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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种子法》的颂布实施,种子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以行政区域为界限的市场割据和地区封锁被打破,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种子生产经营格局逐渐形成。种子管理已不再是种子部门内部的品种、质量管理,而是面对全面开放的种子市场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为种子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因此,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搞好种子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