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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可用于答复用途的公文主有复函、批复、报告和通知,其中复函和批复的回复性功能的应用最为广泛且容易混淆,该文通过对例文的分析着重从两者适用范围入手,分析其异同点,探讨正确的使用方法,以便规范运用这两种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