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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哄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己,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 我心里, 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决绝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当年张爱玲回胡兰成的话,我这才明白这句话,不是爱情的关系,而是因为懂得,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认同,这才重要。
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那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趣,和孤独,实在是不挨边的。
所以,这个冬天来临时,我买了新的普洱,准备自吹炉火夜煎茶了,如果有三两知己围炉来,我没准人来疯了,唱段程派戏助兴也未可知,呵呵。
手写的情怀
那一天,又抱着一堆样刊和几张绿色的稿费单子上楼,一本本拆开杂志,突然,掉出一封信来,很刚劲的字,写着我的名字,心中一惊:有多久,我没有收到一封真正意义上的信了?寄来的杂志上几乎全是打印出来的条子贴上去的,里面除了一本杂志一个字也没有,或者有一封打印出来的约稿信,没有指尖的温度。
轻轻地,打开那封手写的信,慢慢地呆住,是我的故人与旧友。他用发黄的红格宣纸为我写来了这一封信,他说,“晕黄的灯光下,忽然看到你写的怀念三毛的文章,于是想写一封信给你,其实可以打电话发邮件或者在QQ里聊的,但我想,在这冬意盎然的雪天,写上一封信也许你更喜欢?”
我喜欢。喜欢到点点心酸。
曾几何时,那么热腾腾地写着信,十几年前吧,真是少年猛浪,联结的唯一方式是信,写很长很长的信,贴上八分钱邮票寄出去,慢慢再等待回信像一只鸽子一样落入我的手中,等待的过程是美丽的,我的初恋,便是纸上的爱情。
和一个重庆的少年,因文字而认识,每周要写几万字吧,在灯下,在寒冷的冬天午夜,我披上毯子蜷着腿为一个男孩儿写信,告诉他北方那么冷那么冷,但我的心里那么暖那么暖。
写了六年。然后,音尘永绝,那些旧信,装满了我的一个大箱子,他和我说过,我搬了很多次家,唯一没有丢掉的,就是你写给我的那些信。
我也是。我不丢掉,是因为那是少年时光里最华丽的一幕,还是我对信的一种怀念和追忆,飞鸿雪泥,如果留下些许印迹,那信绝对是最美丽的,尺素之间,曾写满少年的相思与哀愁,虽然,年少时,并不曾懂得爱情。
邮票长到两毛钱时,我已经不大写信,但还是偶尔写一些给友人,告诉她们我寂寞着,如一朵花的秋天,失恋的人,总有那么多的愁肠百结吧,所以,何以解忧,唯有书信。
后来,就真的不再写了。我不知寄一封信要八毛钱是什么时候,反正等我偶尔写了一封信人家跟我要八毛钱时我呆了,什么时候八分变了八毛?什么时候我由一个少年到了现在?
再也没有手写的信。我们有了手机、电话、网络、邮件、QQ。都是瞬间抵达的信息,但为什么,它们却不能抵达我的内心?
我和朋友打电话发邮件在QQ里聊天,说得天花乱坠,但有一天我发现我和他们之间那么疏离,甚至可以说什么都不是,因为假如有一天他换了手机号换了邮箱和QQ,我上哪里去找这个人?他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当从来没有来过,好像根本不曾存在。
这一发现让我无比黯然。
而过去那几箱子信却让我有踏实的感觉,仿佛那些人那些事还在眼前,不曾离去,伸手可及。仿佛那些旧日信息一直环绕着我,提醒着我,在我曾经的花样年华里,我也曾一寸相思一寸灰,也曾为谁滴泪到天明。
那些白纸黑字的日子啊,充满了古典而迷离的气息,让我在这个午后突然掩面,突然觉得时光是那样隔阂着我,它慢慢变得没了温度,慢慢地,麻木了我的一切。
但这样的午后我如冬眠的小虫苏醒过来,铺开一张软软的宣纸,一字一字地写着:亲爱的朋友,我想,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想要有一封手写的信,那封信里,有着友情的温度。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哄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己,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 我心里, 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决绝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当年张爱玲回胡兰成的话,我这才明白这句话,不是爱情的关系,而是因为懂得,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认同,这才重要。
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那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趣,和孤独,实在是不挨边的。
所以,这个冬天来临时,我买了新的普洱,准备自吹炉火夜煎茶了,如果有三两知己围炉来,我没准人来疯了,唱段程派戏助兴也未可知,呵呵。
手写的情怀
那一天,又抱着一堆样刊和几张绿色的稿费单子上楼,一本本拆开杂志,突然,掉出一封信来,很刚劲的字,写着我的名字,心中一惊:有多久,我没有收到一封真正意义上的信了?寄来的杂志上几乎全是打印出来的条子贴上去的,里面除了一本杂志一个字也没有,或者有一封打印出来的约稿信,没有指尖的温度。
轻轻地,打开那封手写的信,慢慢地呆住,是我的故人与旧友。他用发黄的红格宣纸为我写来了这一封信,他说,“晕黄的灯光下,忽然看到你写的怀念三毛的文章,于是想写一封信给你,其实可以打电话发邮件或者在QQ里聊的,但我想,在这冬意盎然的雪天,写上一封信也许你更喜欢?”
我喜欢。喜欢到点点心酸。
曾几何时,那么热腾腾地写着信,十几年前吧,真是少年猛浪,联结的唯一方式是信,写很长很长的信,贴上八分钱邮票寄出去,慢慢再等待回信像一只鸽子一样落入我的手中,等待的过程是美丽的,我的初恋,便是纸上的爱情。
和一个重庆的少年,因文字而认识,每周要写几万字吧,在灯下,在寒冷的冬天午夜,我披上毯子蜷着腿为一个男孩儿写信,告诉他北方那么冷那么冷,但我的心里那么暖那么暖。
写了六年。然后,音尘永绝,那些旧信,装满了我的一个大箱子,他和我说过,我搬了很多次家,唯一没有丢掉的,就是你写给我的那些信。
我也是。我不丢掉,是因为那是少年时光里最华丽的一幕,还是我对信的一种怀念和追忆,飞鸿雪泥,如果留下些许印迹,那信绝对是最美丽的,尺素之间,曾写满少年的相思与哀愁,虽然,年少时,并不曾懂得爱情。
邮票长到两毛钱时,我已经不大写信,但还是偶尔写一些给友人,告诉她们我寂寞着,如一朵花的秋天,失恋的人,总有那么多的愁肠百结吧,所以,何以解忧,唯有书信。
后来,就真的不再写了。我不知寄一封信要八毛钱是什么时候,反正等我偶尔写了一封信人家跟我要八毛钱时我呆了,什么时候八分变了八毛?什么时候我由一个少年到了现在?
再也没有手写的信。我们有了手机、电话、网络、邮件、QQ。都是瞬间抵达的信息,但为什么,它们却不能抵达我的内心?
我和朋友打电话发邮件在QQ里聊天,说得天花乱坠,但有一天我发现我和他们之间那么疏离,甚至可以说什么都不是,因为假如有一天他换了手机号换了邮箱和QQ,我上哪里去找这个人?他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当从来没有来过,好像根本不曾存在。
这一发现让我无比黯然。
而过去那几箱子信却让我有踏实的感觉,仿佛那些人那些事还在眼前,不曾离去,伸手可及。仿佛那些旧日信息一直环绕着我,提醒着我,在我曾经的花样年华里,我也曾一寸相思一寸灰,也曾为谁滴泪到天明。
那些白纸黑字的日子啊,充满了古典而迷离的气息,让我在这个午后突然掩面,突然觉得时光是那样隔阂着我,它慢慢变得没了温度,慢慢地,麻木了我的一切。
但这样的午后我如冬眠的小虫苏醒过来,铺开一张软软的宣纸,一字一字地写着:亲爱的朋友,我想,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想要有一封手写的信,那封信里,有着友情的温度。