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公民新闻始一出现就引起了新闻传播学界和业界的关注,本文从公民新闻的概念展开,从传播学视角对我国的公民新闻及其发展进行剖析。
【关键词】公民新闻 传播范式 新媒体
新媒体时代是相对于传统媒体时代而言的,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①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介形式的出现,新媒体传媒环境已然相当成熟了,这种新传媒环境为公民新闻的不断发展和丰富无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由公共新闻运动发展而来,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公民新闻”也称为“参与式新闻”,“它是公民‘在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行为。以上定义里的所谓‘公民’,是特指以往没有充分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②对于“公民新闻”的定义,实际上学界存在不同的表述,没有统一的定论,比如邵培仁总结为:“(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③新媒体专家郭涛将其定义为业余新闻工作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摄录、通讯工具(诸如移动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计算机网络等)为广大受众选择、撰写、分析和传播新闻信息的行为和现象。④虽然缺乏权威的注解,但是基本意思大同小异。若将公民新闻的生产看作是一个传播过程,从传播主体、传播客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及传播效果等几个方面展开对公民新闻的传播模式研究,那么从中可以看出其传播模式中包含了许多“新”的要素,并表现出与以往传播范式的不同。
一、传受界限模糊
公民新闻改变了传统传播过程中“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转换为“多对多”的多点交叉传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已经从单纯的信息接收者变为信息传播与接收的共同体。在传统的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信息经过传媒组织过滤后发表,传达到受众,受众表现为被动接收,主动性较弱,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的角色定位在整个过程中依然是清晰的。而在公民新闻的生产过程中,得益于技术的进步,互联网计算机无线终端无处不在,“传受”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公民记者、草根记者们通过互联网、手机、数码相机、掌上电脑等高科技便携设备把自己采写到的新闻第一时间传播到网络上,有些甚至进行现场直播。微博、博客、论坛、贴吧、拍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则成为普通大众的传播、获知、跟踪新闻事件的主场地,这些草根新闻草根记者们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实现了传播主体的位移。比如“微博打拐”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公民新闻事件,起于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所发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后经网友们不断转发,吸引了传统媒体的跟进与关注。因此说,在公民新闻传播这里,传统传播过程中不是作者就是读者,不是广播者就是听众的泾渭分明的划分标准已经悄然隐没,“传受一体化”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二、“互播模式”淡化“把关人”角色
美国新闻研究所媒介中心两位学者在他们的电子图书《我们媒介》一书中针对网络博客对传统媒体的影响,提出了两种传播模式:由上至下的“广播模式”和由下至上的“互播模式”。“‘广播模式’中新闻由上至下经过‘广告商—媒介组织—网站、电视节目、报纸等—受众’,受广告商影响的媒介组织采集信息进行编辑,经过网站等媒体平台播出,最后到达受众,所有新闻信息在到达受众之前,都要经过各种组织的‘过滤’;‘互播模式’又被称为‘点对点’、‘社会网络’的传播,最大特点是所有参与者均以个人身份参加,并且可以随时改变角色,新闻不经过任何中间人且不需要经‘过滤’即可到达受众。”⑤显然,公民新闻以非专业的普通公民参与到新闻传播、传受主体角色互换为特色,它的运行机制毫无疑问是一种由下至上的“互播模式”。这种模式区别于“广播模式”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新闻传播过程中“把关人”角色的设置:“广播模式”中不同利益集团进行层层筛选过滤,反映出一种由权利关系所预先控制的级权制度;而“互播模式”另一种则是并行的、点对点的、动态的开发模式⑥,由传者、媒介、受众互相作用,互相传播,“把关人”作用在这一模式中被弱化。众所周知,在传统媒介环境中,新闻生产和发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把关人”,海量的新闻信息经多个机构的层层筛选过滤,在“把关人”们审核同意后,信息再通过特定常规的传播渠道面向受众传播。受众对于新闻内容没有选择的权利。而“公民新闻”的兴起,其平民化色彩使得每一个网络用户都拥有了信息的传播权,都成了自己的“把关人”。公民新闻的发布不需要经过“把关人”层层的审核,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随时随地随写随拍随发,同时,信息以这种方式的层出不穷以及自主随意也使得“把关人们”无法进入信息的发布空间进行及时的干预和修改,受众在一定程度上贴近了现实信息源。
三、“无处不在”的传播媒介
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播信息传送的工具。传播媒介的发展历经早期符号媒介——手抄媒介——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网络媒介,公民新闻的兴起离不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网络时代人们可以方便地随时随地在微博贴吧论坛上传播信息。随着互联网和无线终端的结合,可以说,每一个公民都是媒体,以“自媒体”传播为特征的公民新闻时代,传播模式也实现了“从上至下”向“从下至上”的转变。搜狐首席执行官张朝阳说:“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无处不在的眼睛和评判的平台。”⑦即便是最庞大的新闻媒体,也不可能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的派驻记者,而突发事件具有瞬间性和不可预测性,这就决定了专业新闻从业人员无法亲自参与报道事件的全过程,而那些处在现场的普通公民便即时以手机或图片或录像或文字记录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再将其发布到互联网上,公众依然可以获知新闻现场信息。
四、议程设置呈现多元化
在传统媒体,引领和控制社会舆论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进行议程设置,对媒体自身希望公众知道的问题进行报道,彼时公众生活在一个完全由媒体所渲染出来的拟态环境当中。而出现在网络媒体时代的“公民新闻”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对这种议程设置进行了改变。尽管议程设置在“公民新闻”领域同样存在,但是议程设置的主体和议题均发生了根本改变。
1、议程设置的主体多元化
在公民新闻的传播过程中,由于传播主体变成了普通公众,因此就如传统媒体中议程设置的主体是媒体组织一般,议程设置的主体也由原来的大众传媒变成了公众,公众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关心的话题与兴趣点各异,于是这些独立的个体就自主设置了自己的议程,并经由网络这一平台以期达成广泛的社会认知和认同,最后形成社会舆论。但是,这并不是说公众完全主宰着媒介议题的设置,而是公众与大众传媒共同决定着媒介议题的设置,他们是议程设置的共同主体。在网上被热议的新闻事件会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从而两者共同进行议程设置。比如,2010年被天涯论坛首先发布的“犀利哥”新闻,最后由公众与大众传媒共同进行议题设置。
2、议题设置碎片化
相对于传统媒体议题的设置内容受到政府、广告商及各种利益集团的左右,公民新闻的议题较为单纯,它所关注的内容主要出自于公众自身对某个话题或事件的兴趣,其内容集个人化和公众化于一体,更多时候体现的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相对于传统媒体设置总是围绕着一个议题展开讨论,或为营造某个社会舆论而进行特定的议程设置,公民新闻的议题则更具有多变性,它常常是始于一个议题但不知不觉中就转向了另外一个议题,如此一来,公民新闻报道中的议题很难完全单独的被某个媒体所掌控。网上流传一个经典的表达:因为达芬奇,郭美美只火了两个星期;因为赖昌星,达芬奇只火了一个星期;因为动车,赖昌星只火了半天。这既形象又传神地概括了设置的议题在公民新闻传播过程中的碎片化。
参考文献
①熊澄宇:《新媒体与创新思维》[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②范东升,《公民新闻的兴起和启示》[J].《国际新闻界》,2006(1)
③邵培仁、章东轶,《颠覆还是重建:市民新闻学的兴起、特点及其应对》[J].《当代传播》,2005(1)
④林文刚编,何道宽译:《媒介环境学:思想沿革与多维视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⑤陈养凯,《公民新闻的理念与实践》,暨南大学,2008
⑥方兴东、王俊秀,《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⑦张朝阳:《互联网提供无处不在的眼睛和评判平台》,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08-12/11/con-
tent_10490265.htm
(作者: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关键词】公民新闻 传播范式 新媒体
新媒体时代是相对于传统媒体时代而言的,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①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介形式的出现,新媒体传媒环境已然相当成熟了,这种新传媒环境为公民新闻的不断发展和丰富无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由公共新闻运动发展而来,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公民新闻”也称为“参与式新闻”,“它是公民‘在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行为。以上定义里的所谓‘公民’,是特指以往没有充分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②对于“公民新闻”的定义,实际上学界存在不同的表述,没有统一的定论,比如邵培仁总结为:“(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③新媒体专家郭涛将其定义为业余新闻工作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摄录、通讯工具(诸如移动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计算机网络等)为广大受众选择、撰写、分析和传播新闻信息的行为和现象。④虽然缺乏权威的注解,但是基本意思大同小异。若将公民新闻的生产看作是一个传播过程,从传播主体、传播客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及传播效果等几个方面展开对公民新闻的传播模式研究,那么从中可以看出其传播模式中包含了许多“新”的要素,并表现出与以往传播范式的不同。
一、传受界限模糊
公民新闻改变了传统传播过程中“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转换为“多对多”的多点交叉传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已经从单纯的信息接收者变为信息传播与接收的共同体。在传统的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信息经过传媒组织过滤后发表,传达到受众,受众表现为被动接收,主动性较弱,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的角色定位在整个过程中依然是清晰的。而在公民新闻的生产过程中,得益于技术的进步,互联网计算机无线终端无处不在,“传受”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公民记者、草根记者们通过互联网、手机、数码相机、掌上电脑等高科技便携设备把自己采写到的新闻第一时间传播到网络上,有些甚至进行现场直播。微博、博客、论坛、贴吧、拍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则成为普通大众的传播、获知、跟踪新闻事件的主场地,这些草根新闻草根记者们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实现了传播主体的位移。比如“微博打拐”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公民新闻事件,起于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所发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后经网友们不断转发,吸引了传统媒体的跟进与关注。因此说,在公民新闻传播这里,传统传播过程中不是作者就是读者,不是广播者就是听众的泾渭分明的划分标准已经悄然隐没,“传受一体化”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二、“互播模式”淡化“把关人”角色
美国新闻研究所媒介中心两位学者在他们的电子图书《我们媒介》一书中针对网络博客对传统媒体的影响,提出了两种传播模式:由上至下的“广播模式”和由下至上的“互播模式”。“‘广播模式’中新闻由上至下经过‘广告商—媒介组织—网站、电视节目、报纸等—受众’,受广告商影响的媒介组织采集信息进行编辑,经过网站等媒体平台播出,最后到达受众,所有新闻信息在到达受众之前,都要经过各种组织的‘过滤’;‘互播模式’又被称为‘点对点’、‘社会网络’的传播,最大特点是所有参与者均以个人身份参加,并且可以随时改变角色,新闻不经过任何中间人且不需要经‘过滤’即可到达受众。”⑤显然,公民新闻以非专业的普通公民参与到新闻传播、传受主体角色互换为特色,它的运行机制毫无疑问是一种由下至上的“互播模式”。这种模式区别于“广播模式”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新闻传播过程中“把关人”角色的设置:“广播模式”中不同利益集团进行层层筛选过滤,反映出一种由权利关系所预先控制的级权制度;而“互播模式”另一种则是并行的、点对点的、动态的开发模式⑥,由传者、媒介、受众互相作用,互相传播,“把关人”作用在这一模式中被弱化。众所周知,在传统媒介环境中,新闻生产和发布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把关人”,海量的新闻信息经多个机构的层层筛选过滤,在“把关人”们审核同意后,信息再通过特定常规的传播渠道面向受众传播。受众对于新闻内容没有选择的权利。而“公民新闻”的兴起,其平民化色彩使得每一个网络用户都拥有了信息的传播权,都成了自己的“把关人”。公民新闻的发布不需要经过“把关人”层层的审核,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随时随地随写随拍随发,同时,信息以这种方式的层出不穷以及自主随意也使得“把关人们”无法进入信息的发布空间进行及时的干预和修改,受众在一定程度上贴近了现实信息源。
三、“无处不在”的传播媒介
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播信息传送的工具。传播媒介的发展历经早期符号媒介——手抄媒介——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网络媒介,公民新闻的兴起离不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网络时代人们可以方便地随时随地在微博贴吧论坛上传播信息。随着互联网和无线终端的结合,可以说,每一个公民都是媒体,以“自媒体”传播为特征的公民新闻时代,传播模式也实现了“从上至下”向“从下至上”的转变。搜狐首席执行官张朝阳说:“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无处不在的眼睛和评判的平台。”⑦即便是最庞大的新闻媒体,也不可能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的派驻记者,而突发事件具有瞬间性和不可预测性,这就决定了专业新闻从业人员无法亲自参与报道事件的全过程,而那些处在现场的普通公民便即时以手机或图片或录像或文字记录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再将其发布到互联网上,公众依然可以获知新闻现场信息。
四、议程设置呈现多元化
在传统媒体,引领和控制社会舆论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进行议程设置,对媒体自身希望公众知道的问题进行报道,彼时公众生活在一个完全由媒体所渲染出来的拟态环境当中。而出现在网络媒体时代的“公民新闻”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对这种议程设置进行了改变。尽管议程设置在“公民新闻”领域同样存在,但是议程设置的主体和议题均发生了根本改变。
1、议程设置的主体多元化
在公民新闻的传播过程中,由于传播主体变成了普通公众,因此就如传统媒体中议程设置的主体是媒体组织一般,议程设置的主体也由原来的大众传媒变成了公众,公众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关心的话题与兴趣点各异,于是这些独立的个体就自主设置了自己的议程,并经由网络这一平台以期达成广泛的社会认知和认同,最后形成社会舆论。但是,这并不是说公众完全主宰着媒介议题的设置,而是公众与大众传媒共同决定着媒介议题的设置,他们是议程设置的共同主体。在网上被热议的新闻事件会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从而两者共同进行议程设置。比如,2010年被天涯论坛首先发布的“犀利哥”新闻,最后由公众与大众传媒共同进行议题设置。
2、议题设置碎片化
相对于传统媒体议题的设置内容受到政府、广告商及各种利益集团的左右,公民新闻的议题较为单纯,它所关注的内容主要出自于公众自身对某个话题或事件的兴趣,其内容集个人化和公众化于一体,更多时候体现的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相对于传统媒体设置总是围绕着一个议题展开讨论,或为营造某个社会舆论而进行特定的议程设置,公民新闻的议题则更具有多变性,它常常是始于一个议题但不知不觉中就转向了另外一个议题,如此一来,公民新闻报道中的议题很难完全单独的被某个媒体所掌控。网上流传一个经典的表达:因为达芬奇,郭美美只火了两个星期;因为赖昌星,达芬奇只火了一个星期;因为动车,赖昌星只火了半天。这既形象又传神地概括了设置的议题在公民新闻传播过程中的碎片化。
参考文献
①熊澄宇:《新媒体与创新思维》[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②范东升,《公民新闻的兴起和启示》[J].《国际新闻界》,2006(1)
③邵培仁、章东轶,《颠覆还是重建:市民新闻学的兴起、特点及其应对》[J].《当代传播》,2005(1)
④林文刚编,何道宽译:《媒介环境学:思想沿革与多维视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⑤陈养凯,《公民新闻的理念与实践》,暨南大学,2008
⑥方兴东、王俊秀,《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⑦张朝阳:《互联网提供无处不在的眼睛和评判平台》,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08-12/11/con-
tent_10490265.htm
(作者: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