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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陕西省2016—2018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指标达标情况和变化趋势。方法 2016—2018年在陕西省全部102个涉农县(区)辖区设置农村饮用水监测点。每个乡镇选择1~2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及分散式供水的末梢水作为监测点,共设置18 284个监测点。于每年4—6月枯水期和7—9月丰水期分别采集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 5—2006、GB/T 5750. 6—2006、GB/T 5750. 8—2006)进行实验分析,通过"全国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收集整理水质监测信息。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按照不同年份、水期、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和地域对常规指标中的11项毒理学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结果 2016—2018年陕西省农村生活饮用水毒理学指标整体达标率为81. 02%,超标较严重的前4位指标依次为氟化物(9. 74%)、硝酸盐氮(6. 09%)、六价铬(4. 50%)和砷(1. 44%),其余超标指标的超标范围为0. 01%~0. 32%;镉、硒、氰化物、氟化物和硝酸盐氮在不同年份的水质达标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 05),其中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达标率随着年份的递增呈上升趋势(P<0. 05);镉、硒在丰水期达标率高于枯水期,硝酸盐氮在枯水期达标率高于丰水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 05);砷、镉、六价铬、铅、硒、氟化物和硝酸盐氮在地表水中的达标率高于地下水(P<0. 05);集中式供水工程不同供水方式水质毒理学整体达标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 001),常规处理水质达标率最高,其次为沉淀、过滤方式;关中、陕北和陕南地区超标指标种类数分别为10种、10种和4种,砷、镉、六价铬、铅、硒、氟化物和硝酸盐氮等7项指标的区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 05)。结论陕西省农村生活饮用水毒理学指标整体达标率较低,氟化物、硝酸盐氮、六价铬和砷超标严重且存在明显的地域特征。今后应重点关注超标毒理学指标,从水源供给和处理技术等方面保障饮水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