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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肥城市委编办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具备资产权属清晰、承接关系明确、债权债务争议不大、信用状况良好等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明确由清算责任单位出具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文件或清理债务完结证明代替清算报告。对符合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压缩办理时限,将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调整为45个工作日。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