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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晋价法字[2015]3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政府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依据《山西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我局对山西省价格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经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