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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市场发展的很长一段时期,配电公司都会受到政府部门的管制,管制下的配电公司兼有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因此在零售电价的制定中,作为经营者它应该考虑其本身的效益,作为管理者则要考虑用户的效益,而目前零售电价的制定中很少考虑用户效益。按现有的用户类型进行用户的分类定价,在制定零售电价时同时兼顾配电公司和用户的利益,将负荷看成对价格变化具有反应的实体,考虑了用户的需求。最后通过算例分析了各个因素的变化对价格的影响,并验证了此方法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