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孩子跟谁姓,点燃离婚大战
在很多人眼中,周广利和方琪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周广利是湖北孝感人,一路苦读取得了博士学位,顺利留在武汉的一所高校任教。方琪硕士毕业后,在上海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两人经人介绍认识,谈了一年多恋爱就登记结婚了。
方琪不愿意放弃上海的工作,周广利也不愿意离开武汉,两个倔强的人最终选择两地分居的生活。过了两年,方琪在上海生下了儿子。当时,两人计划让儿子在上海上学,方琪有上海的居住证,为了方便就让儿子随她姓。
儿子满一岁后,周广利的父母强烈要求带孙子。刚好方琪接到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把儿子送回了武汉,打算到儿子上学的时候再接回来。谁知儿子走了没几个月,方琪就无比思念儿子,几经权衡,最终选择了辞职返回武汉。
凭借出色的履历,方琪很快就应聘成为一家国企的中层管理人员。然而,她和丈夫团聚后的生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幸福。两人的性格都有些执拗,一旦发生矛盾互不相让,好几次快到了动手的地步。2009年,方琪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又撤诉,但感情也没有回暖,依然是争吵不断。
转眼间,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获得武汉重点小学的名额。周广利带着儿子去报名上学,想到儿子不会再回上海上学,没必要跟妻子姓,就让办理学籍注册的老师,按周姓进行登记。他表示,过几天就会把孩子的名字改成跟他姓。
由于姓名有了变更,老师晚上打电话核实时,恰好被方琪接到了。性情火爆的方琪,当场就和周广利吵了一架。第二天,她又带着孩子去学校,坚持孩子不会改名,按照户口簿上的名字注册学籍。最终,老师还是按她的姓进行了登记。
为了孩子跟谁姓的事,方琪和周廣利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全都爆发了出来,很快就到了离婚这一步。他们对如何分割财产没有多少争议,但都要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到法院打官司。2011年,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方琪抚养,周广利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各出奇招,不惜触犯法律
判决后周广利不服,为了争到儿子的抚养权,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他还是不能接受,又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2012年,省高院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谁也没有想到,方琪和周广利的夺子大战,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刚刚掀开帷幕。
判决书生效后,周广利没有把儿子交给方琪。他让父母带着儿子回到孝感老家,去远房亲戚家躲起来。方琪又吵又闹,但他就是不说儿子在哪里。2013年3月,方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周广利交出儿子,并支付自判决生效后一直没给的全部抚养费。
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周广利协商,他却声称是其母亲将儿子带走,他没办法干涉母亲,也“不知道”儿子在哪里。高校领导给他做思想工作,他也不为所动。2013年9月,因为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达半年,法院对他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在拘留所里,周广利的态度有所转变,承诺等司法拘留完毕后配合法官,将儿子交给方琪抚养。然而,当他从拘留所里出来后,态度又变了。于是,法院以他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周广利咨询律师后了解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能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此外,一旦有了犯罪记录,他也无法继续在高校任教,以后更难找到好工作。严重的法律后果,终于扭转了他借口拖赖的态度。
2014年1月,在法官的主持下,周广利和方琪达成和解,主动将儿子交给方琪抚养并支付了抚养费。本以为案件已经圆满完成,不料第二天,周广利又来到法院申请立案,要求强制执行其行使探望权。
原来,周广利将儿子交给方琪后,方琪马上就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拒绝与周广利联系。周广利担心方琪以后会不让他见儿子,就向法院提出了协助其行使探望权的申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法官只好联系方琪,却一直联系不上。
父母争高低,受伤的是孩子
法官到方琪的单位,却被告知她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法官反复发短信联系她,终于收到了回复。她说自己算了一下,周广利每年享有的探望权累积到孩子18岁为止,总天数为11个月,而周广利将孩子藏起来长达12个半月,因此“两者应该互相抵扣,周广利的探望权已经履行完毕。”
这对高学历的夫妻,不仅没有一点遵纪守法的意识,对法律的认识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法官多次发短信给方琪讲解法律,希望她回心转意。然而,方琪却干脆换了手机号,带着儿子离开了武汉。
无奈之下,法官只得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只不过这次涉嫌犯罪的人换成了方琪。公安机关四处找寻不到方琪的踪影,将她的信息发布到网络,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不久前,方琪在外省被公安机关抓获,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在法官的主持下,方琪和周广利再次达成和解。他们都认识到,不管孩子由谁抚养,光有父爱或者母爱,都难以让孩子健康成长,他们更不能剥夺对方爱孩子的权利。
如何探望孩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方法,并不是像方琪所想的那样计算。看着孩子健康成长,是父母最大的心愿。在孩子成年之前,一周一次的探望,目的就是让孩子在成长的每个阶段,都能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周广利虽然藏匿孩子长达12个半月,但并不意味着他一次性用完了探望权。她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为了儿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方琪表示会搬回武汉,两人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场看似普通的离婚,因为方琪和周广利的针锋相对,耗费了法官和公安机关大量精力,历时几年才告终结。
由于方琪随意带走了儿子,导致儿子在武汉重点小学的学籍已经取消,如果想要儿子再次去重点小学读书,可能需要费一番周折。这段时间以来,儿子一会儿见不到母亲,一会儿见不到父亲,心理上受到的影响难以估量。法官希望,方琪和周广利能放下彼此的“恩怨”,在未来的日子里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探望孩子,法律早有标准答案
父母对孩子的爱,常常被誉为是伟大而无私的。然而,方琪和周广利对儿子的爱,却是狭隘而自私的。一个把孩子藏匿到乡下,一个带孩子逃离家乡。为满足自己的想法,他们不惜触犯法律,也不顾及孩子的感受,只想把孩子“占为己有”,将对方排除在外。
离婚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对彼此也难免有怨气。然而,如果两人都爱孩子,又需要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此时该怎么做,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呢?其实,法律对此早有标准答案——尽力抚养,尽情探望。
方琪获得了抚养权,周广利大可不必担心,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抚养孩子。他每月支付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权,保障孩子生活的一种形式。周广利的探望权,是他的权利,也是孩子的权利。方琪可以对周广利有种种意见,但她不能把自己的态度延伸到孩子身上,影响孩子享受父爱。
法律规定了如何履行抚养权,也规定了如何实现探望权,都是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之所以被称为标准答案,是因为如果违反就会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刑法修改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在此基础上,如果父母能够给予孩子更多,法律是支持的。比如说,除了规定的抚养费之外,周广利可以自愿多给抚养费、赠送礼物;在每周一次的探望基础上,方琪同意周广利作为父亲参加孩子学校的亲子活动等等,无疑能让孩子享受更多父爱。
在很多人眼中,周广利和方琪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周广利是湖北孝感人,一路苦读取得了博士学位,顺利留在武汉的一所高校任教。方琪硕士毕业后,在上海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两人经人介绍认识,谈了一年多恋爱就登记结婚了。
方琪不愿意放弃上海的工作,周广利也不愿意离开武汉,两个倔强的人最终选择两地分居的生活。过了两年,方琪在上海生下了儿子。当时,两人计划让儿子在上海上学,方琪有上海的居住证,为了方便就让儿子随她姓。
儿子满一岁后,周广利的父母强烈要求带孙子。刚好方琪接到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把儿子送回了武汉,打算到儿子上学的时候再接回来。谁知儿子走了没几个月,方琪就无比思念儿子,几经权衡,最终选择了辞职返回武汉。
凭借出色的履历,方琪很快就应聘成为一家国企的中层管理人员。然而,她和丈夫团聚后的生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幸福。两人的性格都有些执拗,一旦发生矛盾互不相让,好几次快到了动手的地步。2009年,方琪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又撤诉,但感情也没有回暖,依然是争吵不断。
转眼间,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获得武汉重点小学的名额。周广利带着儿子去报名上学,想到儿子不会再回上海上学,没必要跟妻子姓,就让办理学籍注册的老师,按周姓进行登记。他表示,过几天就会把孩子的名字改成跟他姓。
由于姓名有了变更,老师晚上打电话核实时,恰好被方琪接到了。性情火爆的方琪,当场就和周广利吵了一架。第二天,她又带着孩子去学校,坚持孩子不会改名,按照户口簿上的名字注册学籍。最终,老师还是按她的姓进行了登记。
为了孩子跟谁姓的事,方琪和周廣利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全都爆发了出来,很快就到了离婚这一步。他们对如何分割财产没有多少争议,但都要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到法院打官司。2011年,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方琪抚养,周广利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各出奇招,不惜触犯法律
判决后周广利不服,为了争到儿子的抚养权,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他还是不能接受,又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2012年,省高院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谁也没有想到,方琪和周广利的夺子大战,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刚刚掀开帷幕。
判决书生效后,周广利没有把儿子交给方琪。他让父母带着儿子回到孝感老家,去远房亲戚家躲起来。方琪又吵又闹,但他就是不说儿子在哪里。2013年3月,方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周广利交出儿子,并支付自判决生效后一直没给的全部抚养费。
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周广利协商,他却声称是其母亲将儿子带走,他没办法干涉母亲,也“不知道”儿子在哪里。高校领导给他做思想工作,他也不为所动。2013年9月,因为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达半年,法院对他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在拘留所里,周广利的态度有所转变,承诺等司法拘留完毕后配合法官,将儿子交给方琪抚养。然而,当他从拘留所里出来后,态度又变了。于是,法院以他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周广利咨询律师后了解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能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此外,一旦有了犯罪记录,他也无法继续在高校任教,以后更难找到好工作。严重的法律后果,终于扭转了他借口拖赖的态度。
2014年1月,在法官的主持下,周广利和方琪达成和解,主动将儿子交给方琪抚养并支付了抚养费。本以为案件已经圆满完成,不料第二天,周广利又来到法院申请立案,要求强制执行其行使探望权。
原来,周广利将儿子交给方琪后,方琪马上就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拒绝与周广利联系。周广利担心方琪以后会不让他见儿子,就向法院提出了协助其行使探望权的申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法官只好联系方琪,却一直联系不上。
父母争高低,受伤的是孩子
法官到方琪的单位,却被告知她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法官反复发短信联系她,终于收到了回复。她说自己算了一下,周广利每年享有的探望权累积到孩子18岁为止,总天数为11个月,而周广利将孩子藏起来长达12个半月,因此“两者应该互相抵扣,周广利的探望权已经履行完毕。”
这对高学历的夫妻,不仅没有一点遵纪守法的意识,对法律的认识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法官多次发短信给方琪讲解法律,希望她回心转意。然而,方琪却干脆换了手机号,带着儿子离开了武汉。
无奈之下,法官只得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只不过这次涉嫌犯罪的人换成了方琪。公安机关四处找寻不到方琪的踪影,将她的信息发布到网络,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不久前,方琪在外省被公安机关抓获,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在法官的主持下,方琪和周广利再次达成和解。他们都认识到,不管孩子由谁抚养,光有父爱或者母爱,都难以让孩子健康成长,他们更不能剥夺对方爱孩子的权利。
如何探望孩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方法,并不是像方琪所想的那样计算。看着孩子健康成长,是父母最大的心愿。在孩子成年之前,一周一次的探望,目的就是让孩子在成长的每个阶段,都能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周广利虽然藏匿孩子长达12个半月,但并不意味着他一次性用完了探望权。她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为了儿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方琪表示会搬回武汉,两人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场看似普通的离婚,因为方琪和周广利的针锋相对,耗费了法官和公安机关大量精力,历时几年才告终结。
由于方琪随意带走了儿子,导致儿子在武汉重点小学的学籍已经取消,如果想要儿子再次去重点小学读书,可能需要费一番周折。这段时间以来,儿子一会儿见不到母亲,一会儿见不到父亲,心理上受到的影响难以估量。法官希望,方琪和周广利能放下彼此的“恩怨”,在未来的日子里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探望孩子,法律早有标准答案
父母对孩子的爱,常常被誉为是伟大而无私的。然而,方琪和周广利对儿子的爱,却是狭隘而自私的。一个把孩子藏匿到乡下,一个带孩子逃离家乡。为满足自己的想法,他们不惜触犯法律,也不顾及孩子的感受,只想把孩子“占为己有”,将对方排除在外。
离婚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对彼此也难免有怨气。然而,如果两人都爱孩子,又需要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此时该怎么做,才是爱孩子的正确方式呢?其实,法律对此早有标准答案——尽力抚养,尽情探望。
方琪获得了抚养权,周广利大可不必担心,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抚养孩子。他每月支付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权,保障孩子生活的一种形式。周广利的探望权,是他的权利,也是孩子的权利。方琪可以对周广利有种种意见,但她不能把自己的态度延伸到孩子身上,影响孩子享受父爱。
法律规定了如何履行抚养权,也规定了如何实现探望权,都是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之所以被称为标准答案,是因为如果违反就会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刑法修改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在此基础上,如果父母能够给予孩子更多,法律是支持的。比如说,除了规定的抚养费之外,周广利可以自愿多给抚养费、赠送礼物;在每周一次的探望基础上,方琪同意周广利作为父亲参加孩子学校的亲子活动等等,无疑能让孩子享受更多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