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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并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不过,同时也存在立法层次不高、制度内容不全面、与GPA的可协调性存在技术性差异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仍需完善等问题。要抓住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时机,继续加强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丰富我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内容;要结合即将加入GPA的现实,围绕与GPA相关要求的协调与融合等,通过立法等方式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的长期健康与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