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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二十年来,它推动了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的创新,拓宽了公路资金筹措渠道,在不断提升公路等级和路网密度的同时,为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也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公正原则,在实现公路交通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路网的逐步完善,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形势变得十分严峻。
【关键词】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难
一、普通公路通行费征收难的成因
近几年来,由于公路网的密度的不断增大,特别是快捷方便的高速公路的兴起、普及、延伸,使昔日担负繁重客、货运输的普通公路渐渐失去了往日的优势。传统的”一路一单位”独立核算的收费公路效益也与汽车的保有量及公路增加量相比呈显著下降趋势。这造成了收费公路还贷能力差,投资回报慢的现状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分流车辆急剧增加
一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据宁甘交界的两个收费站统计,日平均经银武高速公路进入宁夏的车辆达5000辆次,而与此并行经S201省道进入宁夏的车辆只有450辆次左右。另据S201省道甘塘收费站统计,银武高速公路通车前的日交费车流量是4000多辆,而现在是500多辆,日征费额因车辆分流而下降75%左右。二是因路网扩张而形成的逃费通道,使车辆绕道而行过站逃费。
(二)逃费车辆有增无减
由于收费站设置标准偏低,布局不合理的特点,造成收费公路站点基数偏大,间距相应加密。这加重了过境车辆的通行费负担,使部分车主为减少开支,通过用假证、冒充免费车辆、”大吨小标”、强行冲卡或堵塞车道而逃避通行费。
(三)免费车辆逐年增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依赖政府的行政干预来建设收费公路,建设者往往只重视贷款修路,而忽视了建成公路收费还贷的效果,同时又相继出台了许多减免通行费的政策。《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三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军队、武警、公安车辆,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的车辆,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四)收费保障措施薄弱
收费站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单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颁布,原实行的收费行政行为,因行政处罚权的失去而变为民事行为,通行费的征收全靠车主的自觉交纳。《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虽赋予”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的权力。但对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的车辆、人员,只能由公安机关处置。
(五)部分车主交费意识淡薄
一是受公路是社会公益性设施观念的影响,许多车主不能理解公路的商品属性。二是受市场竞争、运输价格低等影响,有些车主为减少成本想方设法过站逃费。
(六)沿线公安、交通部门设卡查车,罚款多,迫使车主舍普通公路而走高速公路。
二、改善普通公路费收难的对策
公路发展已进入总量扩张与效率提高并重的阶段,而收费公路在交通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环境中扮演着微妙的角色。一方面为国家筹集资金,满足公路建设的需求;另一方面这已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社会各界对它的要求越来越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去实现公路发展目标,改善普通公路费收难的现状。
(一)将管理观念转变为服务观念
要以服务车主为宗旨,做好文明服务,树立车主是收费公路的”上帝”,车辆便是费源的观念。提倡”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人”的精神,变”我要你缴费”的思想为”我为您收费”的服务意识,在服务上下工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与高速公路的竞争中,打造服务品牌,把收费站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窗口。
(二)坚持发展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原则
進一步规范普通收费公路,撤除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合并同条公路相距较近的站点,减少收费站点的密度,确定合理收费标准,把向公路用户所收的费用控制在公路给其带来效益的范围之内。
(三)严格执行政策,挖掘收费潜力
一是深刻理解,严格执行减免政策,杜绝以”绿色通道”逃费的新漏洞。认真检查核对免费车辆的通行证、车牌号、车辆装载物。对虽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费等证件,但不在免费政策范围内的非鲜活农产品、非整车或空车,以及非合法装载运输车、缺少检疫证及运单的车辆,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的空车、轿车和非农产品的车辆等,应收取通行费,真正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二是合法、合情、合理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地处理通行费统缴问题。在办理的过程中借机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并对记录在册的逃费、撞坏栏杆车辆,按次数实行通行费补交和赔款。
三是强化费收业务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费收征管工作流程。对内建立费收工效挂钩考核机制,增强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外加大稽查力度,提高车辆实征率。
(四)加强对外协作,努力实现费收环境的创新
通过共建”平安交通”、”平安大道”,加强与文明办、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在共建中实现双赢,实现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
一是与公安、交警配合,与运管、路政携手,各收费站设民警执勤点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点,既可为公安查案取证提供方便,又可为运管稽查等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同时完善自身费收保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建立良好的征费秩序。
二是借用执法权,打击扰乱正常费收秩序的行为,适时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对伪造行驶证、通行费统缴证、使用假币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对强行冲卡逃费的车辆设卡追缴;恶意抗费的车主进行治安处罚。
三是借用管理权。从文明经营、遵章守纪上进一步规范车主的从业行为。将是否逃缴通行费作为评选”安全驾驶员、星级文明出租车”等的一项硬标准。开展”文明过站车”评比,并致表扬信给车主、车辆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正面引导、荣誉激励的管理方式,实现收费站一家管为共同管理的良好局面。
(五)引入资产管理与资本运作理念,改革普通收费公路管理体制
首先,正确界定政府在收费公路管理上的职责,把通行费征收纳入政府政务目标管理,实现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公安、税务、交通、农机等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及时解决在征收、稽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具体困难,确保本辖区内通行费征收顺利开展。
其次,加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职能。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对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降低收费成本。 再次,实行计重收费,完善和创新费收方式。根据”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改变过去依据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和车型分类收费的做法,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元/吨公里或元/吨车次计重收费,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科学的费收方式。实行IC卡式管理。利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系统资源,推广兼容人工半自动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组合式收费技术,通过建立电子服务平台,把高速公路的联网收费延伸至普通公路。
综上所述,目前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难是一个普通现象,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发展中解决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解决了公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基础上,普通公路收费必将走上一条整顿合并、撤销之路而退出历史舞台。
【关键词】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难
一、普通公路通行费征收难的成因
近几年来,由于公路网的密度的不断增大,特别是快捷方便的高速公路的兴起、普及、延伸,使昔日担负繁重客、货运输的普通公路渐渐失去了往日的优势。传统的”一路一单位”独立核算的收费公路效益也与汽车的保有量及公路增加量相比呈显著下降趋势。这造成了收费公路还贷能力差,投资回报慢的现状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分流车辆急剧增加
一是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据宁甘交界的两个收费站统计,日平均经银武高速公路进入宁夏的车辆达5000辆次,而与此并行经S201省道进入宁夏的车辆只有450辆次左右。另据S201省道甘塘收费站统计,银武高速公路通车前的日交费车流量是4000多辆,而现在是500多辆,日征费额因车辆分流而下降75%左右。二是因路网扩张而形成的逃费通道,使车辆绕道而行过站逃费。
(二)逃费车辆有增无减
由于收费站设置标准偏低,布局不合理的特点,造成收费公路站点基数偏大,间距相应加密。这加重了过境车辆的通行费负担,使部分车主为减少开支,通过用假证、冒充免费车辆、”大吨小标”、强行冲卡或堵塞车道而逃避通行费。
(三)免费车辆逐年增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依赖政府的行政干预来建设收费公路,建设者往往只重视贷款修路,而忽视了建成公路收费还贷的效果,同时又相继出台了许多减免通行费的政策。《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三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军队、武警、公安车辆,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的车辆,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四)收费保障措施薄弱
收费站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单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颁布,原实行的收费行政行为,因行政处罚权的失去而变为民事行为,通行费的征收全靠车主的自觉交纳。《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虽赋予”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的权力。但对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的车辆、人员,只能由公安机关处置。
(五)部分车主交费意识淡薄
一是受公路是社会公益性设施观念的影响,许多车主不能理解公路的商品属性。二是受市场竞争、运输价格低等影响,有些车主为减少成本想方设法过站逃费。
(六)沿线公安、交通部门设卡查车,罚款多,迫使车主舍普通公路而走高速公路。
二、改善普通公路费收难的对策
公路发展已进入总量扩张与效率提高并重的阶段,而收费公路在交通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环境中扮演着微妙的角色。一方面为国家筹集资金,满足公路建设的需求;另一方面这已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社会各界对它的要求越来越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去实现公路发展目标,改善普通公路费收难的现状。
(一)将管理观念转变为服务观念
要以服务车主为宗旨,做好文明服务,树立车主是收费公路的”上帝”,车辆便是费源的观念。提倡”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人”的精神,变”我要你缴费”的思想为”我为您收费”的服务意识,在服务上下工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与高速公路的竞争中,打造服务品牌,把收费站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窗口。
(二)坚持发展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原则
進一步规范普通收费公路,撤除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合并同条公路相距较近的站点,减少收费站点的密度,确定合理收费标准,把向公路用户所收的费用控制在公路给其带来效益的范围之内。
(三)严格执行政策,挖掘收费潜力
一是深刻理解,严格执行减免政策,杜绝以”绿色通道”逃费的新漏洞。认真检查核对免费车辆的通行证、车牌号、车辆装载物。对虽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费等证件,但不在免费政策范围内的非鲜活农产品、非整车或空车,以及非合法装载运输车、缺少检疫证及运单的车辆,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的空车、轿车和非农产品的车辆等,应收取通行费,真正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二是合法、合情、合理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地处理通行费统缴问题。在办理的过程中借机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并对记录在册的逃费、撞坏栏杆车辆,按次数实行通行费补交和赔款。
三是强化费收业务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费收征管工作流程。对内建立费收工效挂钩考核机制,增强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外加大稽查力度,提高车辆实征率。
(四)加强对外协作,努力实现费收环境的创新
通过共建”平安交通”、”平安大道”,加强与文明办、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在共建中实现双赢,实现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
一是与公安、交警配合,与运管、路政携手,各收费站设民警执勤点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点,既可为公安查案取证提供方便,又可为运管稽查等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同时完善自身费收保障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建立良好的征费秩序。
二是借用执法权,打击扰乱正常费收秩序的行为,适时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对伪造行驶证、通行费统缴证、使用假币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对强行冲卡逃费的车辆设卡追缴;恶意抗费的车主进行治安处罚。
三是借用管理权。从文明经营、遵章守纪上进一步规范车主的从业行为。将是否逃缴通行费作为评选”安全驾驶员、星级文明出租车”等的一项硬标准。开展”文明过站车”评比,并致表扬信给车主、车辆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正面引导、荣誉激励的管理方式,实现收费站一家管为共同管理的良好局面。
(五)引入资产管理与资本运作理念,改革普通收费公路管理体制
首先,正确界定政府在收费公路管理上的职责,把通行费征收纳入政府政务目标管理,实现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公安、税务、交通、农机等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及时解决在征收、稽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具体困难,确保本辖区内通行费征收顺利开展。
其次,加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职能。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对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降低收费成本。 再次,实行计重收费,完善和创新费收方式。根据”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改变过去依据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和车型分类收费的做法,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元/吨公里或元/吨车次计重收费,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科学的费收方式。实行IC卡式管理。利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系统资源,推广兼容人工半自动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组合式收费技术,通过建立电子服务平台,把高速公路的联网收费延伸至普通公路。
综上所述,目前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难是一个普通现象,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发展中解决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解决了公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基础上,普通公路收费必将走上一条整顿合并、撤销之路而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