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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2010—2014年间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并购境内标的并签订业绩补偿协议的标的公司样本,研究业绩补偿承诺对标的公司的激励效应。研究表明,双向业绩承诺比单向业绩承诺的激励效果更为显著;当业绩承诺未达到预期标准时,股份补偿方式比现金补偿方式的激励效果更为显著;相比于没有减值测试补偿条款,约定减值测试补偿具有更好的激励效应;并购业绩承诺对管理层薪酬激励效果不明确。本文的研究不仅可以为并购交易的业绩承诺条款签订提供借鉴意义,也为监管部门对并购交易过程中高估值、高风险的业绩承诺风险监管提供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