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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家对水土保持的重视,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急剧上升,因一时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使得一部分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流动到水土保持行业从事水土保持工作。这一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土保持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然而这一部分人员又主要从事着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之一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因此,编制方案时会出现一些认识、理解上的问题。本文着重讨论水土保持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问题;对策;
1 水土保持的概念
水土保持现行定义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1.1 水土保持的含义
近几年水土保持与其他学科互相渗透,互相吸收,其内涵也在不断扩充,不断充实,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治理性质的建设工程,它以保水保土为中心,综合采取合理利用土地、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等手段,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它能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证,能促进社会进步。
1.2 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未在国际经典辞书上找到专门简明释意条目,但根据一些国际学术专著,它们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
1.3 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土保持的綜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有效改善治理区的生态环境,降低土壤侵蚀模数,增加林草覆盖率,提高空气质量,还能有效拦蓄降水,拦截泥沙入河。同时,对于缓解山丘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减少洪涝灾害和抵御旱灾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能为治理区域的农、林、牧业创造良好条件,为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尽快走致富道路提供有力的支撑。
2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阶段存在的问题
2.1 组织机构流于形式
经过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是建设单位落实方案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方案报告落实组织机构,并设立专人负责。在实际落实工作中,这种组织机构、专人管理往往流于形式,或“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知之甚少或很少过问,主要用于应付监督检查;有些项目所落实的组织机构和专人等内容甚至只会出现在验收阶段的总结报告中。
这种现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以直接表现为: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上,建设单位可以花大量时间听取建设各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周边协调等一系列主体工程建设的问题汇报,却极少听取监测单位对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建议。
2.2 施工组织落实不到位
施工企业是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破坏土地的直接实施者,而施工企业对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在施工组织方面,难以从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施工投标文件中很少有水土保持相关篇章,或所写的水土保持实施内容很少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具体内容出发,或很少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水土保持内容“只言片语,千篇一律,放之四海皆准”。对施工队伍水土保持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上远不及对本企业商业广告宣传的力度。
在施工过程中,还没有从水土流失预防的大局出发,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各项防治措施融入到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建设、规程建设当中去。最终形成的结果只能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中难以落实[1]。
2.3 监理管理严重缺失
从预防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出发,监理单位应当成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保障的主要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对主体工程的施工管理通常能够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而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往往“敬而远之”或者“信手拈来”。
最直接的体现是:监理例会、监理月报、监理月支付证书几乎没有水土保持的相关内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和质量缺乏监理单位的认证;水土保持投资无法从监理资料中获得。导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任务就成了在验收阶段编制一份并不合格的监理工作报告。
3、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工作中具有管理的双重角色,第一是对于建设单位自身的管理,即在建设单位自身的组织机构中,落实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机构和管理人员,并且这种机构和人员必须是固定的和专门的,这是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的首要工作。
第二是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要从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一手托起四家”,要从防治水土流失的大局出发,将整个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4家参建单位全部纳入水土流失防治的管理体系当中去。要将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落实到每个参建单位,并协调各单位的工作联系,使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更重要的是要将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管理、经济管理工作之中[2]。
3.2 加强施工企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1)建立企业水土保持资信评级体系。将企业水土保持资信评级作为企业招投标等市场竞争行为的参考评价依据,在开工前就确立施工企业具有水土保持规范化管理,这是促进企业进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
(2)增强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责任意识。从法规上、制度上明确施工企业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任务,强化施工企业对水土流失防治的技术、经济投入,从而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规范化管理。 (3)建立水土流失的处罚机制。从法规上、制度上对未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要在建设过程中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从而提高施工企业对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自觉性[3]。
(4)纳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不仅要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落实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施工企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而且要把施工企业纳入项目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之中,从而使施工企业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当中。
3.3 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应更加全面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管理工作应当更加广泛和严格。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仅要重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和质量的优劣等“硬件”方面的管理,也要对生产建设项目参建各方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的资质水平、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软件”管理实施评价,对参建各方的过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其作用是从源头上、过程中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进行监督。
在对主体工程设计实施的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进行监督管理中,还可以借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介入监督,将更有利于落实预防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从而成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重要环节。
4、结束语
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是法律赋予生产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所面临的严峻的国土环境问题对生产建设单位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能仅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持来推动和落实,而应当用高质量的设计去推动方案的落实,用严格的监理、监测、监督工作来约束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實。加强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建立必要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提高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自觉性的保障。只有把水土保持工作理念贯穿并落实到生产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当中,使其过程规范化、程序化,才能将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真正获得预防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玉斌,王昱程,郭晋. 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初探[J]. 水土保持研究,2014,(1).
[2]姜德文. 城市水土保持的新机遇新对策新措施[J]. 中国水土保持,2014,(2).
[3]朱凤林. 新时期水土保持的发展思路初探[J]. 农业与技术,2014,(1).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问题;对策;
1 水土保持的概念
水土保持现行定义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1.1 水土保持的含义
近几年水土保持与其他学科互相渗透,互相吸收,其内涵也在不断扩充,不断充实,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治理性质的建设工程,它以保水保土为中心,综合采取合理利用土地、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等手段,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它能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证,能促进社会进步。
1.2 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未在国际经典辞书上找到专门简明释意条目,但根据一些国际学术专著,它们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
1.3 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土保持的綜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有效改善治理区的生态环境,降低土壤侵蚀模数,增加林草覆盖率,提高空气质量,还能有效拦蓄降水,拦截泥沙入河。同时,对于缓解山丘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减少洪涝灾害和抵御旱灾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能为治理区域的农、林、牧业创造良好条件,为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尽快走致富道路提供有力的支撑。
2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阶段存在的问题
2.1 组织机构流于形式
经过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是建设单位落实方案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方案报告落实组织机构,并设立专人负责。在实际落实工作中,这种组织机构、专人管理往往流于形式,或“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知之甚少或很少过问,主要用于应付监督检查;有些项目所落实的组织机构和专人等内容甚至只会出现在验收阶段的总结报告中。
这种现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以直接表现为: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上,建设单位可以花大量时间听取建设各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周边协调等一系列主体工程建设的问题汇报,却极少听取监测单位对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建议。
2.2 施工组织落实不到位
施工企业是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破坏土地的直接实施者,而施工企业对于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在施工组织方面,难以从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任务。
施工投标文件中很少有水土保持相关篇章,或所写的水土保持实施内容很少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具体内容出发,或很少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水土保持内容“只言片语,千篇一律,放之四海皆准”。对施工队伍水土保持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上远不及对本企业商业广告宣传的力度。
在施工过程中,还没有从水土流失预防的大局出发,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各项防治措施融入到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建设、规程建设当中去。最终形成的结果只能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中难以落实[1]。
2.3 监理管理严重缺失
从预防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出发,监理单位应当成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保障的主要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对主体工程的施工管理通常能够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而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往往“敬而远之”或者“信手拈来”。
最直接的体现是:监理例会、监理月报、监理月支付证书几乎没有水土保持的相关内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和质量缺乏监理单位的认证;水土保持投资无法从监理资料中获得。导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任务就成了在验收阶段编制一份并不合格的监理工作报告。
3、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工作中具有管理的双重角色,第一是对于建设单位自身的管理,即在建设单位自身的组织机构中,落实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机构和管理人员,并且这种机构和人员必须是固定的和专门的,这是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的首要工作。
第二是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要从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一手托起四家”,要从防治水土流失的大局出发,将整个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4家参建单位全部纳入水土流失防治的管理体系当中去。要将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落实到每个参建单位,并协调各单位的工作联系,使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更重要的是要将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管理、经济管理工作之中[2]。
3.2 加强施工企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1)建立企业水土保持资信评级体系。将企业水土保持资信评级作为企业招投标等市场竞争行为的参考评价依据,在开工前就确立施工企业具有水土保持规范化管理,这是促进企业进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
(2)增强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责任意识。从法规上、制度上明确施工企业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任务,强化施工企业对水土流失防治的技术、经济投入,从而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规范化管理。 (3)建立水土流失的处罚机制。从法规上、制度上对未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要在建设过程中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从而提高施工企业对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自觉性[3]。
(4)纳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不仅要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落实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施工企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而且要把施工企业纳入项目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之中,从而使施工企业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当中。
3.3 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应更加全面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管理工作应当更加广泛和严格。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仅要重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和质量的优劣等“硬件”方面的管理,也要对生产建设项目参建各方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的资质水平、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软件”管理实施评价,对参建各方的过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其作用是从源头上、过程中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进行监督。
在对主体工程设计实施的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进行监督管理中,还可以借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介入监督,将更有利于落实预防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从而成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重要环节。
4、结束语
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是法律赋予生产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所面临的严峻的国土环境问题对生产建设单位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能仅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持来推动和落实,而应当用高质量的设计去推动方案的落实,用严格的监理、监测、监督工作来约束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實。加强施工企业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建立必要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提高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自觉性的保障。只有把水土保持工作理念贯穿并落实到生产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当中,使其过程规范化、程序化,才能将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真正获得预防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玉斌,王昱程,郭晋. 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初探[J]. 水土保持研究,2014,(1).
[2]姜德文. 城市水土保持的新机遇新对策新措施[J]. 中国水土保持,2014,(2).
[3]朱凤林. 新时期水土保持的发展思路初探[J]. 农业与技术,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