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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实行导师制,全世界的导师制发源于牛津。今天,牛津大学凭借强大的灵活性在保留传统教学方法特质的同时又融合了现代因素,其本科生导师制依然被众多莘莘学子认为是最值得向往的学习经历。我国许多著名高校,如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曾进行过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意义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许多高校认为实行与学分制相配套的本科生导师制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如已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试行,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下面就可能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应对策略展开分析。
“双向选择”可以尝试动态优化调整
从某些高校的实践问卷调查,可以发现有许多学生希望能定期更换导师,以便真正找到自己感兴趣并适合的科研方向。学生在刚开始选择导师时,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因为他们对所学的专业缺乏足够的了解,缺乏对各个研究方向的感性认识。很多学生非常希望能对本专业每位导师所从事的具体研究方向、研究课题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再去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兴趣是最好的动力,由于学生对所开展的研究课题有着高涨的热情,便会积极主动地查阅资料、认真思考、动手实践,所以导师在选择了有研究兴趣的学生后,当布置各项科研工作任务时,会很顺利,不会出现“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的现象。这样,学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会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得到了培养提高。
因此,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可以尝试动态优化调整的“双向选择”模式,即实行全程分组分阶段导师制。具体地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大一学年,可以在学生进校的时候随机分成若干组,由各导师组来带,除指导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外,学生开始接触科研训练。与高年级同学的交流会对明确兴趣和科研方向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导师组可以由不同层次老师组成,发挥不同年龄、资历等导师的作用。第二阶段包括大二和大三两个学年。可以进行人员在不同导师组间流动的过程,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然后再次稳定下来。进入第二阶段,学生可以更深层次地进入科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课题、学术交流等活动,熟悉自己所选择方向与领域的研究情况。第三阶段为大四学年。这时学生根据自己在前两阶段的科研体验,并在考虑将来去向的前提下,确定下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本科生毕业设计的指导老师,可以尽早地围绕毕业论文主题开展科研工作。
建立科学的导师教学评价、考核与监督机制
牛津大学本科导师制的评价监督机制充分体现出大学对师生学术自由权利的尊重,在我国建立科学的本科导师制评价监督机制显得非常重要。在学分制基础上,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与监督机制,完善导师制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本科生导师制不是终身制,对不能顺利完成职责要求的应中止其导师资格。
学校首先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导师管理条例,制度化本科生导师工作,既要为本科生专业导师创造工作条件,又要加强对其工作考核,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办法以及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成效,并与年度考核、聘岗等挂钩。其次要成立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完善管理,加强监督。需要注意的是,考核与评价机制应以激发热情为主导,通过制度管理加以保障,做到按章执教,按规从学。采用多元评价的手段是必需的,如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都应是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应包括学生评价、导师自评、导师互评等几方面,评价内容应包括导师的工作态度与履行职责的情况、导师指导学生的方式方法以及具体工作的效果等。评价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及总结法等。
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形成明确的责、权、利管理机制
缺乏相应的激励制度,以及导师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是本科生导师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专业导师是按照一定要求和程序从教师中挑选出来的,他们大都肩负着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的重任,其劳动应该受到承认。为了让导师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可以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如在报酬方面给导师的指导计算一定工作量,导师指导下学生取得各项成果应给予导师和学生奖励等等。此外,要注意协调好导师与辅导员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分工职责。导师的设置并不是重复当前高校普遍设置的辅导员制职能,而是形成互补的关系。辅导员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活动、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导师则主要对学生的学习计划制定、课程学习、论文写作、科研实践等进行个别指导。
本科生导师制作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之一,其运作方式是互动的。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使学生从以“管”为主到以“导”为主,可实现因材施教、个性化教育,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这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有在广泛了解与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通过对教学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将能更好地保障这一制度顺畅、有效地实施,进而充分发挥学分制的优势。达到培养个性化创新人才的目的。
“双向选择”可以尝试动态优化调整
从某些高校的实践问卷调查,可以发现有许多学生希望能定期更换导师,以便真正找到自己感兴趣并适合的科研方向。学生在刚开始选择导师时,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因为他们对所学的专业缺乏足够的了解,缺乏对各个研究方向的感性认识。很多学生非常希望能对本专业每位导师所从事的具体研究方向、研究课题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再去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兴趣是最好的动力,由于学生对所开展的研究课题有着高涨的热情,便会积极主动地查阅资料、认真思考、动手实践,所以导师在选择了有研究兴趣的学生后,当布置各项科研工作任务时,会很顺利,不会出现“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的现象。这样,学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会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得到了培养提高。
因此,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可以尝试动态优化调整的“双向选择”模式,即实行全程分组分阶段导师制。具体地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大一学年,可以在学生进校的时候随机分成若干组,由各导师组来带,除指导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外,学生开始接触科研训练。与高年级同学的交流会对明确兴趣和科研方向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导师组可以由不同层次老师组成,发挥不同年龄、资历等导师的作用。第二阶段包括大二和大三两个学年。可以进行人员在不同导师组间流动的过程,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然后再次稳定下来。进入第二阶段,学生可以更深层次地进入科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课题、学术交流等活动,熟悉自己所选择方向与领域的研究情况。第三阶段为大四学年。这时学生根据自己在前两阶段的科研体验,并在考虑将来去向的前提下,确定下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本科生毕业设计的指导老师,可以尽早地围绕毕业论文主题开展科研工作。
建立科学的导师教学评价、考核与监督机制
牛津大学本科导师制的评价监督机制充分体现出大学对师生学术自由权利的尊重,在我国建立科学的本科导师制评价监督机制显得非常重要。在学分制基础上,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与监督机制,完善导师制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本科生导师制不是终身制,对不能顺利完成职责要求的应中止其导师资格。
学校首先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导师管理条例,制度化本科生导师工作,既要为本科生专业导师创造工作条件,又要加强对其工作考核,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办法以及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成效,并与年度考核、聘岗等挂钩。其次要成立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完善管理,加强监督。需要注意的是,考核与评价机制应以激发热情为主导,通过制度管理加以保障,做到按章执教,按规从学。采用多元评价的手段是必需的,如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都应是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应包括学生评价、导师自评、导师互评等几方面,评价内容应包括导师的工作态度与履行职责的情况、导师指导学生的方式方法以及具体工作的效果等。评价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及总结法等。
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形成明确的责、权、利管理机制
缺乏相应的激励制度,以及导师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是本科生导师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专业导师是按照一定要求和程序从教师中挑选出来的,他们大都肩负着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的重任,其劳动应该受到承认。为了让导师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可以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如在报酬方面给导师的指导计算一定工作量,导师指导下学生取得各项成果应给予导师和学生奖励等等。此外,要注意协调好导师与辅导员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分工职责。导师的设置并不是重复当前高校普遍设置的辅导员制职能,而是形成互补的关系。辅导员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活动、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导师则主要对学生的学习计划制定、课程学习、论文写作、科研实践等进行个别指导。
本科生导师制作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之一,其运作方式是互动的。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使学生从以“管”为主到以“导”为主,可实现因材施教、个性化教育,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这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有在广泛了解与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通过对教学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将能更好地保障这一制度顺畅、有效地实施,进而充分发挥学分制的优势。达到培养个性化创新人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