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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历史教科书中的插图是历史教学的重要资源,历史图片的选用及其说明文字都必须遵循科学性的原则,否则会给教师们的教学带来不必要的困惑。①人教版高中历史教科书必修2第18页有一幅“浙海关商照”的插图,这幅插图是配合第4课《古代的经济政策》中“‘海禁’与‘闭关锁国’”一目内容的。教科书编写者选用它,并加了说明文字,自然是为了说明清初“闭关锁国”政策的。笔者最近偶读《清俗纪闻》一书,发现这幅插图的选用及其说明文字都存在科学性问题,对清初“闭关锁国”政策不仅不能“证实”,相反起着“证伪”的作用。本文试就教科书对这幅图片的误读、误选及这幅插图的教学活用谈一点个人看法和做法,欢迎同行们指正。
为了能够说明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这幅图片的“身世”和性质。这幅图片,笔者除了在教科书上看到,还在《中国海关文物集萃》②一书中看到过,该书自称是采取文物图片和中英文介绍相结合的形式,来揭示海关文物背后的历史内涵。给人的感觉是,这幅图片应该为一份文物的照片,但它的实物原件现藏于何处,书中没有介绍。
笔者近读《清俗纪闻》③一书,发现该书第449页有一幅“浙海关商照”白描图(图1),经过与教科书这幅插图比对,两幅图片完全一致,加上《清俗纪闻》一书刊印于日本宽正十一年(1799年),笔者由此断定,教科书上的这幅插图正是出自《清俗纪闻》这本书,并不是什么文物照片,只是《清俗纪闻》一书中600多幅白描图中的一幅。
《清俗纪闻》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根据曲彦斌《〈清俗纪闻〉说略》一文介绍,它成书于18世纪末,是由日本长崎地方官中川忠英编纂的一部中国风俗百科图典,其资料来源主要是对当时在长崎一地进行交易的浙闽商人的访谈调查。今所见之《清俗纪闻》,按礼、乐、射、御、书、数,亦即古人所谓的“六艺”之序,分为礼帙、乐帙、射帙、御帙、书帙、数帙六部,涉及年中行事、居家、冠服、饮食制、闾学、生诞、冠礼、婚礼、宾客、羁旅行李、丧礼、祭礼、僧徒等类,凡13卷,除序跋和少量文字说明之外,全书主要是有关这些内容的600余幅白描图。可以说,图文并茂是《清俗纪闻》一书的重要特点和价值所在。这些白描图,不是根据有关历史文献描绘的,而是根据调查者亲见或者访谈,由画师描绘出来、再请旅日华商们确认的。①所以,尽管《清俗纪闻》出自日本人的笔下,但所依据的却是当时旅日华商的“鲜活”资料,这就为我们研究乾隆时代中国福建、浙江、江苏一带民间风俗、传统习惯、社会情况等提供了很有意义的参考。也许正是因为这部书的独特价值,中华书局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曾计划将此书翻译出版,这一夙愿终于在2006年完成了。
《清俗纪闻》13卷中,卷十是“羁旅行李”,描绘的是因公或因私与出行有关的一应事务,如“公馆”“官船”“平湖县印照”“粘线牌挂号”“浙海关商照”“浙海关商船照”“宪照”等,“浙海关商照”就是其中的一项。和该书介绍的许多其他事务一样,“浙海关商照”也绘有一幅白描图,教科书的插图正是该书中的这幅白描图。正因为这幅“浙海关商照”图是一幅白描图,不是文物实物的照片,所以体现了白描的一些特点——朴素简洁、不施色彩,如图中的许多文字和印文用大量的省略点来表示;图的左、下线外还加了画师说明性的文字——(商照)“约长一尺九寸”,“阔一尺六寸五分”;原书中该图还有一句竖行的标题性文字——“浙海关商照(同前)”,括号中的“同前”的“前”是指“画押文字及印红色”,提醒读者“商照”原件上的画押文字及印是红色的,白描图只能是墨色。
综上,教科书中“浙海关商照”插图是出自《清俗纪闻》一书,是一幅由画师根据所见或所闻“商照”原件勾描出来的白描图。正因为是“商照”的白描图,所以比较简略,大段文字和印文以省略点代替就可以理解了。
教科书关于这幅插图的说明文字是“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笔者认为,这段文字存在两处错误解读,一是签发年份的误读,二是“商照”定性的误读。
先看年份的误读。笔者认为这份“商照”签发的年份,不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而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依据主要有二。
其一,《清俗纪闻》附有完整的这份“商照”原文,原文明确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乍看这份“商照”白描图,“乾隆”二字下面有手书的疑为“廿五”(姑且认定为“廿五”)的字样,的确容易误判。但这一竖行从上到下依次是“乾隆”二字(刻印字)、一枚长方形印(印内文字为省略点)、“廿五”(手书字)、一枚长方形印(印内文字,不是省略点,有“浙江海关”“乍浦口”等字样,其余文字看不太清楚)。从文书的一般格式看,“乾隆”二字下面如果是直接填写年份数字,那是不会留下那么大空白的,社会经验告诉我们,两枚长方形红印很可能覆盖了文件原有的墨色文字。笔者的这一推测,在《清俗纪闻》中得到了印证。《清俗纪闻》在这幅“商照”白描图后一页,附上了这份“商照”的原文,清晰可见,见下图(图2):
从图2中可以清楚看出,图1“乾隆”二字那一竖行第一枚长方形印下面,覆盖了“陆拾年十月”五个刻印字;第二枚长方形印下面,覆盖了“日给”两个刻印字。“乾隆陆拾年十月”和“日给”是“商照”原件中早已刻印好的原文,办理者只需在它们之间空白处填写具体的日期。整个竖行文字的意思清楚明白,从上到下为“乾隆陆拾年十月廿五日给”,也就是说,这份“商照”是“乾隆陆拾年十月廿五日”签发的,其中的“廿五”是临时填写的日期,不是年份,年份是早已刻印好了的格式文字。
另外,从这份“商照”的白描图和原文,还可以看出,这份“商照”是签发给官商钱鸣萃之子钱继善到日本去采购洋铜的。这里的钱鸣萃、钱继善是什么人?原来清乾隆年间有一类被称为“洋铜商”的官商,他们与政府关系密切且直接为朝廷服务,按政府办铜指标从海外(主要是日本)购买洋铜,以弥补国内币材之不足,钱鸣萃、钱继善父子正是乾隆时代后期的“洋铜商”。乾隆前48年,“洋铜商”主要是由山西官商世家范氏家族担任,乾隆四十八年,范氏因“办理不善,压欠甚多”,由长芦盐商王世荣接办。①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曾任山东平度州知州的钱鸣萃从王世荣手上接过采购洋铜的官商之职,乾隆六十年时(1795年),该职由其子钱继善接替。②也就是说,钱鸣萃担任采办洋铜官商之职是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其子钱继善接替父职是在乾隆六十年,钱继善怎么可能在35年前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就有了采办洋铜的特权? 其二,《清俗纪闻》是一部访谈调查记录,作者访谈的年份是1795年(日本宽正七年,清朝乾隆六十年),据此判断,这份“商照”签发的年份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的可能性最大。据《清俗纪闻》“译者前言”介绍,该书访谈的组织者是其作者中川忠英,当时任长崎地方官,被访谈的对象是到长崎进行交易的清朝商人,访谈的年份是中川忠英就任长崎地方官——“长崎奉行”之始年,即1795年,访谈调查前后持续了一年之久。日本宽正九年(1797年),中川忠英被提拔为“勘定奉行”,离开了长崎。③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该书卷十“羁旅行李”出现的“平湖县印照”“粘线牌挂号”“浙海关商照”“浙海关商船照”“宪照”等一组文件的白描图和原文,其年份全部都是“乾隆六十年”(或写为“乾隆陆拾年”)。在乾隆六十年进行访谈调查,怎么可能出现35年前、“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签发的旧“商照”呢?1795年当年的新“商照”不是更合理吗?
再看“商照”定性的误读。笔者认为这幅“商照”,不是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而是通关凭证,依据有二。第一,《中国海关文物集萃》一书是把这份商照作为“通关凭证”来介绍的,该书第39页的介绍文字为:
浙海关商照,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纸质。商照即古代的通关凭证。浙海关对国内商人出海贸易实行“商照”制度,详细登记商人姓名、人数、所载货物及其数量、到达地点、出航日期等,以备各口对照查验。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两点信息:一是,只说明是乾隆年间的,并没有像教科书那样说出具体年份,在不能明确判断具体年份的时候,这是一种可取的谨慎说法;二是,明确说明“商照”是通关凭证。笔者认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编写的这本书,把“浙海关商照”作为“通关凭证”进行介绍,是海关主管部门的专业认定,是可以信服的。
第二,从这份“商照”原文内容和白描图上画押文字及多枚印鉴来看,有商人姓名“钱继善”,有“通船人名册”,有“日给”(填写签发日期),有“日缴”(填写出航期限),有手写的“○”(推测画圈是表示已检查过),有手写的“实”(推测为核实之意),有手写的“行”(推测为放行之意),有三枚长方形印鉴,手书“廿五”下面的印文有“浙江海关”“乍浦口”等字样,可推测为办证机关和出港地点。这些内容无一不表明,这份“商照”就是一份发给商人的“通关凭证”,目的在于“以备各口对照查验”,白描图上也真实地留下了查验后的画押、盖印痕迹,绝不是教科书上说的是“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
当然,今天看来,这份“商照”白描图倒真成了一段历史的“证明书”,它至少证明了这样的一个历史事实,即浙海关在乾隆六十年的时候并没有关闭,还在正常履职。教科书选用它,希望以图证史,希望印证清初“闭关锁国”政策,结果是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
新中国史学界关于“闭关政策”的讨论始于1954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形成了高潮。支持者认为,清代的“闭关政策”始于乾隆二十二年,这一年清廷下令关闭了江、浙、闽三个海关,只留下一个粤海关负责管理外国的一切贸易(又称单口贸易)。①对清初“闭关政策”持不支持意见的,笔者也见到一些,②但支持派的观点更为流行,不仅为许多论著所采用,也被编入很多教科书,人教版高中历史教科书就是持这一观点的。
现在的问题是,教科书这幅“商照”插图并不能支持教科书本身所持的观点,因为浙海关直到乾隆六十年(1795年)还在正常履职,并没有关闭。既使教科书关于这幅“商照”的年份判断是正确的,那么也说明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之后,浙海关还没有关闭,这与教科书第15页所说“那时候,只开广州一处对外通商”相矛盾。教科书这一自相矛盾之处,很可能是教科书编写者始料未及的,自己跳进了自己设计的“以图证史的陷阱”。如果教科书将来要修订,正确的做法只能是,或放弃清初“闭关政策”这一观点,“闭关政策”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内容标准”中并没有片言只语,教科书完全可以弃之不用;或放弃这幅插图,图虽珍贵,弃之有点可惜,奈何不能“证实”教科书的观点。
如何处理教科书此处的“图文”矛盾,同行们的做法可能不一。如果仅是放弃此处的图片教学,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笔者认为,现在是新课程改革的时代,中学教师可以教教材,更可以用教材教。教科书上的某些不足,正好为中学教师二度开发教材提供了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历史学科素养的新契机。所以,笔者就教科书的这幅插图,设计了两道课堂思考题: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在全国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史学界在讨论清代前期的“闭关政策”时,几乎一致认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曾经下令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从此以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通商口岸是广州。阅读教科书18页“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政府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图,回答:(1)这幅“商照”插图是不是教科书所说的“海外渡航证明书”?请说明理由。(2)这幅插图能否支持教科书所说清初长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广州一口通商)这一观点?请说明理由。
对这幅插图说明文字中的年份误读可先不作改动,以免枝蔓,因为它仍然能够说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之后并不是广州一口通商,年份订误可在点评学生答案之后进行,订误时可作适当的解释。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并不是故意要引导学生推翻教材现有的结论,也不是要引导学生重温“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楚人故事,而是要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论从史出、言必有据的历史学科素养。从这个意义上看,这幅“两误”插图的功劳绝不在其他正确的插图之下。
【作者简介】周明学,男,1965年生,江西瑞昌人,江西省特级教师,九江一中历史教师,主要从事中学历史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吴丹】
为了能够说明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这幅图片的“身世”和性质。这幅图片,笔者除了在教科书上看到,还在《中国海关文物集萃》②一书中看到过,该书自称是采取文物图片和中英文介绍相结合的形式,来揭示海关文物背后的历史内涵。给人的感觉是,这幅图片应该为一份文物的照片,但它的实物原件现藏于何处,书中没有介绍。
笔者近读《清俗纪闻》③一书,发现该书第449页有一幅“浙海关商照”白描图(图1),经过与教科书这幅插图比对,两幅图片完全一致,加上《清俗纪闻》一书刊印于日本宽正十一年(1799年),笔者由此断定,教科书上的这幅插图正是出自《清俗纪闻》这本书,并不是什么文物照片,只是《清俗纪闻》一书中600多幅白描图中的一幅。
《清俗纪闻》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根据曲彦斌《〈清俗纪闻〉说略》一文介绍,它成书于18世纪末,是由日本长崎地方官中川忠英编纂的一部中国风俗百科图典,其资料来源主要是对当时在长崎一地进行交易的浙闽商人的访谈调查。今所见之《清俗纪闻》,按礼、乐、射、御、书、数,亦即古人所谓的“六艺”之序,分为礼帙、乐帙、射帙、御帙、书帙、数帙六部,涉及年中行事、居家、冠服、饮食制、闾学、生诞、冠礼、婚礼、宾客、羁旅行李、丧礼、祭礼、僧徒等类,凡13卷,除序跋和少量文字说明之外,全书主要是有关这些内容的600余幅白描图。可以说,图文并茂是《清俗纪闻》一书的重要特点和价值所在。这些白描图,不是根据有关历史文献描绘的,而是根据调查者亲见或者访谈,由画师描绘出来、再请旅日华商们确认的。①所以,尽管《清俗纪闻》出自日本人的笔下,但所依据的却是当时旅日华商的“鲜活”资料,这就为我们研究乾隆时代中国福建、浙江、江苏一带民间风俗、传统习惯、社会情况等提供了很有意义的参考。也许正是因为这部书的独特价值,中华书局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曾计划将此书翻译出版,这一夙愿终于在2006年完成了。
《清俗纪闻》13卷中,卷十是“羁旅行李”,描绘的是因公或因私与出行有关的一应事务,如“公馆”“官船”“平湖县印照”“粘线牌挂号”“浙海关商照”“浙海关商船照”“宪照”等,“浙海关商照”就是其中的一项。和该书介绍的许多其他事务一样,“浙海关商照”也绘有一幅白描图,教科书的插图正是该书中的这幅白描图。正因为这幅“浙海关商照”图是一幅白描图,不是文物实物的照片,所以体现了白描的一些特点——朴素简洁、不施色彩,如图中的许多文字和印文用大量的省略点来表示;图的左、下线外还加了画师说明性的文字——(商照)“约长一尺九寸”,“阔一尺六寸五分”;原书中该图还有一句竖行的标题性文字——“浙海关商照(同前)”,括号中的“同前”的“前”是指“画押文字及印红色”,提醒读者“商照”原件上的画押文字及印是红色的,白描图只能是墨色。
综上,教科书中“浙海关商照”插图是出自《清俗纪闻》一书,是一幅由画师根据所见或所闻“商照”原件勾描出来的白描图。正因为是“商照”的白描图,所以比较简略,大段文字和印文以省略点代替就可以理解了。
教科书关于这幅插图的说明文字是“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笔者认为,这段文字存在两处错误解读,一是签发年份的误读,二是“商照”定性的误读。
先看年份的误读。笔者认为这份“商照”签发的年份,不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而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依据主要有二。
其一,《清俗纪闻》附有完整的这份“商照”原文,原文明确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乍看这份“商照”白描图,“乾隆”二字下面有手书的疑为“廿五”(姑且认定为“廿五”)的字样,的确容易误判。但这一竖行从上到下依次是“乾隆”二字(刻印字)、一枚长方形印(印内文字为省略点)、“廿五”(手书字)、一枚长方形印(印内文字,不是省略点,有“浙江海关”“乍浦口”等字样,其余文字看不太清楚)。从文书的一般格式看,“乾隆”二字下面如果是直接填写年份数字,那是不会留下那么大空白的,社会经验告诉我们,两枚长方形红印很可能覆盖了文件原有的墨色文字。笔者的这一推测,在《清俗纪闻》中得到了印证。《清俗纪闻》在这幅“商照”白描图后一页,附上了这份“商照”的原文,清晰可见,见下图(图2):
从图2中可以清楚看出,图1“乾隆”二字那一竖行第一枚长方形印下面,覆盖了“陆拾年十月”五个刻印字;第二枚长方形印下面,覆盖了“日给”两个刻印字。“乾隆陆拾年十月”和“日给”是“商照”原件中早已刻印好的原文,办理者只需在它们之间空白处填写具体的日期。整个竖行文字的意思清楚明白,从上到下为“乾隆陆拾年十月廿五日给”,也就是说,这份“商照”是“乾隆陆拾年十月廿五日”签发的,其中的“廿五”是临时填写的日期,不是年份,年份是早已刻印好了的格式文字。
另外,从这份“商照”的白描图和原文,还可以看出,这份“商照”是签发给官商钱鸣萃之子钱继善到日本去采购洋铜的。这里的钱鸣萃、钱继善是什么人?原来清乾隆年间有一类被称为“洋铜商”的官商,他们与政府关系密切且直接为朝廷服务,按政府办铜指标从海外(主要是日本)购买洋铜,以弥补国内币材之不足,钱鸣萃、钱继善父子正是乾隆时代后期的“洋铜商”。乾隆前48年,“洋铜商”主要是由山西官商世家范氏家族担任,乾隆四十八年,范氏因“办理不善,压欠甚多”,由长芦盐商王世荣接办。①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曾任山东平度州知州的钱鸣萃从王世荣手上接过采购洋铜的官商之职,乾隆六十年时(1795年),该职由其子钱继善接替。②也就是说,钱鸣萃担任采办洋铜官商之职是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其子钱继善接替父职是在乾隆六十年,钱继善怎么可能在35年前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就有了采办洋铜的特权? 其二,《清俗纪闻》是一部访谈调查记录,作者访谈的年份是1795年(日本宽正七年,清朝乾隆六十年),据此判断,这份“商照”签发的年份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的可能性最大。据《清俗纪闻》“译者前言”介绍,该书访谈的组织者是其作者中川忠英,当时任长崎地方官,被访谈的对象是到长崎进行交易的清朝商人,访谈的年份是中川忠英就任长崎地方官——“长崎奉行”之始年,即1795年,访谈调查前后持续了一年之久。日本宽正九年(1797年),中川忠英被提拔为“勘定奉行”,离开了长崎。③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该书卷十“羁旅行李”出现的“平湖县印照”“粘线牌挂号”“浙海关商照”“浙海关商船照”“宪照”等一组文件的白描图和原文,其年份全部都是“乾隆六十年”(或写为“乾隆陆拾年”)。在乾隆六十年进行访谈调查,怎么可能出现35年前、“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签发的旧“商照”呢?1795年当年的新“商照”不是更合理吗?
再看“商照”定性的误读。笔者认为这幅“商照”,不是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而是通关凭证,依据有二。第一,《中国海关文物集萃》一书是把这份商照作为“通关凭证”来介绍的,该书第39页的介绍文字为:
浙海关商照,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纸质。商照即古代的通关凭证。浙海关对国内商人出海贸易实行“商照”制度,详细登记商人姓名、人数、所载货物及其数量、到达地点、出航日期等,以备各口对照查验。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两点信息:一是,只说明是乾隆年间的,并没有像教科书那样说出具体年份,在不能明确判断具体年份的时候,这是一种可取的谨慎说法;二是,明确说明“商照”是通关凭证。笔者认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编写的这本书,把“浙海关商照”作为“通关凭证”进行介绍,是海关主管部门的专业认定,是可以信服的。
第二,从这份“商照”原文内容和白描图上画押文字及多枚印鉴来看,有商人姓名“钱继善”,有“通船人名册”,有“日给”(填写签发日期),有“日缴”(填写出航期限),有手写的“○”(推测画圈是表示已检查过),有手写的“实”(推测为核实之意),有手写的“行”(推测为放行之意),有三枚长方形印鉴,手书“廿五”下面的印文有“浙江海关”“乍浦口”等字样,可推测为办证机关和出港地点。这些内容无一不表明,这份“商照”就是一份发给商人的“通关凭证”,目的在于“以备各口对照查验”,白描图上也真实地留下了查验后的画押、盖印痕迹,绝不是教科书上说的是“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
当然,今天看来,这份“商照”白描图倒真成了一段历史的“证明书”,它至少证明了这样的一个历史事实,即浙海关在乾隆六十年的时候并没有关闭,还在正常履职。教科书选用它,希望以图证史,希望印证清初“闭关锁国”政策,结果是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
新中国史学界关于“闭关政策”的讨论始于1954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形成了高潮。支持者认为,清代的“闭关政策”始于乾隆二十二年,这一年清廷下令关闭了江、浙、闽三个海关,只留下一个粤海关负责管理外国的一切贸易(又称单口贸易)。①对清初“闭关政策”持不支持意见的,笔者也见到一些,②但支持派的观点更为流行,不仅为许多论著所采用,也被编入很多教科书,人教版高中历史教科书就是持这一观点的。
现在的问题是,教科书这幅“商照”插图并不能支持教科书本身所持的观点,因为浙海关直到乾隆六十年(1795年)还在正常履职,并没有关闭。既使教科书关于这幅“商照”的年份判断是正确的,那么也说明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之后,浙海关还没有关闭,这与教科书第15页所说“那时候,只开广州一处对外通商”相矛盾。教科书这一自相矛盾之处,很可能是教科书编写者始料未及的,自己跳进了自己设计的“以图证史的陷阱”。如果教科书将来要修订,正确的做法只能是,或放弃清初“闭关政策”这一观点,“闭关政策”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内容标准”中并没有片言只语,教科书完全可以弃之不用;或放弃这幅插图,图虽珍贵,弃之有点可惜,奈何不能“证实”教科书的观点。
如何处理教科书此处的“图文”矛盾,同行们的做法可能不一。如果仅是放弃此处的图片教学,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笔者认为,现在是新课程改革的时代,中学教师可以教教材,更可以用教材教。教科书上的某些不足,正好为中学教师二度开发教材提供了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历史学科素养的新契机。所以,笔者就教科书的这幅插图,设计了两道课堂思考题: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在全国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史学界在讨论清代前期的“闭关政策”时,几乎一致认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曾经下令关闭江、浙、闽三个海关,从此以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通商口岸是广州。阅读教科书18页“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政府发给中国商人的海外渡航证明书”图,回答:(1)这幅“商照”插图是不是教科书所说的“海外渡航证明书”?请说明理由。(2)这幅插图能否支持教科书所说清初长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广州一口通商)这一观点?请说明理由。
对这幅插图说明文字中的年份误读可先不作改动,以免枝蔓,因为它仍然能够说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之后并不是广州一口通商,年份订误可在点评学生答案之后进行,订误时可作适当的解释。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并不是故意要引导学生推翻教材现有的结论,也不是要引导学生重温“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楚人故事,而是要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论从史出、言必有据的历史学科素养。从这个意义上看,这幅“两误”插图的功劳绝不在其他正确的插图之下。
【作者简介】周明学,男,1965年生,江西瑞昌人,江西省特级教师,九江一中历史教师,主要从事中学历史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