
[6]靳希斌.市场经济大潮下的教育改革[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
[7]邓晓春.新世纪高等教育体制和体制创新论[J].辽宁教育研究,2002,(8).
[8]张锡侯.民办高校要改革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J].民办高等教育研究,2007,(6).
[9]曾煜,袁慧玲.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J].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3,(6).
作者简介:
李建军(1978—),男,湖南宁乡人,硕士,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部讲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
许南(1975—),男,经济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金融管理、区域经济。
丁慧(1982—),女,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讲师。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教育产权;教育体制创新
教育创新首要的是教育理论创新,但关键是教育制度创新,即教育体系与教育体制创新,而实现教育体制创新与改革,从根本上讲,就是必须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特别是产权理论。教育产权是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基础或根本所在,因为只有教育产权明晰,才能使教育体制发生根本性变革与创新。本文试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从教育产权与教育体制创新角度,分析研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实践及模式。
教育产权与教育体制创新理论
产权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范畴,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简称为财产权利,包括权利和利益。产权是由一组权利束构成,主要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等。近年来,在我国兴起了运用产权来解读教育问题的一股热潮,这为教育问题,特别是教育中的经济问题的探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到目前为止,对教育产权这一关键概念的理解仍然众说纷纭,因而有必要对这一关键概念进行分析和阐述。
将产权的概念引入教育领域,形成“教育产权”的概念,客观的说是容易引起歧义的。这种歧义一是来自于“教育产权”字面结构理解上的多义性,二是来自于教育概念本身的抽象性及其实践意义的丰富性。根据结构语言学分析方法,教育产权既可以理解为“教育的产权”,也可以理解为“教育中的产权”。前者可引申为教育性组织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后者可引申为教育活动中的产权问题和产权现象。而且,教育既是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其又是灵动的概念,它可以随设定的语境而变化自己的具体内涵。为了使“教育产权”成为一个更为严谨的概念,本文首先对教育产权理论中的“教育”内涵做一个界定。
法国教育家米阿拉雷指出:“就教育一词来说,我们发现该词至少有四种含义:(1)教育是一种机构(Education as institution)——是一种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体系;(2)教育即行动(Education as action)——包含行动规则;(3)教育即内容(Education as content)——包含内容的规则体系;(4)教育是一种产品(Education as a product)——是一种结果。因此,“教育”是一个具有多种指向的,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只有将其运用到具体的语言背景下,它的指向才能清晰起来。
在本文“教育产权”概念的界定中,我们将教育的语言背景和意图背景界定为“教育活动”,它包括各类制度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围绕着这种活动而形成的其他各种辅助性活动。如,教育决策活动、教育组织活动、教育交易活动、教育管理活动、办学活动、教育资源聚集和配置活动等。因此,教育产权即是反映教育活动领域中产权现象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借鉴已有的观点,我们认为,所谓“教育产权”(Educational property rights),简而言之,就是教育财产权利,即参与教育活动的社会各主体,围绕教育财产而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关系(包括所有、占有、处分、收益、使用等各种权力关系,见图1),其本质是确定基于教育形成的各主体间的权力关系。教育产权反映的是教育活动中各主体围绕着教育财产所形成的权力关系,最终表达的是教育活动各主体意志和财产的价值。
由于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样也存在着长期低效率的问题,若它们由私人投资,如果能够既使教育产权明晰,又不使其公共性质发生变化,就有可能解决办学低效率问题。制度或体制是指协调和维护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一种行为规则。体制改革与创新,其实质是改变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是通过改变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去影响高等教育的体制。高等教育创新的关键是教育制度创新。教育制度创新从宏观层面上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教育体系创新,二是教育体制创新。教育体系在创新中,将使我国逐步形成新的高等教育体系,即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其构成除学历教育体系外,还将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网络信息教育体系、培训体系、继续教育体系等。而高等教育的体制创新,其目标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其核心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及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涉及的内容主要有: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问题,教育主管部门职能和管理模式问题,教育结构和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能力问题等。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决定着办学效率和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阻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关键是要排除教育体制上的障碍,推进教育体制的创新与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产权理论对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影响,包括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均具有直接的影响与作用。
基于教育产权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从学校财产归属性质和教育投资体制方面分析,教育产权与办学体制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是单一的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国家包揽办学,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投资办学模式,高校财产均属于全民公有。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办学体制出现新的局面,高校产权呈现了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了以国家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办学的格局,出现了国有民办高校、民办高校、中外合资办学、股份合作制办学等多种形式,呈现出了由于教育投资体制多元化而形成的教育产权结构多元化的现象,从而带动了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的发展。随着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的发展,教育产权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下面具体分析几种新兴的办学模式及其产权结构。
国有民办高校即由国有公办高校改制而成的公有性质的民办高校。由于其资产是国家长期投资积累起来的,学校的国有资产的属性不会改变,因而,国家是这类高校的投资者。毫无疑问,一方面,这类民办高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仍然属于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故国有民办高校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政府产权。另一方面,由于这类高校实行民营运作机制,其财产支配权、处置权委托给学校法人——学校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等机构,并建立类似企业法人产权的制度。经营管理权赋予校长,收益分配权则在校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监管下主要由校长执行。如果实行股份合作制,国有资产作为入股资金,利润部分上缴或作为学校滚动发展基金计入国有股金,决不能改作他用或分给其他股东。这一办学模式具有一定活力,并且具有创新价值,逐步得到社会的肯定与认同。如,浙江万里学院就是典型的国有民办高校,其产权结构如图2所示。
教育集团高等教育是一种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产业。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应该讲求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从直接的经济关系上来说,高等院校举办者要有一定的投入,通过提供教育服务,获得一定的、直接的经济回报,只不过高等院校所得到的这部分回报还要用于高等教育本身,而不能全用于私人的消费。既然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它就可以用一种产业集团的模式去经营。高等教育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可以提高办学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增强办学和竞争实力。产业性,按照市场运作的机制,遵循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实现教育规模的集团化,举办高等教育集团,做到以学养学,并做强做大。另一种模式是,高等教育的举办者在举办大学的同时,还兼办一些与高等教育有关的产业,在以学养学的同时,做到以业养学,并做强做大。关于第一种产业集团模式,目前我国已涌现出了许多办得较成功的教育集团,如上海中锐教育集团。产业集团模式下民办高校的发展道路,有具体的几种形式可供选择:孵化模式——通过与公办名校联合与合作,孵化出民办名校;嫁接模式——与实力强大的企业和实业嫁接,借助私人资本的注入,强化民办高校;联合模式——业已发展起来的有基础的民办高校,采取股份制方式,联合成实力强大的民办高校集团,发展为品牌名校;海外联姻模式——与海外教育机构联姻,借助海外名校的品牌与优势,发展为名牌大学。关于第二种模式的教育集团,目前还不是很多,但发展前景看好。事实上实施高校后勤社会化走的就是一条产业集团的路子。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产业有教育出版社(课本、教材、参考书、课余读物等)、教育文具器厂(如笔、墨、盒、板、筒、袋、灯、校队旗、鼓徽等)、教育服装厂、教育保健品厂、学生营养配餐公司、玩具教具厂、教育旅游公司、教育高科技集团公司等。
“中外合资”办学模式从教育产权角度来讲,外资在我国投资教育,产权上可拥有多数,但从教育主权上来讲,他们不能当校长。这种办学体制将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指导思想为“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质,就是让我国教育服务市场换取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办学、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的软件资源,最终缩短差距,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教育股份合作制学校”办学模式从教育产权上讲,这种办学体制有两种具体模式。一种为教育股份合作制学校,另一种为股份制企业集团举办的学校,股民持有该企业集团的股份,其子女具有优先入学和其他优惠待遇,其实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教育股份制学校。教育股份制学校的主要特点,是能有效地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规模资本,把居民消费吸引到教育投资上来;股份制办学产权明晰,责权分明,有利于举办者与学校的财产清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就是典型的股份制企业集团办学模式,建校10来年,把创建“百年涉外,一流涉外”作为学校长远的办学理想;学校大力推行“外语 专业 技能 创业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强岗位”、“厚基础”、“重实践”的原则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模式;以“产权结构多元化、产权主体人格化、产权关系明晰化、产权属性商品化”为特征,构建了现代产权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系列方针、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使学校不仅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独具匠心,而且在产权制度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领先于同行,真正形成了一套具有“涉外”特色的运行机制(见图3)。
教育产权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微观层面问题,即学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是整个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基础,更应该引起重视。
高校的管理体制,主要是指高等教育活动中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组织结构、机构设置。所谓运行机制,则是在管理体制的框架之下具体的、规则性的、动态的工作方式。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应是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其核心是高校领导体制与机构设置、权力分配、职责划分。
从教育产权角度讲高校组织内部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其核心是高校组织内部如何处理好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教育产权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高校开始重视政府给予的“办学自主权”和“自我约束”的权利,逐步构建了高校自觉接受外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高校内部开始逐步实施“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高校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发挥学校内部资源利用率,提高办学效率与效益,因此,同样需要运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特别是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因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安排主要是解决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如果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安排得好,具有良好的制度环境,就可以发挥制度效益。其中主要涉及竞争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及报酬制度等。以股份制民办高校为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逐步将学校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实行教师聘用制,将人才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学校,按照市场公平竞争法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度;运用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在招生、毕业分配方面实行淘汰制度等。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学校、教师、学生各自权力基础上的内部交易活动,也会涉及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契约关系。在制度经济学理论指导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会逐步减少行政管理色彩,凸现出科学管理的新体制(见图4)。
教育产权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从教育产权角度分析,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及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即政府要转变职能,让高校自主发展。高等教育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共同协调作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更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多缺陷,比如:政校不分,党政不分;组织庞大,职责不清;行政工作的严重曲解;行政行为规范不健全,导致权力的滥用,等等。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不断深化,应该运用教育产权理论进一步创新,逐步实现学校与政府脱离,使学校成为办学法人实体,政府仅对学校起宏观政策指导与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刘诗白.产权新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
[2]米阿拉雷.教育科学导论[M].北京:光明日报出报社,1989.
[3]张铁明.教育产业论——教育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新视角[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4]康永久.教育制度的生成与变革——新制度教育学论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5]潘懋元.教育主权与教育产权关系辨析[J].中国高等教育(半月刊),2003,(6).
[6]靳希斌.市场经济大潮下的教育改革[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
[7]邓晓春.新世纪高等教育体制和体制创新论[J].辽宁教育研究,2002,(8).
[8]张锡侯.民办高校要改革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J].民办高等教育研究,2007,(6).
[9]曾煜,袁慧玲.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J].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3,(6).
作者简介:
李建军(1978—),男,湖南宁乡人,硕士,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部讲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
许南(1975—),男,经济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金融管理、区域经济。
丁慧(1982—),女,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